財務審計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審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
為加強本局財政財務管理,促進審計工作任務的完成,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的基礎上,根據統一管理、集體領導、財務公開、民主監督、廉潔效率的原則,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我局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加強財政財務統一管理
1、統一財務計劃。財政財務收支實行統一計劃管理。年度計劃由局辦公室在上年底根據需要與可能的原則,在征求各業務科室意見的基礎上擬訂,經局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制定季度和月計劃報分管財務的局長同意后執行。
2、統一財務收支。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實行分管財務的局長一支筆簽字。
3、統一財務核算。本局各項財政財務收支納入州級會計結算中心統一核算, 不得單獨設立賬戶。由單位財務管理員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州級會計集中核算財務報賬暫行辦法》等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報賬票據,嚴格報賬手續,向結算中心報賬。及時辦理財務結算,清理局內應收應付款項,保證局機關正常運轉。
4、統一各類辦公用品購置。實行局辦公室統一購進、保管、領用登記制度。單位價值未達到固定資產規定標準的物資,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電器類等物品經辦公室資產管理人員檢查,確實不能維修的,按以舊換新的原則更換。
一次購置辦公用品或印刷資料金額在300元以上的,應書面寫出購置、印刷計劃,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長審批同意后購置,并由兩人以上經辦。
辦公設備(含取暖器、計算器等電器類物品)更換維修應到局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長審批同意辦理。修理完畢,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及相關科室人員驗收簽字后,局財務作為費用結算依據。
5、統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本局所有固定資產由局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辦公室財務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的'賬表卡片,并定時進行清理核對。
二、加強財務管理集體領導。
財務管理實行集體領導原則,財政財務收支和大筆的支出應經局長辦公會議審查同意。除正常的辦公業務費用和計劃安排的支出項目外,1萬元以上的購置、修繕等支出應由辦公室或分管領導提出,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兩人以上經辦。
三、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1、收支計劃公開。財政財務收支計劃的擬訂應征求各科室的意見和建議,計劃經局長辦公室會議審查通過后,應在局內張榜公布。
2、收支執行情況公開。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應按季在局內以書面或職工會的形式進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情況和各項收入支出執行情況。
3、管理制度,執行標準公開。本局制定的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執行的支出發放批準都應向職工公開,接受職工查詢。
四、加強民主監督
成立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對本局財政財務收支計劃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由局黨支部、工會和職工代表各一人組成,局黨支部代表為組長。其任務是:對局辦公室擬訂的財政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提出意見供局長辦公會議審定時參考;職工對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需要查詢的,經分管財務的局長同意,由民主理財監督小組查詢后給予答復;年終對年度財務收支報表進行審核鑒證;收集職工對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反映,向辦公室和分管財務的領導進行反映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堅持廉潔、效率原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本局財務人員、分管領導和全局職工,要樹立勤儉節約和模范執行財經紀律的觀念,從節約一分錢、一張紙、一噸水、一度電入手,把招待費、電話費、會議費、機車修理、汽油費、打印耗材等費用作為管理重點,嚴格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審計工作任務完成。
六、本制度經局長辦公會議通過后,從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制度同時作廢。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財務工作的監督,使學校財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地進行,從而使我校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或每學期單位行政領導人向教職工公布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重大經濟活動的`收支事項等,做到財務公開、民主,增加透明度。
二、每月或每學期由財經審計小組對本單位當期經濟活動所發生的原始憑證、帳薄及會計報表等進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教育局。
三、學校主管領導離職、調職或退體時,應進行離任審計,主要由區教育局內審人員會同本單位審計小組共同進行,審計終結,應形成書面審計報告。
四、學校一切預算內外經費的收支一律實行統收統支,受到學校審計小組的審計監督。
五、嚴禁私設小金庫或帳外帳,嚴禁私自亂發補助、獎金、獎品等,一經發現,將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該款項,并提請相關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單位領導進行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六、建立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的內部控制制度。凡涉及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收付、結算、審核、登記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
七、加強對易出問題環節的監控力度。如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嚴格執行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控購商品的報批手續,增強物資采購的透明度。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3
一、為了進一步完善財務審計制度,嚴格財經紀律,對村級財務實行專項審計,年終審計和干部任期屆滿審計。
二、審計內容:
1、財務審計:財務是否規范。
2、單據審計:審憑證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3、現金支出權限審計:是否按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的現金支出權限范圍。
4、村級集體資產處理審計。
5、村干部離任前的財務審計。
三、鄉鎮農經站在村民理財小組的配合下,每年要堅持對所屬各村進行一次財務審計,對重點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及時審計,不得推諉。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換屆選舉時對村財務進行全面的`審計。
四、村干部在離任前的半個月內,要委托鄉鎮農經站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無正當理由不審計的,要追究相關黨支部、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審計結果要作為村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據。
六、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給予糾正和處理,并將糾正處理情況向群眾公布。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局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財經紀律,強化監督機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財務審批實行局長負責制,并實行“每月報賬”、“每季審核”、“每年審計”。“每月報賬”即財務人員與辦公室主任每月月底向局長進行逐筆報賬;“每季審核”即每季度末由紀檢書記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核;“每年審計”即每年年初對上一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內部審計。
第二條在預算和結算方面,財務人員嚴格按“先批準后使用”的原則。
第三條大額支出必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方可列支。
第四條辦公室主任在分管局長的領導下,根據各項政策、制度的規定,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財會人員根據國家會計制度,做好局內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專項資金的.記賬、算賬、對賬和經費報銷工作,定期到區會計核算中心報賬。
