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保險調研報告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險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保險調研報告1
摘要:在現在社會,社會保險跟我們息息相關,本次社會保險調查,我對身邊的家人朋友進行社會保險調查,通過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兩種常見的以及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以及生育保險這另外三種社會保險進行了調查,發現多數居民都沒有實現這五種社會保險,多數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事業保險這三種社會保險,少數只有醫療和養老這兩種社會保險。通過此次調查,可以看到,很多居民對于社會保險有更高要求,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居民在享受社會保險保障方面也存在差異,部分單位也并未很好的落實對員工的基本社會保險。
一、調查設計
(一)調查的目的和意義
1.調查目的
通過對居民,包括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需求和落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居民的社會保險情況,并通過了解找到不足,從而更好的推廣社會保險。
2.調查意義
通過此次調查,讓我對理解社保政策、社保需求、社保運營等方面有了更好的認識。
(二)調查地點、范圍及調查對象
1.調查地點:蘇州某住宅區附近。
2.調查范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和事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二、調查的主要內容及調查結果分析
(一)當地社會保險政策及社保開展情況
1.當地政府推行社保政策、主要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戶口居民和農村戶口居民。
2.社會保險政策最近幾年有變化,保險金額有所增加,但保險保障更有保障,更符合被訪問者的利益。
3.基本實現了人人社保,但是城鎮戶口居民和農村戶口居民的社會保險有所區別,具體體現在保障額度上。
(二)單位提供保險的基本情況
1.被訪問者的工作單位能提供社保,多數為3險1金,能提供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這3種社會保險和住房基金。少數為5險1金,主要是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能享受。
2.被訪問者的工作單位在社保上,單位和個人大致提供多如下額度。交納的社保:基本養老險、基本醫療險、生育險、失業險和工傷險。單位繳費比例依次為:20%、7%、0.5%、2%和1.5%。
個人繳費比例依次為:8%、2%、0%、1%和0%。
繳費基數為當月標準工資或上一年崗位平均工資。
(三)被訪問者參加保險的基本情況
1.被訪問者基本都參加了社會保險。有參加基本養老險、基本醫療險、生育險、失業險和工傷險這5險的,但為少數。也有參加基本養老險、基本醫療險和失業險這3險的,為多數。少數居民只有基本養老險和基本醫療險。分別由政府、工作單位提供,少數人自己為自己提供社保。被訪問者自己也有不愿參加的情況,因為他們更愿意目前拿到金錢,而不是等將來。這些人的收教育水平都不高。
2.被訪問者參加社會保險,很多人認為自己繳納的這個額度或者比例不能夠承受,因為他們覺得占自己工資的比例有點高,他們更希望比例能有所減少。對于生育和工傷保險,他們更愿意接受,因為不需要被訪問者交納保費。
3.從調查看,社會保險一般能夠滿足被訪問者的需求,少數人對此希望有更高要求。部分人也購買了商業保險,但主要是集理財與一起的,所以他們認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相互之間是補充關系。
三、當前社會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推行的社會保險政策類型少、覆蓋面小,很多個體經營者尚未覆蓋到全面的保障,不同戶口的'居民享受的保障也有不同,以及很多受教育水平低的人群不愿意自己掏錢去支付社會保險,他們更希望國家免費提供,對于部分家庭困難者,他們很難去為自己提供良好的社會保險。
2.單位在提供社保中存在問題,很多單位并沒很好的為員工提供全面的社保,很多員工只能享受到養老和醫療,并且享有的保障都比較低
3.個人參與社保存在問題,具體表現在部分城鎮和農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較低,以及在觀念和認識上存在問題,很多人保險意識不強,對保險就存在誤看,還有個人對社會沒有認識,他們認為個人辦理社保或者領取社保金的手續繁雜。另外,由于社保給個人補償標準過低,一些人認為這對自己可有可無,因此他們不愿意參加社會保險。
四、完善社會保險政策的對策
1.各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實行“統一繳費險種、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繳費辦法”,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險合一”;同時明確,用人單位如果不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將承擔相應責任。
2.國家要要明確財政對社會保障的責任。近幾年來,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在持續加大,但缺乏對政府承擔社會保障責任的明確界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這對于社會保障這樣一項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而言,顯然是有嚴重缺陷的。
3.加大宣傳社會保險給居民帶來的切實利好,并提高社會保險對居民的保障,減少居民在社會保險的個人負擔比例。
五、自己的體會和總結
我認為社會保險對全民來說是完全有必要的,對個人來說是一種很好的規避風險和保障自己的方法,每個人都必須認識到社會保險的必要性。但就目前來說,社會保險確實存在很大問題,這在政府,單位,個人上都有問題,解決問題要各方面一起努力,我們在發現問題后肯定能很好的處理問題,這就是社會保險要調查的意義。
保險調研報告2
