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企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2
(一)合同簽訂管理
1、合同承辦人簽約前必須對對方主體資格、代理身份、代理資格、履約能力及合同可行性進行審查,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以備合同評審機構進行評審。
2、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是取得營業執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
3、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國家或省已經發布示范文本的,應當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門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員統一購買或定制。
5、各部門的合同都應按統一規則編號。
6、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范,字跡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
7、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本上簽名蓋章。
9、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10、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3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4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5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公司對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第三條、貫徹建筑企業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二)質量管理
第一條、公司對所屬施工項目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并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
第二條、施工項目部必須配齊檢測工具,并建立臺帳,項目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系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要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后,項目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五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作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六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置計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筑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于采用新結構、新工藝的項目,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
第八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采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采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九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制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十一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后,施工技術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有利于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項目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驗。
第十三條,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公司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三)技術交底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后,項目經理在開工前召集項目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項目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致、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并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項目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后,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四)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第一條、隱蔽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項目部人員組織檢查驗收。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和設計文件要求;原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部位及實測合格率。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二條、在項目部質量管理人員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業主和監理公司組織檢查,對不合格項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并通過復檢。
第三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施工員(技術員)填寫,參加驗收的責任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五)技術資料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xx)、《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資料。
第三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審查存檔,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處。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一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并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解決。
第二條、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項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項目部要極及配合公司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7
1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現狀
財務管理屬于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隨著建筑企業對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視,其內部的財務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斷的提高,從國內的范圍來看,建筑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基本已經實現了五統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應的進展,但隨著目前經濟體制的轉變,以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為基礎的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無法適應如今市場經濟體制下各方面的變化,因此建筑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開始逐漸顯現:首先,改革理念落后。建筑企業雖然已經認識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也針對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新型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實施的實際行動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業的財務管理缺乏自主權。目前在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管理方式,即財務管理如何進行,完全要依照領導層的意愿來執行,這大大的影響了財務管理的自主權,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最后,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混亂。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并不是僅僅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多數時候需要在建筑施工現場進行,這就使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變得非常混亂。
2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經濟體制決定的。我國的經濟體制的變革要求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要做出相應的改革才能與時代發展相適應,從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建筑企業所面臨的威脅已經變得越來越大,同時其發展和壯大也開始要依靠自身的實力,這種情況反應到財務方面,便是財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筑企業只有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過財務管理來有效的對自身的各類成本進行控制,從而最大程度的節約其費用,使其經濟效益能夠達到最高的標準。最后,目前我國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與國際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國的建筑企業的發展范圍能夠超越國家的范疇而進軍到世界領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夠與世界的標準相適應,但目前我國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還并未達到這一標準,因此對其進行改革非常必要。
3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觀念。企業的觀念是一個企業能否穩定發展的基本保證,落后的思想觀念會導致企業的體制同樣也得不到發展,這對企業的改革和創新非常不利,因此企業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就一定使發展觀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夠符合目前社會發展的趨勢。建筑企業想要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業發展的觀念,要改變以往以政策支持為主要發展依靠的觀念,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自身的經濟實力以及綜合實力變得強大,才能使自己有機會發展壯大。因此,建筑企業一定要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務管理制度,徹底消除如今財務管理制度的弊端,從而規范財務管理的狀況,使其能夠有效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2)要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對建筑企業財務人員不僅是一種約束,同時也是能夠使其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的一個平臺。對于建筑企業自身來說,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可以使財務預算的布置、審批和批準變得更加方便,同時也能夠使企業對財務預算的監督和查詢變得更加便利。同時,通過財務會議的召開,建筑企業還能夠及時的發現自身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其能夠及時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對其進行解決,避免由于問題的出現而帶來的麻煩,這對提高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構建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為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身上。要將財務管理部門人員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負責財務管理中不同的內容,這樣在財務管理中出現問題時,企業便可以向某一小組追究責任,這樣可以有效的加強相關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筑企業還可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建筑企業形成一套較為合理的科學責任制,使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促進企業制度的完善,保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穩定的生存下去。
4結語
建筑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財務管理制度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想要使建筑企業能夠構建更加適應時代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針對特殊性來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時還應根據建筑企業目前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這樣才能保證建筑企業能夠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改變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斷的發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業的財務管理變得更加規范。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8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9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必須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堅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堅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每一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0、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0
建筑施工企業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是企業管理的經營工作在建筑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
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完善經營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職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并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并在合
同批準生效后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臺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后,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后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根據概、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
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提出報價方案,分析、真討論、使之最后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不得高于標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范,要蓋齊縫章。
合同條款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
(六)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后,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加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
項目部無權對外直接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
加蓋總公司合同專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工程名稱和地點。
