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一久久香蕉产线看-国产精品一区在线播放-国产精品自线在线播放-国产毛片久久国产-一级视频在线-一级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3-12-27 17:51:38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15篇[實用]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反擔保合同15篇[實用]

反擔保合同1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以下簡稱借款人)因生產經營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經______公司、_________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四方協商,由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為借款人在銀行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并向_________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同意作為反擔保人一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反擔保范圍:依據借款合同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產生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擁有所有權的財產提供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其對抵押物擁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二)抵押期間,妥善保管抵押財產,負責日常的正常維修、保養,確保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時,甲方應予配合;

  (三)乙方要求甲方對抵押財產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投保手續并保證到期后繼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依法將抵押財產向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若因甲方行為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后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財產,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第五條抵押期間,投保范圍內的抵押財產若發生毀損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價值減少,甲方有權向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在損失范圍內要求賠償,取得的保險金或賠償金應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不得動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抵押期間,若甲方將抵押財產出租給第三人,應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條抵押期間,若甲方將抵押財產轉讓第三人,應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價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不得動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權利義務發生爭議;

  (四)公司破產、停業、解散或被依法強制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如甲方出現前款第(一)項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出現前款其他情形,應在情況出現后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五、七、八條的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若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出現提前收回貸款的情形,導致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得到足額清償的,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直至收回貸款本息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若借款人與銀行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征得甲方和輝華公司、科技園的書面同意,并向抵押登記機關辦理延長抵押期限;

  第十二條借款期限屆滿后,若借款人未能依法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或經協商確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清償。

  第十三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歸還本息或延期期限屆滿仍不能歸還本息;

  (二)借款人依法解散或宣告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本息還有剩余的,乙方應依法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財產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一: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二: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三:

  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 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送之日。

  第九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它事項

  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3

  甲方(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了編號為的(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乙方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切實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向乙方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自己對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了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且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1.3本合同項下權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質押反擔保范圍

  2.1甲方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出質權利

  3.1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指定資金帳戶上的證券和資金,詳見《股票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乙方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4.1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驗收后向甲方出具收據。

  4.2被保證人履行全部債務后,乙方應當及時將該權利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返還甲方。

  第五條委托管理

  5.1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對《股票質押清單》上的資金帳戶的證券和資金進行管理。為此,甲方單獨設置證券交易密碼,乙方單獨設置資金密碼。

  5.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辦理以下業務:

  1)辦理證券的轉托管;

  2)辦理T+0銀證轉款業務;

  3)在被保證人履行其全部義務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從《股票質押清單》上的資金帳戶中提取資金或轉帳。

  4)上海帳戶的登記、撤銷指定交易。

  5.3甲方承諾:在《股票質押清單》上的'資金帳戶中的證券市值及資金的價值總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時,甲方不再享有該資金帳戶中的證券和資金的交易權利和所有權。發生上述情形后,乙方自動取得上述交易權和所有權。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若被保證人未能如期歸還貸款本息,乙方履行保證義務后自動取得該資金帳戶中證券和資金的所有權。由乙方自行或委托丙方賣出證券,所得款項和資金帳戶內的資金由丙方以支票方式優先向乙方支付代被保證人償還的本金和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如有剩余則將剩余部分歸還甲方。

  6.2出現6.1條中乙方出售證券的情況的,丙方須協助乙方盡可能以有利條件賣出證券以保護乙方及甲方的權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7.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7.4自然人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1)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2)質押權利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電話等發生變更。

  7.5法人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6被保證人提前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7.7有義務配合丙方的監管以及乙方質權的實現。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質押權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

  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8.2有權要求甲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8.3代被保證人償還貸款后,乙方有權取得《股票質押清單》上的資金帳戶中證券和資金的所有權。乙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丙方賣出證券,對所得款項及該帳戶中的資金有優先受償權。

  8.4質押期間《股票質押清單》上的資金帳戶上的證券市值和資金的價值總額低于________時,乙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丙方賣出證券,并將所得款項及該帳戶中的資金向法定機關提存。

  8.5乙方依據8.3條或8.4條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8.6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應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每周為乙方出具出質證券的對帳單。

  9.2《股票質押清單》中的資金帳戶上的證券市值和資金的價值總額即將低于________時,須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價值總額即將低于__________時,按本合同6.1條、8.3條、8.4條及其他的有關約定將證券賣出。

  9.3在被保證人履行其全部義務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甲方以任何形式從《股票質押清單》上的帳號中提取資金或轉帳。

  9.4享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應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質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