橫向聯動、多管齊下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傷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工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的重要途徑,其覆蓋面廣、涉及職工職業領域之大以及其社會保障功能,是其他社會保險險種所不能比擬和替代的。也正因為其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前提下,對保障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為重要。我國自20xx年1月1日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來,形成了以《勞動法》為核心,以《工傷保險條例》為基礎的工傷保險法律體系框架,行政法規所具有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為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20xx年6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保護農民工傷職工這一特殊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政策依據。
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現狀
我縣截止20xx年3月底,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850戶,除去約170戶停業戶外,其余680戶共有職工約38000人,其中各類參保單位約350戶,參保職工約24500人,在參保單位總戶數中破產停業戶約200戶,職工人數約11300人,未參保單位約330戶,職工約13600人。在參保單位之中,基本能夠正常營業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單位約60戶,占參保營業單位戶數的40%,占營業單位總戶數的12。5%;職工人數約7000人,占參保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53%,占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26。2%。在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所有職工人數中,農民工約有19000人,占全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總數的50%,而參保農民工僅約2700人,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4。2%;且約86%未參保的農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礦、鐵礦、磚廠、石料場以及冶煉、制造等勞動密集型、工傷高風險的行業。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占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7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安陽縣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縣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在維護其合法權益方面遇到的困難來看,造成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夠本”和“不劃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的“近視”行為,只顧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帳,認為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2、農民工勞權保護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強制力度小,對資方違法的處罰力度和對勞動者應予補償方面的保護力度均較小,客觀上起了保護資方利益,損害勞動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以及在對拖延、拒絕支付工傷職工補償的處罰方面,強制措施和力度在資方面前顯得蒼白無奈。
3、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工傷保險政策缺乏足夠認識。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對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
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途徑和措施
鑒于安陽縣農民工工傷保險狀況和造成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具體情況,為了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作為政府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對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所享受合法權益的宣傳力度。政府應利用各種媒介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對農民工傷職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大對工傷保險工作的推進力度。政府通過調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和力量,加大工傷保險工作推進力度,例如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預,引導和迫使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通過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障案件的查處、制裁,使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應擔負的法律義務,提高它們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在從總體上抓好以上兩項工作的前提下,在當前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的各個環節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決好每一個環節上的具體問題。例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在積極為農民工傷職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同時可協調勞動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名流,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處理農民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問題的權威機構,以便使在當前形勢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