第五條財會人員要經常分析和如實反映局內財務狀況,每月以書面形式向局長及局辦公室主任反饋開支明細,重要情況隨時報告。辦公室主任應隨時將具體情況向局長報告。
第六條財務工作要嚴格遵守和堅決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上級規定,實事求是,帳目要日清月結、數字準確、內容真實、送報及時,嚴禁弄虛作假。報支活動要有章可循,做到辦事有計劃,收支有預算,報銷有標準,分析有資料,檢查有依據,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均有權制止。
第七條按照縣財政局關于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制度的規定內容在政府站上公開。
第八條建立健全局財務會計檔案,檔案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年終須按文種、類別、性質進行收集、整理、歸檔。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審計監督,維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并使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根據國家審計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審計機構和職權
審計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是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的組織實施。
(二)審計工作組是針對某一審計項目組成的臨時性審計工作機構,負責某一審計項目的實施工作,包括擬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實施審計、編制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書等工作。
(三)審計工作組組長是審計工作組的業務負責人,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根據確定的審計項目,編制審計計劃或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審計工作組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審計任務,并出具詳盡的審計報告;
4、對發現的正在進行的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財經法規和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處理并提請公司領導做出制止決定;
5、向公司領導報告審計工作狀況,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6、組織做好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四)審計工作組成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人員,在審計工作期間的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審計、財經法律、法規和集團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具體實施對公司職能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3、具體實施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
4、具體負責審計工作報告和統計資料的編制、分析、上報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審計人員的權力
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有以下權力:
(一)組織召開本公司、部門、下屬單位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二)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三)要求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及時提供與被審計項目有關的計劃、預算、決算、合同協議、會計憑證、帳簿等文件資料;
(四)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憑證、帳簿、報表、資產;
(五)對有關事項展開調查,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六)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七)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八)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十)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及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經理提出建議,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審計人員的責任
(一)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
(二)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審計制度、程序開展工作,對審計事項應嚴格保密,未經批準不得公開。
(三)審計人員應對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嚴謹性負責。
第三章 審計對象、范圍和依據
審計對象一般包括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員工;
(二)公司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三)公司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四)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和人員。
審計范圍
(一)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二)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決算;
(三)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四)開發項目工程預、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六)企業管理活動的合規性;
(七)其他認定應當審計的事項。
審計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二)公司規章制度;
(三)公司經營方針、計劃、目標、全面預算;
(四)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定額、工程造價管理相關規定;
(五)公司內部材料價格信息資料庫等;
(六)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及投資計劃;概算批復及概算調整文件;工程項目招、投標文件,工程承、發包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工程設計、竣工圖紙、設計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通知書;隱蔽工程記錄、地質勘探資料、工程變更洽商記錄及其它有關簽證;全套施工結算書;工程驗收會計紀要和驗收證書;設計、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及取費證書;
(七)自建設之日建設項目的財務報表、工程竣工決算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及其它與工程財務核算有關的資料;已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墊付材料款清單;項目部初審意見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其它與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等。
第四章 審計類型、方式
公司審計類型包括:
(一)日常財務收支審計。是指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監督檢查。
(二)工程項目預算、決算審計。是指對公司開發項目預算、決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規范性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三)專案審計。對被審單位及人員違反公司經濟紀律問題進行審計查處。
(四)其他專項審計
1、任期審計。經濟責任是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對所在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和效益性,以及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指標等有關經濟活動應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
2、效益審計。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對其經濟活動效益性,合理性進行審計。
公司審計方式有:
(一)報送(送達)審計。
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接到審計通知書,應在指定時間將有關材料送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檢查。
(二)就地審計。
審計人員到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所在地進行審計,后者應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協助提供生活條件。
第五章 審計內容
審計的內容包括:
(一)全面預算執行情況;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來源,以及預算、決算、竣工、開工審計;
(三)資產管理情況;
(四)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嚴密、有效性;
(六)重要經濟合同、契約的簽訂;
(七)各部門、下屬單位領導離任審計;
(八)聯營、合資、合作企業和項目投入資金、財產使用及其效果;
(九)配合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有關部門的審計;
(十)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六章 審計工作程序
審計工作程序:
(一)制定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實施。
(二)書面通知被審計部門/單位/個人,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
(三)實施審計。審計人員可采取審查憑證、帳表、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
(四)提出審計報告,經公司領導層審核同意后做出審計結論。
(五)下達審計決定。
(六)復審。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5天內,如果對審計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總經理批準,組織復審。
(七)進行后續跟蹤審計。
審計過程注意事項:
(一)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部門/人員出示由總經理簽發的審計通知書;
(二)審計決定由總經理批準下達;
(三)復審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四)重大事項審計報告應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五)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公司報告,提出制止意見。
第七章 審計檔案管理
審計檔案管理范圍:
(一)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二)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三)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四)反映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文件;
(五)總經理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復和意見;
(六)審計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七)申訴、申請復審報告;
(八)復審和后續審計的資料;
(九)其他應保存的審計原始資料。
審計檔案管理參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八章 獎勵與處罰
審計人員有權對被審計部門/單位/人員之遵紀守法、取得突出貢獻或顯著經濟效益情況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帳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二)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四)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
(五)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職、開除處分:
(一)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二)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的。
以上行為(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觸犯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擬訂、解釋、修訂。
本制度下發后執行。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職責,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簽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構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用心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確定并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后一周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干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并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狀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狀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采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柜”;為學校或科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職責。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狀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制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借款、預付款批準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準。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簽批。
5.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狀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狀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狀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后再報校領導批準。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后由校長負責簽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資料,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貼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狀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后,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并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盡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范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后統一報校長批準。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準。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志采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筑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簽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務必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7
為了做好我鄉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現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委會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鄉三資辦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九龍村村民委員會。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民委員會設置存款日記賬。