  11.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1.5如甲方未按7.4.3條或7.5.5條的規定通知乙方的,乙方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3.1《質押權利清單》中的資金帳戶上的證券市值和資金的價值總額即將低于____________時,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采取下列方式,以保持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

  1)向資金帳戶存入一定資金;

  2)提前清償部分貸款:

  13.2質押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無權將《股票質押清單》上的帳號注銷、分立、合并、更改。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向丙方申請進行上述行為的,丙方有權且必須予以拒絕。

  第十四條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票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股票質押清單

  出質股票出質人權利證書及編號質押價值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4

  甲方(借款人): 乙方(抵押人): 丙方(抵押權人):

  為確保甲方(借款人) 與丙方(抵押權人) 簽訂 年 月 日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理的財產抵押,丙方經審查,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閱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財產或權利設立抵押。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金額(大寫)整。抵押期限為 。

  第三條 乙方在合同第一日起將抵押物權屬證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間該權屬證明(或有關部門登記的證件)由丙方代為保管。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寫) 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財產由乙方辦理保險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小時,乙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并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保證總值不小于所擔保的債務。 第六條 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賃,重復抵押或以清償其他債務,丙方有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的權力,乙方因轉制、兼并、破產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應及時通知丙方。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和評估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從丙方已代甲方清償債務之日起,無須再行協議,丙方既有權對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依《擔保法》規定應向有關機關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不須抵押登記的,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5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縣(區)

反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六)質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七)當甲方代償后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7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聯系電話: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聯系電話: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廈門市銀行已于年月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萬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僅限抵押或質押);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抵押、質押或保證)。

  第二條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價值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價值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甲方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甲方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第八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F、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F、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G、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H、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I、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甲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下稱借款人)簽訂的榮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農信社___年保字第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萬元[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佰拾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愿意以其在重慶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

  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

  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縣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15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山西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與貸款人____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萬元整。

  第二條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

  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____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保險

  7.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

  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乙方依據本合同標準樣書.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

  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

  2.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

  2.2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

  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

  2.4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1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

  1.2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1

  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

  2.2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其他1

  3.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  1

  3.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5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

  3.6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1

  3.7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附件1

  4.1《抵押物清單》  1

  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公司

反擔保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擔保時,反擔保人為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經友好協商,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各方就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和反擔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核,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后,通知小額擔保貸款銀行與乙方,乙方與貸款銀行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根據甲方與貸款銀行的協議,甲方為乙方的該筆貸款提供擔保。

  為了降低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意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丙方作為反擔保人,丙方也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的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解釋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法規,反擔保人即擔保法律法規中所指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的情況參照丙方。除非另有說明,下文所指的保證和反擔保均為語義術語。

  2.本合同所指的保證期間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證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三條、保修責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貸款合同中的擔保責任后,向乙方收回的債務。主債務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貸款合同中擔保責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所有擔保范圍。因甲方履行貸款擔保、向乙方追索及實現反擔保權而導致的一切款項均在本保函范圍內。如借款合同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相應的利息(含罰息)、違約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時支付的賠償金;所有律師費;對乙方行使追索權和實現反擔保權的各種訴訟和非訴訟費用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終止或變更的影響。

  2.反擔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征得反擔保方同意,修改后反擔保方按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除非甲方未經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

  3.反擔保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為由,請求減少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方向甲方和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反擔保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可能影響甲方作為反擔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惡意串通,涉及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的;

  b.有突出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糾紛;

  c、有重大債務和或有負債;

  d、沒有向第三方披露擔保;

  e.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擔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方追償。反擔保方保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內立即支付所有應支付給甲方的賠償金額和其他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保函的情況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超過違約金的損失差額。

  雙方或多方違約的,違約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證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為明示不履行;

  2.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3.合同義務的履行與協議不符。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后,如果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必須繼續履行并酌情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服務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錄的地址或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送達對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信鏈接,只要按上述地址發送,應被視為已在以下日期送達(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遵循變更后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為掛號信或快遞寄出后5個工作日;

  (二)直接以書面形式送達的,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是發送到對方留下的通訊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條、管轄權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雙方應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事項

  乙方簽署的與本貸款相關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蓋章):

  乙方(簽名和手印):

  丙方(簽名和手印):

  合同簽署日期:

反擔保合同11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12

  抵押反擔保合同

  (本合同適用于存貨抵押)

  合同編號:

  河北決策律師事務所宗方超律師制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根據(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保證人)簽訂的編號為號《委托擔保合同》的約定,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與主債權人簽訂編號為號的《合同》(主合同)所借人民幣(大寫)萬元借款提供擔保。抵押權人并與主債權人簽訂編號為號的《保證合同》。為確保借款合同項下債務人的債務履約和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抵押人愿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以庫存商品作為抵押物。