20xx年7月12日
保險調研報告3
目前,“看病難、看病貴”,參加醫療保險已成為社區居民的頭等大事和熱門話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緩解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是改善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為了進一步推動我縣城鎮醫療保險工作順利啟動和覆蓋,我們社區工作人員,深入到社區居民當中,宣傳醫療保險政策和參加醫療保險后帶來的'實惠,消除他們思想上的顧慮,就此問題我們對本社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有關情況如下:
基本情況
xx社區總人口2767人,其中城鎮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區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346人,其中低保人員274人,60歲以上人員 76人,(低保戶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繳費的27人),殘疾人 員 8人,未成年參保人員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 8674元,低保戶占全社區參保率的80 %,低保戶以外50歲以下 540 人,參保 35人,參保人是總人數 6 %。
保險調研報告4
在進行保險調研報告撰寫時,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驟和結構,以確保報告內容全面、準確,下面將介紹撰寫保險調研報告的基本步驟和要點。
1、選題確定
在進行保險調研報告之前,首先需要確定調研的具體主題和范圍,比如汽車保險市場的競爭情況、健康保險消費趨勢等。選題應當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和研究價值,有利于解決實際問題或提供決策支持。
2、信息搜集
在確定調研主題后,需要收集相關的信息和數據。這些信息可以來自于官方報告、統計數據、行業研究報告,也可以通過訪談、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得。信息搜集的廣度和深度將直接影響到報告的可信度和說服力。
3、結構安排
報告的結構安排通常包括摘要、引言、問題陳述、調研方法、調研結果、分析討論、結論和建議等部分。合理的結構安排有利于讀者對內容的理解和吸收。
4、數據分析
在報告中,需要對收集到的大量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包括描述性統計、相關性分析、回歸分析等。通過數據分析,能夠更直觀地展現研究對象的特征和規律,為后續的結論和建議提供支持。
5、案例分析
為了使報告更具有說服力,可以引入實際案例進行分析。通過具體的案例,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研究的`結論和觀點,增加報告的可信度和實用性。
6、結論與建議
最后,需要對調研結果進行總結,提出合理的結論和建議。結論應當準確反映調研的結果,建議應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意義,為相關決策提供參考。
在整個報告撰寫過程中,嚴格遵循學術規范和論證邏輯,對信息來源進行準確標注和引用,保證報告的嚴謹性和可信度。同時,在撰寫過程中要盡可能客觀公正地呈現調研結果,避免主觀臆斷和夸大解讀,確保報告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綜上所述,保險調研報告的撰寫需要經過選題確定、信息搜集、結構安排、數據分析、案例分析、結論與建議等步驟,具體內容要符合學術規范,注重客觀性和可操作性,以提供決策支持和實際指導。
保險調研報告5
歷經三天的《“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調研活動終于結束了,這次社會實踐,讓我們在人生的成長中獲得了平時在課堂中不能獲得的知識、能力,不僅有思想上的收獲,也有能力上的收獲,更有綜合素質上的收獲。下面,就本次調研活動,我代表平江一中向長郡中學的領導、老師、同學們作一個匯報。
一、課題調研總結
在此次調研活動過程中,為了獲得更多信息,我們第五組在指定任務外還另外走訪了兩個村,完成了預期的調研報告表。我們調研的課題是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實施狀況。被調研者的年齡基本在45歲以上,而農村的青壯年大多都因為維持生計外出務工了。對于農村養老保險這個國家政策,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大多數農民通過村委會宣傳、村民的相互信息傳遞、以及媒體等途徑,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他們絕大多參加了新農保,為自己的養老做準備,將自己未來的養老保障寄托在新農保上。對于這種養老方式,他們覺得非常放心,充分信任共產黨和人民政府。不過,雖然現在農村生活狀況有所提高,但消費水平也在日益增長,他們支付日常開支后剩余的錢已屈指可數。過調研發現,我們所調研的區域——平江縣三市鎮所有農村人口,他們的養老保險金一般都是每年交一百元。
農民非常感謝政府對他們的關心,認為有國家政策作保障,對自己日后的養老非常放心。但調研中也發現,隨著現有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物價的飛速上漲,盡管由前幾年的每月55元的養老金提高到去年的65元的補貼,但也只能略微解決一點點養老問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現有物價生活水平下的貧困狀況。農民認為政府不差錢,還是希望國家能加大補貼力度。
調研中也發現,還有極少數的農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原因是他們對政策根本不了解或不甚了解,這說明基層政府對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還是不夠。但經過我們一番宣傳過后,他們還是表示非常愿意參加新農保。
幾經輾轉調研過后,我們發現新農保在農村已經基本普遍,人們對這種養老方式非常滿意,對國家政策十分感激,但還是希望國家能加大補貼力度,大大解決養老問題。
作為青少年的我們,非常看好這種新農保的前景,同時也希望農民的養老問題能盡早得到解決!
