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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1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為______ 年,從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其中新員工試用期為 _____個月,從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二、工作內容、時間及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非有法定事由乙方應當服從。
工作時間及休假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月工資 _____元(具體見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甲乙雙方依法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密和競業限制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在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內不得在任何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按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五、服務期約定 鑒于甲方為乙方提供無償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2年。(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服務期內,乙方違反約定的,要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等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勞動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 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字):
20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住址:
送達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工種).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省市。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二、合同期限(試用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完成止。
如果甲乙雙方另就服務期有約定,本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應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為止。
(二)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提前通知,需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乙方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元/____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元/____月。甲方可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方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于發薪日計發當月/上月工資。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三)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并依甲方薪酬制度支付乙方病傷假期間的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四)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的工資。
(五)甲方制訂責任薪資與獎金、績效考核等制度,有權核定和計發相關福利性獎金,福利性獎金是甲方將部分盈余部分以獎金形式回饋員工,為甲方的福利政策,不同于月工資,非甲方之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乙方以任何原因離職均視為對預期利益(如尚未計發的獎金等)的放棄。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或告知乙方;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進行檢查,考核和獎罰。乙方認可甲方已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同時與甲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后,乙方在五日內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者,或者甲方因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六)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應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甲方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法行為而致使本合同全部無效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辭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按適當方式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員工有權要求查閱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有關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等后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約定,也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另行簽訂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競爭事項,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沖突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協議主體部分中各方所載明的送達地址、電話等通訊信息均為現在各方實際使用的通訊信息,任何一方向對方上述送達地址發出信函、傳真均視為對方已收到并知悉有關信函或傳真內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下列文件及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培訓機構勞動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育勞動合同的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 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其 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務:在_________________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 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 合同期限,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資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 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 (2) ; (3) ; (4) ;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 商約定如下: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2)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 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于 本人實得工資 3 至 6 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2. 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醫療期為 月(年) ,期滿未治愈的.延長 月。
(2) 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 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3. 在合同期內, 乙方符合條件的, 享受探親假 天, 婚假 天, 喪假 天,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 執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 2 款第(2)項規定和第 4 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按工作每滿 1 年(滿半年不滿 1 年按 1 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 1 個月的 生活補助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 2 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 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權益的。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于本條第 2 款第(3)項解除勞動 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 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 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 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余職工時,以及 勞動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 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 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 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抵觸的,按國家 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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