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制度通用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考勤制度通用,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1
一、工作時間
客房部、營銷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飲部、行政部、財務部、人資部原則上實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調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認真負責的員工擔任考勤員,由人力資源負責對考勤員進行培訓和指導。
2、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工作,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機上計打時間,并到部門簽到、簽退。
3、不允許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發現代打卡行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4、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打卡下班即為早退。如果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超過十分鐘則按兩次遲到或早退計算,如果員工每月遲到或早退兩次,罰款10—20元,再次有遲到、早退現象則罰款50元。超過或達到五次,將給予辭退或除名。
5、凡超過遲到或早退時間30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辦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1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員工過失單》,并罰款5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填寫《員工過失單》,罰款100元。
(3)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部門領導將提議人力資源部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酒店簽定的勞動合同并將辭退該名員工。
6、員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質檢組監督執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酒店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2元/次或1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3、員工加班需按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領導審批,未進行事前報批的,一律不計加班
4、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時間計為加班時間。出差期間遇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為加班
5、加班時間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補償的,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可予以加班費補償
四、休假種類
1、公休假:所有員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時間公休則需征得部門同意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公休期間不扣工資;
2、婚假:凡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達到一年的員工則將只給兩天婚假,超期按事假處理。
3、喪假:員工處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直系親屬的喪事,給予3天假期;
4、產假和計劃生育假:女員工生育前后給予產假60天,達到晚育年齡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配偶生育,男員工可享受7天護理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懷孕不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30天;懷孕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42天;
5、年度休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員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酒店給予相應補助。
6、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須報人資部核準,七天以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及全勤獎,事假超過十天以上的,酒店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部門批準的申請單必須交人資部簽字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及全勤獎;曠工連續超過三日,累計當月五天者,酒店無條件解聘。
7、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一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五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五天的,超出部分在當年最后一月扣發超過天數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人資部備案。
8、工傷假:在工作中因為工作關系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由相關部門鑒定后按醫院證明單給予假期,工傷假期間無工資發放。
9、補休:對于占用員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酒店將給予補休,員工不要連續4天補休,以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過長,影響工作。
五、員工假期薪資管理
1、病假薪資:病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2、事假薪資:事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3、曠工薪資: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資、全勤獎及當期績效獎金。月度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的,扣發全月薪資及當年獎金,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4、遲到、早退一次扣發工資10元;
5、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崗值班的,經人力資源部核定,按勞動法規定核算加班工資
六、審批權限:
1、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經人力資源部核準,由總經理批準。
3、三天以上必須報人資部核準,并報總經理批準。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3
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職責
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考勤規定說明
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小時以內(含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小時,不超過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考勤方式
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每月月底: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4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次以上(含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5
第一條作息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條考勤管理: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總監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二)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每月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三)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五)不準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七)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八)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者記警告一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20%的基本工資。
(九)當月累計曠工5天者,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予以開除。
(十)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十一)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6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進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三天;全年曠工七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負責人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核準人
員工級一天以內(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長領班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負責人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備案。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節天
b)五一勞動節天
c)十一國慶節天
d)春節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年累計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者,可以辦理停薪留職,時長不超過個月。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周歲,女25周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5)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準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6)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 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
天者免職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職
凡酒店員工工齡滿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辦理停薪留職,最長時限為個月;逾期按自動離職論處。
6、調休、調班
a)酒店員工需調休、調班必須先填寫調休調班申請表,由部門直接負責人簽批后方生效。
b)員工每月換休不得超過2次;換班不得超過3次(每次以1個班時為限)。
c)員工換休換班超過上述次限,每次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7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酒店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對酒店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員的產生
第五條部門考勤員原則上由部門兼職內勤擔任,各班組考勤員由領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考勤員名單備案。
第六條各部門考勤員應認真詳細如實記載本部門的考勤記錄。如有新進人員或離職人員,應及時將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順利展開。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與班次:
一、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制度,具體工作班次由各部門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酒店可要求員工超時工作或加班,酒店將在適當時間給予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十條所有人員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十一條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行政人事部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酒店上下班時間,由保安與各部門管理人員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三條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四條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四章考勤統計與匯總
第十六條考勤實行三級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須打考勤,按規定時間要求到達崗位并按簽到表要求簽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簽到,如有將按《員工手冊》之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班組考勤員應按日考勤,每日根據員工簽到表將當日出勤情況記入考勤統計表,月底將當月的簽到表,考勤統計表上交部門考勤員。
第十八條部門考勤員對各班組的考勤進行核對統計匯總,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將部門考勤匯總表、各類假期證明單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條公司級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設備對全員進行考勤。
第二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部門上報的考勤匯總進行審核,并據此作工資處理。
第五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經理以上請假須總經理審批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年休假: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后,可享5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二、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酒店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醫院是:省立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武警醫院、婦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醫院。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7天以內(含7天)病假,7天以上報行政人事部批準,1個月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長期人員超過醫療期的,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酒店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休假
員工請事假3天以內(含3天)者,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3—15天(含15天)上報行政人事部批準,超過半個月的假期的'報總經理批準。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酒店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
六、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3天;員工的非直系親屬去世,可享有有薪喪假1天。
七、產假: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的女員工,可在生育后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酒店為其辦理生育險。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營運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二十三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之內不計,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二十五條凡酒店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酒店考勤制度通用9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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