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酒店員工福利待遇及獎勵規定通用
酒店員工福利待遇及獎勵規定通用1
一、員工有薪假期、請假、消假及換休、補休規定
主管:每月有薪假期2天。如連休或休假2天以上者,必須提前24小時呈交書面申請,將所轄區域工作安排清楚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備檔。休假完畢,必須及時到人事部消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領班,員工:每月有薪假期4天。原則上不允許連休。如有持殊情況須連休的,須呈交書面申請。連休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連休3天以上或請事假者,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備檔。休假完畢,必須及時到人事部消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洗衣房、pa部、洗碗間、員工食堂臨時編制員工:每月有薪假若天。
員工如需換班、換休,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交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備檔。私自換班、換休者,對雙方當事人予以10爭/次處罰。
部門如遇特殊情況予以停休,須次日補休的,主管必須于次月月初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呈交部門經理簽字后報人事部批準后備檔,否則人事部不予認可。
二、員工有薪假日、婚假、喪假的規定
酒店員工有薪假日全年共7天。分別為元旦1天;春節3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
酒店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領帶、領花由酒店統一發放,襯衣及工鞋、工襪統一制式自行配備。
酒店員工有薪婚假分別為:
酒店工作時間滿1年、3年、5年,分別有薪婚假為3、5、7天。
員工申請有薪婚假必須提前15天,持結婚證明由人事部予以辦理。因特殊情況延長休假的,報人事部批準后,按事假處理。休假完畢后,按規定消假。
酒店員工直接親屬過世,可享受有薪喪假3天,員工申請有薪喪假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備檔。因特殊原因須延長休假的,報人事部批準,按事假處理。休假完畢后按規定消假。酒店員工直接親屬過世,酒店一律由人事部、職工會代表匯同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前往掉念慰問。
三、酒店員工勞保、福利用品發放的規定
酒店主管級以下由酒店發放統一的工裝、工、發夾。其中工半年一換,工襪、發夾三個月一換。如未到使用期限而出現問題的,員工自行解決。
酒店為洗衣房、洗碗間定期更換橡膠手套、雨靴,護手霜,防暑藥品等勞保用品。
酒店員工制服由洗衣房定期洗滌、縫補。
酒店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入職,須按酒店統一制式量身定做制服,由人事部備檔。工作滿1年者,酒店予以200元/位制服津貼,制服歸本人所有。
四、酒店員工特殊福利及加班津貼的規定
外保、洗衣房每年8、9月,由酒店予以30元/月防暑津貼,12、1月防寒津貼,30元/月,人事部造表,在工資表中予以發放。
員工停休,在30天內未予補休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呈報人事部經理審核批準,予以15元/工作日的補薪。
員工加班,在30天內未予補休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呈報人事部審批核準予以15元/工作日的補薪。
五、酒店員工進入社保的規定
進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遵循個人自愿的原則。
酒店達到12個月,正式擔任管理層職務6個月以上者,由公司負責全額繳納單位繳納部分;未達到規定時間的部分由個人全額繳納。
進入社會養老保險之日始,未工作滿5年者(含辭職、辭退、開除),公司及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全額繳納。
重新入職者,不計算連續店齡,店齡從重新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酒店員工福利待遇及獎勵規定通用2
一、總則
1、本制度需經酒店董事會審議才可通過,自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
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后確定;
4、工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工齡津貼。工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并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工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并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舍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愿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后,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范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4、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5、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某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
出勤工資= ×(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五)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于晉升工資的范圍,均從總經理批準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于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申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
特別說明:上述考核指標,將視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二)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核人員的范圍:
1、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2、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3、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4、全體員工
特別說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三)考核方案(試行)
1、本方案亦稱“工資與效益掛鉤方案”
2、詳見:《酒店工資與效益掛鉤方案》
最新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一)一般說明:
1、以上各崗位的“副職人員”,均按上表退一檔。
2、以上各級見習人員,均按該崗位初級人員退一檔。
3、行李生:同禮賓員、門僮。
4、迎賓員:同咨客、領位。
5、服務員包括:樓層、餐廳、桑拿、娛樂、康樂等崗位服務員。
6、新產生的特殊工種崗位:各類專業技師、美容美發師、修腳搓背師、音響師等,適才適崗而定。
(二)重要說明:
1、本表作為酒店長期基本建設重要文件之一,注意嚴守機密,不能外泄。
2、本表為長遠需要考慮,而設立的如:副總、總助、總監等職務等職位,不等于現在就要套滿的職位。
3、某些特殊崗位,是董事會特批的工資,不受本表范圍的約束。
4、凡遇到工資表與原工資表的等級工資不合時,暫按:低升、高不降的原則(即:原工資低于現工資的,可以自然升入現工資;原工資高于現工資的,暫不降低,保留至下次調整為止),留待年度的薪資調整或經過業務考核后調整。
5、對不同部門人員的升薪,或遇特殊異議時,酒店總經理有最后解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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