  2、抵押物(庫存商品)的價值不低于(按進貨價值)萬元(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二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直接損失:代償之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含復息、罰息)、追索費以及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違約金(主合同)等,以及抵押權人因實現抵押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人支出的與債務人借款相關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調查費、公告費、郵寄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話費等);

  (2)可得利益損失:

  □抵押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之次日起,抵押人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罰息、復利、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違約金等向抵押權人支付,直至清償之日止。或者

  □抵押權人實際代償本息×10倍(可放貸款比例)×%/年(擔保服務費);以上各項合稱“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抵押期限和抵押期間

  抵押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抵押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且抵押人行為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設定他項權等情況。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書面同意。

  (5)如法律規定并本合同必需,抵押人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抵押人上級主管部門或抵押人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2、抵押人確保抵押權人收到:

  (1)經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真實有效簽章并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經證明為真本的抵押人設立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有關公司成立文件;

  (3)抵押人依其公司章程就本合同相關事項進行有效表決的股東會決議,其內容為:有效同意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及其它相關法律文件,以及履行本合同,有效同意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本合同定義的抵押物作為擔保;經證明為真本的抵押人股東會成員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及其簽字樣本;

  (4)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正本、抵押登記文件正本、保險單正本;

  (5)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為原件,如經抵押權人同意提供復印件,則須經抵押人加蓋公章確認該復印件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件。

  抵押權人未及時取得并持有該等文件而導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抵押權與其反擔保的主債權同時存在,主債權不消滅,抵押權也不消滅。

  第六條抵押人權利與義務

  1、抵押人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抵押人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抵押人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抵押人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3、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抵押人應于3日內向抵押權人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抵押權人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人非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以物抵債等形式變相減少抵押財產價值,如需進行上述行為須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抵押權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由此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抵押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抵押人為自然人的,繼承發生后,本合同項下義務由繼承人承擔。變更后的機構或繼承人應于抵押人變更或發生繼承后3日內完成相關變更抵押登記的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對抵押物擁有的抵押權不受上述變更、繼承情形的任何影響。

  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6、抵押人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抵押權人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7、抵押人在接到抵押權人要求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3日內,向抵押權人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抵押權人主張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抵押權人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抵押人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8、當主合同債務人同時面臨抵押人履行反擔保責任后的追償和抵押權人在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支付要求,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債務人優先償付其對抵押權人的欠款。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協商變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債務人的債務或履行期限進而加重被擔保債務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動利率而導致“被擔保債務”發生變更的;

  (3)抵押權人將“被擔保債務”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但須及時通知抵押人轉讓事宜)。

  10、當借款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主債權人或第三方是否向抵押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人權利與義務

  1、抵押權人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抵押人負有告知義務,應向抵押人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人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抵押人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抵押權人不得以對抵押人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抵押人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抵押人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八條抵押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發生時確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未能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貸款挪作他用;

  3、浮動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達到貸款合同本金%時,抵押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違背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原則處分浮動抵押財產;

  5、抵押人進入破產、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撤銷;

  6、抵押人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等情形;

  7、嚴重影響抵押權人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應收賬款質押

  抵押人承諾與抵押權人已就抵押物的全部售款及/或租金收益,抵押物毀損、滅失而獲得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及其他權益合同(如有)下的收入或應收款項或應收收益設定質押擔保事宜并簽訂了《應收賬款質押反擔保協議》,并按照有關規定辦妥了質押登記公示手續。抵押人須將抵押物每月的租金收入、售款及其他收益等存放于抵押權人指定銀行,開戶行:行,開戶行賬號:,用于優先償還被擔保債務,具體見《應收賬款質押合同》。

  第十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人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抵押權人有權隨時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清償抵押權人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劃付至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設定質押擔保,具體按《應收賬款質押合同》的約定處理。抵押人應如實告知買受人/承租人/其他第三方抵押物已抵押于抵押權人的事實,無論抵押權人就抵押人轉讓/出租抵押物的行為出具何種書面或口頭承諾/同意,該承諾/同意均不構成抵押權人放棄法律賦予抵押權人的權利。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清償抵押權人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反擔保。上述情形下,如抵押人不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抵押權實現方式提前拍賣或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劃付至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為被擔保債務提供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的保險

  1、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抵押人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金額不得低于元(大寫)的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且保險單據原件由抵押權人保管。

  2、保險的期限應長于主債務履行期限至少六個月。其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清償抵押權人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4、若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抵償本合同項下被擔保債務或抵押物的損毀不在保險責任笵圍以內,抵押權人有權立即要求抵押人將相當于不足部分予以清償和/或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能夠接受的其他擔保。