2、鄉三資辦設置總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鄉三資辦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村三資辦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鄉三資辦要嚴格財務手續,會計和報賬員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鄉三資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季度必須到鄉三資辦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最遲在下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以前。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財務監督小組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駐村干部簽字。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鄉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鄉三資辦支取,支取小于1000元以內,由村主任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村財務監督小組和駐村組長審核,5000元以上由鄉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財務監督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村級財務監督小組審核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不保留周轉金,所有資金全部上交鄉三資辦管理,村收入現金必須存入村三資賬戶。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鄉三資辦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從鄉三資辦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鄉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鄉三資辦人員、駐村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鄉三資辦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具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縣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鄉三資辦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實行“雙代管”制度
鄉村兩級財務人員,鄉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8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財務規范化管理,促進街道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社區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編制預算應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年初預算由村、社區提出,上報街道政府審核,經村(居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備案,并在村務公開欄和村情發布會上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到較大的變化必須提請村(居民)代表會議對年初預算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應在發布會上進行公布,并按原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示、報送、備案工作。
(3)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必須在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內,根據有關財務制度和相關規定把好財務支出的審批關。
(4)年終決算,會計年度為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終了必須按財務決算的有關要求辦理決算,年度決算的情況要在公示欄公示。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社區貨幣資金一律由街道三資托管中心監管,村、社區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存入集體帳戶,若遇特殊情況收到小額現金可于次日存入集體帳戶。
(2)每個村、社區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帳戶,不準多頭開戶,帳戶實行支票戶管理。
(3)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座支現金,不準擅自出借或放貸公款,不準挪用公款,不準為個人和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不準出借、出租銀行帳戶。
(4)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庫存現金限額規定制度。
(5)嚴格執行錢、帳、印鑒分管原則,空白支票、收款票據、有價證券由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人員保管,銀行印鑒分別由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報帳員、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保管。
(6)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在每次結報核算后,應及時與村、社區報帳員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并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
3、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在授權范圍內實行“一支筆”審批。村、社區的開支由主任審批,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簽字同意,報街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由托管中心負責審核的人員審核,并在每張票據上簽字或加蓋已審印章后,方能在財務托管中心結報入帳。數額較大的支出事前必須經村(社區)兩委討論,召開代表會議表決后方能實施。
(2)村、社區原則上不產生生活誤餐費和接待費開支,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產生生活誤餐或接待的,要從嚴控制標準,接待后要注明事由。
(3)村、社區常職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集體資金發放津補貼、誤工費、加班費、值班費等。
4、收入管理制度
村、社區的一切收入(除上級明確直接發給個人的獎金)都應交入在銀行開設的集體帳戶進行統一核算,嚴禁收費不開票,收入不入帳行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
5、票據管理制度
(1)村、社區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規范的收費票據。村使用“南溪區農村集體經濟統一收據”,社區使用“四川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四川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收款。
(2)統一收據的使用、核銷,實行專簿登記制度,統一收據由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負責領、銷登記,村、社區報帳員在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處辦理領用、繳銷手續。每本使用完畢,將存根在財務托管中心核銷歸檔后方可重新領用。收據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3)統一收據必須保持整本連號,按時間順序先后開具,年度末財務托管中心應進行票據盤存。
6、財產物資管理、處置制度
(1)村、社區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的財產、物資,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都要列入固定資產,會計帳務上要進行固定資金產核算。
(2)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建立資產管理輔助帳,資產的使用、管理要落實到人頭。
(3)村、社區要定期進行資產盤點,核對帳簿,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財產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進行處置,事先應向街道提出書面處置資產申請,待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置,未經同意進行資產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征地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1)集體土地被征占用的社,在獲得土地征占用補償時,應事先在銀行開設集體存款帳戶,該帳戶應加蓋街道財務托管中心負責人的印章。
(2)使用土地征占用費時,應召開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進行討論,并將討論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組代表或戶代表要在討論形成的`書面材料上簽字。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由組長主持,必須要有村支兩委的主要干部和街道駐村干部參加,討論形成的分配方案報街道包片駐村領導、分管征地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8、收支結報制度
(1)村、社區經濟業務較多的報帳員應當于每月底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
(2)村報帳員每逢公歷雙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社區報帳員每逢公歷單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年度末,村、社區報帳員都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協助辦理年終決算。
二、財務監督
1、村、社區財務必須接受民主理財組的監督,民主理財組應定期對村、社區的收入和支出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當簽名,并加蓋審核監督章,民主理財組在審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向村、社區和上級部門報告。
2、村、社區財務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并在村情發布會上進行發布。