二、感想
這幾天的體驗,真可謂是痛并快樂著。雖然很累,很辛苦,喂飽了很多蚊子,但卻很有收獲,很有成就感,體會了農民伯伯的艱辛。這幾天天氣確實很熱,但更熱的是鄉村人民那顆淳樸熱情的心。我們耽誤了他們休息的時間,他們卻毫不介意,反而笑意盈盈的給我們搬來椅子,泡好茶水,還有的農民伯伯更是端來洗好的`水果請我們品嘗。這不禁讓我們感到一絲慚愧,因為我們平時的冷漠,因為我們平時對農村的歧視,因為我們的不懂事。除調研的成果外,其實更大的收獲是心靈上的收獲,這是課堂上所學不到的東西,但鄉村人民卻教給了我們。
我們的戶外體驗就這樣就結束了。雖然很苦,但我還是覺得很幸福,我覺得我們當代青少年正是缺少了這樣的鍛煉機會,我很感謝學校能為我們提供這個平臺。我認為今后不僅要注重學習,更要學會與人交流的方式與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讓人信任你,對你說出真話。這也是我們日后步入社會所必須掌握的基本要求。總之,這次活動真的讓我受益匪淺!
這幾天,我們有辛酸,有感動,但不管怎么樣,都是幸福。我們把握不住明天,也改變不了昨天,但是今天,我們要狠狠的抓緊!
“紙上得來終覺淺,投身實踐覓真知”。我們可以肯定,經過社會實踐的磨練,同學們會變得更加成熟、更加自信,從而促進良好學習氛圍的形成。我們有理由相信,當代高中生有能力承擔起未來建設國家的重任。追求進步,刻苦求知,勤于實踐,全面成才,必將成為廣大高中同學的共同心聲和行動!社會實踐活動將為進一步服務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花絮
我們付出,我們收獲
綠油油的田地,充滿了生機和希望。滿眼的綠色充盈著我們的視線,清新之感涌上心頭。這些都是農民伯伯們辛苦勞動的結晶,在炎炎烈日下辛勤勞作的成果,這片飽含汗水的土地卻被無私的奉獻給我們這群從沒下過田,沒干過農活的孩子來嘗試除草,不怕我們毀壞他們的禾苗,農民伯伯的這種樸實無私著實令我們感動。
不夠熟練的我們,手拉著手,互相攙扶,一深一淺地在泥濘中前進著拔草,每次失誤都會心生愧疚,自責不已。上岸后的我們,看著被我們勞作后的田地,和旁邊農民伯伯的成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們終于體會到農民種田是多么的不容易了。汗流浹背的我們雖然很累,但是很充實。我們雖然做的不夠完美,但是我們盡力了。
在這片希望的土地上,我們這群莘莘學子付出了我們的汗水,收獲了我們的果實。喜悅,汗水,哀怨,勞累,雜陳在一起,釀造了我們一生的美好。
發現美
其實仔細回想,最難忘的,最值得紀念的,往往是那些細節。
我們冒著蒙蒙的細雨,來到種田大戶徐大伯的家。他們聽說我們此行的目的之后,始終微笑著。我們很高興,馬上就收拾紙筆開始記錄。
徐大伯很耐心地回答了我們提出的問題,而且還給我們講了很多對我們的調研有用的信息。此時的我們已經調研了一天,又累又渴,眼冒金星。但我們還是盡量地保持著活力,努力的完成工作。或許是徐大伯看出了我們的疲憊,從房里拿出了許多梨子,洗完之后親手送到我們手里,霎時感動在我們心底蔓延很多人總抱怨這個世界的人性都已泯滅了,到處充滿“陰暗”。但其實不然,陰暗的背后隱藏著更多的曙光。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一雙發現美的眼睛。
禮讓上車
下鄉實踐調研活動結束了,但其中有許多小小的瞬間,令人感動。
長郡中學的老師和同學們來的第一天,一中的師生夾道歡迎,熱情的幫助他們拿行李,還幫他們打掃了寢室,帶他們參觀我們的校園。這充分體現了一中學生的熱情好客,樂于助人。
這兩天乘坐汽車往返于學校與三市鎮之間的,平江一中的學生先讓遠道而來的長郡學生先上車,這是一種禮讓,盡管都是學生,盡管通過了一天的社會實踐活動之后都有些勞累,但平江一中的學生始終站在車下,讓所有長郡中學的同學先上車,這種禮讓,是好樣的,盡管我們都知道那車子里很擁擠,因為一個19座的車,要坐上近40個人,顯然后上的沒有座位,但一中的學生還是做到了。
對此,我感觸良多。我們是一中的學子,應該努力地做好每一件小事。而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恰恰能體現一中學生的良好素質。我們會繼續努力,關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做一名優秀的一中人!