  5、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派和指定抵押權人為其真實合法的代理人,享有充分的代理權和代表權,并可全權代表抵押人(費用由抵押人承擔),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方法履行或實施保單及其他有關法律文件。

  6、抵押物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毀損、滅失等保險事故的,抵押人不得放棄對第三方的求償權。

  7、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范圍以外的因抵押人過錯的毀損,由抵押人于二日內提供其他同等價值的財物等進行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到有關登記機關與抵押權人共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與抵押權人共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以上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等正本原件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權人未及時取得并持有該等文件而導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抵押人承擔;如抵押人未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義務,則由抵押權人代為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且抵押人無條件地提供一切登記所需文件。

  第十三條抵押權的.實現

  抵押權人在履行保證責任發生代償后,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抵押權人可以提前實現抵押權:

  1、抵押人以其庫存的產品從事關聯交易或者低價交易(如不得以低于市場價格一定比例的價格出售庫存的產品,一旦出售價格低于約定的比例,可以提前實現債權);

  2、抵押人的庫存產品數量低于其整個庫存量的%。(一旦低于該比例,可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人為其他損害抵押權人的行為。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承諾,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并按抵押物權利價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2、抵押人在抵押物占管項下違約,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并按抵押物權利價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3、抵押人不按第九條設置質押擔保或違反該條相關約定的,或不按第十條辦理保險手續或違反該條相關約定的,或不按第十一條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違反該條相關約定的,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并按抵押物權利價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應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抵押物權利價值百分之十的違約責任,并賠償抵押權人實際損失

  萬元。

  5、如因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6、抵押人在發生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等任何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另行提供擔保義務的情形的,抵押人在抵押權人通知其另行提供擔保之日起二日內,未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及時另行提供擔保的,應按未提供擔保數額日萬分之九支付遲延履行金,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并按抵押物權利價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上述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屬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被擔保債務”范圍。

  發生上述違約情況的,除支付相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外,抵押權人還有權視情況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數項措施:

  1、行使抵押權人在委托擔保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要求抵押人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3、行使抵押權人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五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上述費用屬于第二條約定的“被擔保債務”范圍。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仲裁、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并閱知抵押權人所簽訂的《保證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質權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出質人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異議,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責任限制及免除條款等概念、內容及法律后果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3、出質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共份,雙方各份,備案登記機構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簽字頁】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傳真: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傳真:

  簽約地點:

  合同填寫人: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反擔保合同13

  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鑒于:

  第一條擔保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擔保范圍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2)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4)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5)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3)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4)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民法典》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1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款小寫: 元,(大寫: 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愿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 元(大寫: 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的《委托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金額為?人民幣?(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貸款?(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車駕號:。面積/數量:。抵押物評估值:。所有權人:。所在地:。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凈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六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甲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于該數額?%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一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XX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

  聯系人/電話:聯系人/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反擔保合同02-01

反擔保合同07-01

抵押反擔保合同02-16

關于反擔保合同04-21

借款反擔保的合同01-16

【熱】反擔保合同08-14

【薦】反擔保合同08-14

反擔保合同【精】08-14

【熱門】反擔保合同08-14

反擔保合同【推薦】08-14

主站蜘蛛池模板: 欧美国产日韩911在线观看 | 国产精品伦一区二区三级视频 | 日韩中文字幕一区二区不卡 | 看欧美一级片 | 国内精品区一区二区三 | 日本免费不卡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 99视频精品全国在线观看 | 欧美视频一区二区三区精品 | 在线观看视频一区二区 | 日本三级香港三级三级人 | 全黄一级裸片视频免费 | 亚洲一区免费在线观看 | 国产午夜影院 | 中国a毛片 | 成人黄色免费在线观看 | 日本欧美视频 | 欧美精品xxxtv | 亚州一级毛片在线 | 一本一道dvd在线观看免费视频 | 国产欧美日韩在线一区二区不卡 | 日韩视频播放 | 欧美成人18 | 波多野氏免费一区 | 成人婷婷 | 免费一级黄色录像 | 中文字幕伦伦在线中文字 | 成人网在线播放 | 日韩在线观看你懂的 | 国产成人精品视频一区 | 免费黄色a视频 | 国产成人18黄网站免费 | 好男人午夜www视频在线观看 | 国产簧片 | 午夜影院免费观看视频 | 国产亚洲视频网站 | 国产成人精品免费视频大全五级 | h片在线| 久久精品成人国产午夜 | 色偷偷视频 | 成人精品在线观看 | 交视频在线播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