1.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2.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4.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5.工程造價。
6.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8.雙方協作的事項。
9.獎懲條款。
10.其它。
11.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1.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范和標準,時間應滿足
3.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建筑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
4.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乙雙方關系,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2.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3.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5.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6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總工期的要求并確定獎懲條款,包單位,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如結構變更、備或其它原因,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1
1.圖紙自審制度
1.1圖紙自審由設計管理部負責組織。
1.2接到圖紙后,設計總監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審,并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1.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1.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1.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1.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1.4.3平面圖所標注坐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1.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1.4.5建筑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坐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1.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1.5圖紙經自審后,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2、圖紙會審制度
2.1圖紙會審目的
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2.2會審參加人員
設計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有關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人員。設計院專業負責人。
2.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2.4會審組織
2.4.1由設計管理部組織。
2.5會審內容
2.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2.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2.5.3審查建設項目坐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注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系以及軸線關系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2.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筑、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系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2.5.5審查建筑平、立、剖面圖之間關系是否矛盾或標注是否遺漏,建筑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2.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筑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2.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于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2.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2.5.9對設計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采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2.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于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2.6會審程序
2.6.1會審由設計管理部召集進行。并由資料室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2.6.2會審分“專業會審”和“綜合會審”,解決專業自身和專業與專業之間存在的各種矛盾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后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2.6.3會審時,由項目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并作記錄。會審后監理工程師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后生效。
2.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通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2.7會審記錄 (由監理公司執筆)
2.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2.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2.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
2.7.4聯系電話(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
2.7.5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復修改的。(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審結果與解決方法。(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并蓋章后生效。
2.8會審記錄的發送(由監理公司執行)
2.8.1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資料室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施工單位項目部
5)其他與會單位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2
1、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由合同承辦人以書面形式報合同評審機構審核,批準后,盡快與對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為適應建筑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特別是本市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及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建筑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22條)以后,為進一步規范、完善公司內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整體素質,使集團公司在建筑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制度健全、操作規范、措施得力、信譽良好的建筑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2、貫徹落實企業質量方針,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3、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4、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為準,各子分公司、項目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二、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質量方針:質量第一、服務第一。
2、質量目標:集團公司所有在建項目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年“白玉蘭獎”創優項目1個,年“市優質結構獎”創優項目1個及1個以上。
三、企業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2、公司設置“工程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項目經理為工地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責,下設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受上級單位督導。
4、各項目部應積極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正常運行。
5、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工程項目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6、質量保證體系圖;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框圖
四、企業質量管理機構
1、集團公司質量管理按三個層級進行層層管理。第一層為公司高層領導層級,第二層為公司總部職能部門及子分公司層級,第三層為項目部層級。
2、公司總部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2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所屬子、分公司須設立獨立的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1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并應專業齊全。
3、所屬項目部應根據項目的規模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配備一定數量及相應專業的專職質量檢查員,并實行動態管理:
20000㎡以下的項目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20000㎡~50000㎡項目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不應少于2人;
50000㎡以上的項目應設置3人以上的質量管理部門,并應專業配套。
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置圖
五、企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1、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質量責任者,對本企業(本分支機構)的工程質量工作負全責,其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
②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和任命機構的負責人。
③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④建立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⑤確定和配備保障質量體系正常運行所需的各種資源。
⑥評價并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⑦掌握質量動態,協調各部門質量工作關系。
2、企業工程質量分管領導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工作的企業領導,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③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④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系,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⑤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⑥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持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⑦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⑧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3、企業總工程師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業標準,并對企業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
②負責公司范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審批。
③組織制訂創優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并針對目標加以落實,制訂具體技術措施。
④組織各項目廣泛開展QC小組活動,通過職能機構使這項活動經常化。
⑤制訂公司確保工程質量若干規定,并組織實施。
⑥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和應用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
⑧審核、批準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方案或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是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收集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的法規、法令、條例及企業標準。
②制定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
③與本企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本企業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編制本企業年度工程質量創優計劃及創優滾動計劃并負責落實。
④參與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⑤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⑥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并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⑦負責工程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匯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并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
⑧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⑨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⑩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5、技術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為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其職責是:
①負責指導并督促檢查所屬各工程公司、項目部認真執行國家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
②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批,督促抓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創優計劃的實施、施工技術交底和過程控制;組織審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并報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
③負責編制企業的施工工藝標準、質量技術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參加直屬項目部工程中間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項目部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并予以落實整改。
⑥開展以提高工程質量為目的的科學、技術研究,組織工程項目質量技術推廣和攻關活動。
⑦組織并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⑧參加與支持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6、經營及合約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簽約工程承包條件應與工程質量承諾相一致.