3、財務托管中心對原始憑證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完整性審核監督,對手續不完備、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合理的應拒絕報帳、入帳。
4、街道村級財務審計組每年對中心的財務進行不定期的指導和檢查,對重要經濟事項應實行專項檢查,對涉及財務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紀工委,直至上級部門報告重大財務事項和違法違紀事項的責任。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范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周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后,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注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并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于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周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0
為了更好地完善本店的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1、每天上班前服務員向經理領取酒水單并做好登記工作。次日上班前由經理監督盤點酒水單的張數。如有丟失按每張10元罰款。
2、收銀員收款后蓋章須直接把紅單交給服務員,有服務員交給吧司取貨。
3、吧司看單后出酒,吧司的紅單與收銀臺的白單必須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
4、吧司與收銀員要做好每天的日銷售報表。
5、吧司管貨,收銀員管錢,所有貨物必須開單才能出貨,每月盤點如有缺貨由吧司負責。
6、酒水單需要涂改時必須經過服務員、經理和吧司簽名才能有效。
7、服務人員開錯單,送錯酒水燒烤小吃等由該服務人員負責。
8、存酒單由客人自行保管,剩余的酒水進庫房作增加庫存處理,其他人員不得私自處理剩余的酒水。
9、獲獎的'瓶蓋上繳公司統一按規定處理,不得私自藏匿,否則,每發現一個罰款10元,第二次發現按開除處理。
10、每張報銷單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和經理簽名方可報銷。
11、每店店長享有200元內非正常支出的決定權,超出200元的非正常開支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12、每店店長享有一定量的簽單權,財務必須做好簽單的每天登記工作。
13、每月的月底為固定盤點時間,月中不定期盤點1-2次,由財務主管負責安排時間。盤點必須經理、收銀和吧司到場監督,并在盤點單上簽名確認。
14、收銀員每天按要求備好定量的備用金,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財務主管匯報。財務主管人員和監督員有權在任何時間進吧臺檢查財務收入情況,收銀員要密切配合。
15、公司的任何人員都必須對外保守公司的財務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財務情況,否則,以開除論處,造成公司的財務損失,由該人員負責賠償。
16、每月的月底為發放工資時間,10日為發放提成、獎金、補助時間。財務必須提前兩天做好工資和提成報表,由財務和店長核準,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發放。
17、除招待需要,任何人不許簽單掛賬。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駐馬店市邦德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定是為了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活動,促進公司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強化自我約束能力。它是制定具體財務會計管理辦法和操作規范的依據,是財務會計制度體系有效實施的保證。
第三條:總經理主持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四條:財務部為職能機構,具體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工作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做到方法正確、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齊備,符合時限。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應當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手續齊備,數字準確。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應用。
第五條:公司應當設置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賬簿以及各種必要的輔助性賬簿。各種賬簿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或者記賬憑證匯總表等登記。做到登記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若有必要變更,一般應當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時變更,并在變更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將變更的情況、變更的原因及其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予以充分說明。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八條:公司按“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形成總體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完整核算與成本單獨核算相聯結的、有機的會計核算整體。
第九條: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公司財務管理部作為公司財會工作的職能部門統管所屬范圍內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2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街道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街道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區財政預算及區相關部門撥入辦事處工作經費或代管資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資金(暫存、暫付款項)都必須納入計財股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各股室站辦原則上不另設賬戶。
2、由區級各職能部門撥入的代管資金、專項工作經費,按照職責范圍由相關股室負責銜接及催收。計財股收到的現金必須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原則上禁止坐支現金。
3、計財股對各項資金定期結算、分析,及時、準確、全面向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及財務報表。
4、計財股對辦事處各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財務制度嚴格把關,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確保資金的安全。
三、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出納人員要接受會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結,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2、會計負責財務收支計劃的擬訂、執行,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
3、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把握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遵守財經紀律,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嚴格審查報銷憑證,堅持報銷原則,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否則將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四、經費報銷制度
所有經費使用前,實行逐級報告制,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不允許先支后報。其中500元以下,報告部門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2000元以下,報告辦事處主任;2000元—5000元(含2000元),報告辦事處主任、黨委書記;5000元以上的,報請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1、報銷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事由——部門分管領導核實情況——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辦事處主任審批——出納報銷——會計核對入賬。
2、審批權限:
(1)非工資性及政策性資金、福利支出,執行上述報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500元以上,由辦事處主任審批。
(2)正常的公共經費開支(含工資、水電費、報刊費、維修費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按正常審批手續辦理。相關部門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的由相關部門辦理撥款以及發放手續。
3、原始憑證要求:
(1)凡涉及經費收支的合同、協議,主管股室請款報銷時,必須同時向計財股提供原件作為付款依據。