四、感謝
時間過得真快,長郡中學與平江一中年《“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活動》現在就要結束了,幾天的時間下來,我們心中充滿感激。
一是感謝長郡中學和平江一中的領導、老師能給我們這個很好的社會實踐機會,讓我們有機會溶入到社會這個大家庭中去實踐、學習、鍛煉和成長,讓我們在這種社會實踐活動中增長了不少的見識,提升了我們的人生感悟。
二是感謝長郡中學的同學們,是他們給我們帶來了的風采。
三是感謝我們的團隊成員,在這幾天的合作中,能團結一致,團結互助,并團結合作,圓滿地完成了這次調研任務。
最后,我更要感謝給我們帶隊的張從軍老師,在這幾天中,他始終與我們堅守在一起。張老師是我們這次調研活動中年紀的一位老師,可他卻從不因為自己年齡大就不跟隨隊伍,也不因為年齡大就不與我們合作,倒是在活動過程中教給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教給我們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如何與人交流,如何來獲得農民伯伯的信任從而獲得寶貴的調研資料。
感謝一切幫助過我們的農民朋友,是他們的熱心與淳樸的感情,才讓我們圓滿地完成了任務。
最后,祝長郡中學的領導、老師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祝長郡中學的同學學習進步,愉快生活。
保險調研報告6
一、我國農業保險陷入發展困境的制度根源
(一)農業保險法律制度的滯后影響了農業保險的規范化、制度化發展
1、農業保險身份不明。農業保險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其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經營手段及管理規則與商業性保險有本質的區別。但由于農業保險立法的滯后,而現行《保險法》又忽略了農業保險,因此我國農業保險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而在實踐中則由商業性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實行商業化經營,得不到政府應有的支持,導致目前“農民保不起,公司賠不起”,農業保險整體發展水平低的局面。
2、農業保險依法不當。由于對農業保險實行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也被視為商業保險行為,在實踐中則運用《保險法》進行規范。但商業化經營模式并不能改變農業保險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來規范商業保險行為的《保險法》,從根本上來說并不適用于農業保險。另外,《農業法》的有關規定不利于農業保險發展。因為農民收入低而農業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購買農業保險的經濟基礎,強制保險成為發展農業保險的一個重要手段,而《農業法》則規定“農戶在自愿基礎上參加保險,任何組織不得強制”,這又進一步加大了現階段我國發展農業保險的難度。
3、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主體作用不能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具有政策性,客觀上要求政府參與并在農業保險中起主導作用。從國外農業保險發展實踐看,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有的職能和作用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但我國由于農業保險法律的空白,政府應在農業保險發展中發揮什么樣的作用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等都沒有明確,這增加了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影響了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主體作用的發揮,更直接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二)農業風險分散機制缺位使保險人經營風險增大
農業風險由于其時間和空間的高度相關性,一旦發生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使跨越幾個縣甚至幾個省的保險對象同時發生災害事故,遭受巨災損失。這使得保險公司不能通過集合大量標的來分散農業風險,保險公司承保的標的越多,風險越集中,保險人的`經營風險越大。因此各國在開展農業保險時都建立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通過再保險或農業風險基金等形式來分散農業保險經營者的風險。但我國還未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也沒有相應的再保險機構。一旦遇到巨額風險或巨災風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只能自己承擔全部承保責任,導致保險公司經營利潤減少甚至出現虧損,從而影響保險公司承保能力的擴大和經營穩定性。
(三)農業保護制度忽視了農業保險、抑制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農業具有弱質性,面臨著很高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各國政府都采取農業保護政策來保護本國農業、增強其國際競爭力。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對農業的保護程度不斷提高,但一直以來,實行的是以直接的農業補貼和價格補貼為主的保護制度,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時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救濟災民,忽視了農業保險。這種農業保護制度具有短期性和隨意性,影響了農業保護政策的穩定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國現行農業保護政策的實施,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對農業保險的重視程度不夠,支持力度小;另一方面,長期以來實行的直接撥款救濟災民的政策導向影響了農民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的提高,直接抑制了農民參加保險的積極性。
(四)財政支持乏力,限制了農業保險的擴展
表現在:一是財政補貼少。目前,除個別試點地區對農業保險有少量補貼外,全國沒有出臺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從國外來看,大多數國家對農業保險保費都給予財政補貼,一般來說為農作物保費的50%-80%。二是缺乏經營主體。全國各地試點經營模式雖多,但仍處于探索之中。三是再保險體系不健全。