②強化合約管理,各類總、分包的合約均應以滿足工程質量目標為前提。
③堅決杜絕轉包、掛靠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質量管理的經營行為。
7、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按照企業質量管理決策機構的決定為項目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
②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質量意識教育。
③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價。
④組織本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國家或地方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⑤在確定分包或勞務隊伍時,負責組織對其人員綜合素質等進行考察并提出使用意見。
8、項目經理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②履行“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
③編制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④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⑥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種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
⑦按“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項目經理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⑧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⑩處理項目管理部的善后工作。
9、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項目技術負責人在項目經理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對項目的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并按規定上報、評審、實施;
②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熟悉設計圖紙,落實參加建設單位召集的圖紙會審會的`準備事宜;
③組織項目部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技術核定、技術復核;
④組織協調隱蔽工程驗收以及落實三檢制度和質量等級評定、核定制度。
⑤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主持項目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項目技術管理工作計劃,嚴格按圖施工,確保項目工程的順利進行。
⑥負責開工前的圖紙自審、組織施工圖會審前的問題匯總等,負責編制項目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保計劃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技術交底。
⑦編制質量計劃、進度計劃、投資控制計劃,參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⑧參加安全檢查、驗收、審批糾正預防措施。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社絕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⑨領導項目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科技活動,并總結編寫新技術、新工藝成果發表上報。
⑩督促、檢查資料員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報、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正確、清楚、齊全、完整。
10、項目質量檢查員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參與對采購合格分供方的評定和對采購材料質量的驗證。
②負責對班組施工質量進行抽檢,對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的班組自、互檢進行全數復檢。
③負責對本項目部所用檢測器具,按規定實施控制。
④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企業標準以及相關的法規,組織對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自檢、自查,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⑤堅持在施工現場,隨時檢查實物質量,掌握工程動態,不斷進行質量分析,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質量狀態,對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
⑥認真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并運用于提高工程質量,消除質量通病。
⑦完成項目經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⑧組織接待上級公司、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整改。
六、企業總承包質量管理制度
1、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價機制,制定選擇、評價的辦法并嚴格執行。
2、針對具體的工程項目,由總經理與項目經理簽訂工程項目承包協議,其中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由總經理審批,并明確對工程質量控制的職責、要求。
3、所選擇的分包方除具備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外,還應在項目所在地登記注冊,并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中有關質量管理體系、崗位職責、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級培訓和考核等要求。
4、總包單位與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宜單獨簽訂工程質量保證的專項協議,在明確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確定總、分包在開展質量技術培訓、工程質量管理、竣工后的保修與服務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各方面的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5、實行總承包施工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在項目既定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統一工程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工藝標準、技術檔案編制標準。分包方的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之中。
6、總包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分包方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技術文件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核、審批。使分包方編制的技術文件全面滿足總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的要求。
7、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參加分包方技術人員對其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8、由于分包方人員不服從總包單位或監理人員的管理,施工質量低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須及時解除分包合同并將其立即請退出場。
對于一般性錯誤并造成的經濟損失很小時,總包有權對分包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處罰額由總包方根據本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人員的處罰必須由有關人員自付罰金,不得由分包企業代付,從而對當事人起到處罰的作用,對其他有關人員起到警示的作用。
9、總包單位應積極鼓勵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員努力學技術,提高施工操作質量。對于技術水平高,質量意識強,管理嚴格,成品質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組或個人應給予必要的榮譽或物質獎勵。獎金來源應由總、分包雙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對于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系的施工分包單位、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4
一、新成立企業應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報表》及其電子文檔
二、附件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章程;
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7、建造師(項目經理)注冊(資格)證書、身份證;
8、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9、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10、辦公場所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
11、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具有自有設備、廠房的,企業需出具購置合同、發票;
12、市(州、地)建設局或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相關部門對必須具備的實物條件,包括辦公場所、技術裝備等的考察意見。
13、申請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資質的,每增加一項資質,須增加二份《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一份相應的附件資料。
三、申請資質升級或增項,除應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2、企業近三年的財務決算年報表;
3、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C101表)〉及近三年的〈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C102表)〉、〈建筑業企業財務情況(C103表)〉;
4、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企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四、資質申請、資質升級、資質年檢申報程序:
1、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的,申請人直接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提交有關資料,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建設部申請;
2、省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商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建設部。
3、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或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申請人向所在市(州、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經核驗原件、進行初審后報省建設廳審批。其中,申請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方面建筑業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審批。
五、辦理期限:
1、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系列一級資質的初審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上報建設部;
2、施工總承包系列和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和勞務分包系列資質的辦理期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相關業務的分管廳長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收取
建筑業企業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勞務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兩機構的組建工作,并擔任第一負責人職務,組織和領導勞務用工管理工作。
二、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依法制定本企業勞務分包和勞動用工管理辦法,并對其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直接監督;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接待受理本企業民工投訴,解決用工糾紛等。施工現場應在明顯位置公開相關負責人、聯系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
三、項目經理是勞務用工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貫徹執行企業勞務用工管理的規定,并組織制定本項目的管理措施和辦法,親自監督本項目工資支付工作,親自組織解決本項目的用工糾紛和勞動爭議。
四、工程項目部應建立項目用工臺帳,全面掌握現場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崗工作情況,適時進行檢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對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業務技能、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嚴明紀律,嚴格考核。
五、工程項目實施勞務分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違法分包、轉包,嚴禁私招濫雇。
六、進場民工必須具備工作所要求的身體、技能條件;必須與用人單位依法建立勞動合同用工關系;必須接受勞動安全知識、企業和項目部規章制度、專業技術知識等培訓,嚴禁未經培訓上崗作業。
七、勞務分包糾紛解決程序: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協商→企業勞務用工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協商→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勞動爭議解決程序:班組長組織協商→項目經理組織協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申請勞動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用工糾紛必須依法按程序進行解決,嚴禁任何一方采取違法手段解決糾紛。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5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范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匯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匯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并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并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準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干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采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于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布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并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并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從設計、布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并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采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采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并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匯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并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采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并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了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斗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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