(2)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對于所開品名為“辦公用品”、“食品”、“酒”等之類的匯總發票,必須附有所購物品清單,注明各種物品的單價、數量、金額并加蓋開出單位公章。嚴禁公款報銷煙、高檔酒、購物卡、高消費娛樂等發票。
(3)報賬時提供的由外單位出具的報銷憑證,必須是專用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及非經營性收費收據,內容準確完整、真實合法且項目填寫齊全,憑證張數清楚無誤,大小金額相符,無涂改現象,不得以三聯收據或白條報銷。報銷票據以開票日為準,在一個月內報賬,原則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據(專用收據除外)須到計財股借收據或代開票據,所收款項必須于7天內交計財股入帳,并且款據相符。
(4)報賬時,原始憑證上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手人、證明人對經濟業務內容負有解釋說明義務,所有簽字人員都對此經濟業務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特殊情況下,確實有經費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規的原始憑證的,由經辦部門寫出書面報告蓋章,并有兩個以上人員證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予以報銷。
4、重點事項說明
(1)工程類開支,須經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同意,按區政府投資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及招投標手續后簽定施工合同。工程實施中,由主管股室按報銷程序請款,財務部門根據合同及工程預算撥付工程款,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70%,待審計決算后再行撥付剩余款項。
(2)辦公類開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辦公用品、用具,由黨政辦年初做好預算統一購買,統一管理,各部門按需領取,并做好登記;特殊辦公設備等,由需求股室持《辦公設備(用品)購買申請表》,報部門分管領導及財務分管領導同意,主要領導審批,經交黨政辦統一購買,按審批程序報銷。任何人不得擅自購置或簽單(含打印費簽單),否則不予報銷。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3)招待類開支,嚴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發布的《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客招待實行就餐定點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須由經辦人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并確定接待標準后,報由黨政辦安排就餐。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標準,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發票需要注明接待單位和事由以及來客人數、陪同人數,填寫好《接待清單》,一并作為報銷憑證。
(4)單項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貨物、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單項在1萬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服務采購,以及購置《政府采購目錄》中明確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由政府采購機構集中進行采購。
(5)單位購置及上級撥款購置,外部調撥、獎勵、贈送的交通、通訊、家具等耐用消費品都屬街道集體財產,應統一由計財股登記入帳,并確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員,對于損毀、報廢、轉移、調動的固定資產都必須辦理移交或核銷手續,任何人不能私自處理,人員調動、退休時必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其他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及時上報或上繳到計財股進行消帳處理,對于遺失的固定資產將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價進行賠償。
(6)其他。無明文規定的各種津補貼一律停發;在執行公務中,因個人玩忽職守、處置不當而導致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嚴禁用辦公電話辦理私事和閑聊,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一律進行登記;對公支出必須轉賬支付;凡是街道編制以及臨聘人員因調動、晉升等引起的工資變動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項,計財股一律憑黨政辦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領導審批)辦理有關手續。
五、借款辦理制度
1、原則上經批準的經費先自行墊付,再按程序予以報銷。如確因公需借款,應先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金額、用途及經辦人姓名,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經辦事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辦完公事后應盡快到到計財股結清借款,不得以白條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檔案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價值的財務資料均應歸檔。
2、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并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毀損,凡查閱、復制、摘錄等須經有關領導批準,確保檔案不丟失、不泄密。
4、財務檔案資料要做到齊全完整,分類合理,期限準確,排列系統,編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詢。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審計管理制度 14
一、財務工作堅持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保證運轉的管理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財務管理辦法。
二、嚴格執行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賬務,及時準確地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物相符。
三、經費開支實行“分級審批”辦法。
1、經費開支范圍:
(1)經常性開支,每月發生的日常開支。
(2)臨時性開支,包括辦公耗材、差旅費、公務接待費、會務費、固定電話費、辦公設備維修、辦公用房小維修、車輛燃油等。
(3)辦公設備購置及基建維修項目,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辦公家具等設備購置及大型基建維修項目。
(4)其他開支。
2、審批原則:5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的',報請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四、嚴格履行財務票據報銷程序,報銷單據必須由經辦人列清事由并簽字,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接待費支出,按《文博會接待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票據及資料,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五、辦公室日常辦公用品實行統一購置配備,統一發放,統一審批。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先申報后辦理,并履行登記審批等手續。嚴格配備標準,盡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設備,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六、規范報銷程序和標準,嚴格按照財政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對超過現金結算起點(1000元)的開支,原則上以轉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對接待費、差旅住宿、燃油等《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范圍內的公務支出,一律使用銀行卡刷卡結算。
七、及時報銷各項開支費用,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報財務組審查,車輛燃料費用按月結算報銷。
八、辦公室財產實行統一造冊登記管理,按造冊登記的財產名稱、數量分別進行使用和管理。實行人員調入調出財產移交管理制度,如有財產缺失的,由有關責任人照價賠償,工作人員辦理調動等手續時,須先結清財務及財產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其相關手續。辦公室財產不得借出,如須借出,需經主任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出,損毀、遺失財產一律照價賠償。
九、財務組及財務會計要合理使用各項資金,嚴格審核報批程序,每月對財務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并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十、加強財會檔案資料管理,財會人員應按要求記賬,及時做好立卷歸檔,并妥善保管。
十一、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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