二、發展我國農業保險的幾點建議
(一)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必須建立在發展現代大農業上
從我國開展農業保險的發展歷程來看,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建立和發展遭受落后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抵抗。我國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只要風調雨順就有好收成。許多的地區,特別是農業欠發達地區,農業保險的意識還相當淡漠,沒有自覺運用社會化保障手段來分散農業經營中的風險認識。我國現代化大農業就是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調整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突出發展畜牧業、特種水產業、生態農業,大力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
(二)政府要在農業保險市場上準確定位
農業保險必須建立在發展現代大農業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應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一致。長期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有困難,找政府”的思維定式,使他們無須去尋求保險保障方式,在遭到自然災害損失后,政府不得不動用納稅人的錢去進行力不從心的無償救濟;即使是參加了保險的農戶,在出險后獲得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時,仍然把這看成是政府的恩賜,或是民政部門的救災款,而沒有認識到這是他們投保受損后應有的權利。
政府過多干預市場運作,對市場經濟的完善起負面作用。不利于對小農經濟的改造,也不利于農業保險市場的建立和健全。在這方面,政府應下決心,在農業保險市場上準確定位,確立農業大市場經濟觀念,利用立法和市場競爭等方面的手段,清理各種法規和制度,搞好服務,搞好市場監管,把市場的事情交給市場。
(三)應建立產品豐富、市場繁榮的現代農業保險市場
我國農業保險開展以來,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農業保險市場缺乏合格的市場主體,農民參加農業保險熱情不高,商業保險公司參與不多,保險產品奇缺。國家在設計農業保險市場時,必須兼顧市場中各方的利益,平衡收益與風險,鼓勵最多的商業保險公司進入。在現代農業保險市場中,運用利益驅動,使商業保險公司迸發出極高的熱情,根據我國農業的現代化進程,分階段推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多種多層次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市場,吸引廣大農戶進入農業保險市場,購買商品,投資保險。
(四)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承擔大災損的經濟補償服務。在農業生產中,經常會遇到各中自然界災害,有些自然災害發生后,影響是大面積人,區域性的,災重面廣,損失巨大。對這種大軍巨損的賠付靠那些資金實力有限的商業保險公司和保險合作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財政出資金組建苦干家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也要區別于民政救濟機構,力爭做到保本微利,自負盈虧,獨立核算。
(五)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村設立基層網點機構。
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不作為或作為少,有歷史政策的原因。在今年中央明確提出:“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我們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年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強農業、支持農業、保護農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發展
,增加農民收入,逐步取消以二遠經濟政策,中央這一系列對農村的經濟傾斜政策,為商業保險公司進入農村市場打開了大門,盡管各地區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造成農民保障需求多樣化、風險較高,同時農民收入低,保險意識差,目前為農民提供保險費時費力,造成保險成本可能比城市高。但農村市場大,發展潛力大,如果能為農民量身定做其需要的保險產品,就定會取得良好的業績。
我們在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入鄉進戶開發開辦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必須承認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和高成本的特征。因此,建議國家對各種所有制成份的保險企業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應從財政政策、稅收政策和再保險政策上給予適度支持,以實現農業與農業保險的共同繁榮。
(六)加強農村保險監管,防范保險風險
為了促進農村保險商場的健康發展,有效防范保險風險,必須加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監管。加強對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實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利于防范職業道德風險;加強對保險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和行為監管,有利于防范決策風險;加強對保險企業的監管,有利于促進市場秩序全面防范保險風險。
保險調研報告7
近年來,我行將代理保險業務作為重點中間業務來抓,代理保險業務也由此成為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同時代理保險業務是擴大經營收入、提升自身競爭實力的必然選擇。
(一)代理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通過調研,我行代理保險業務存在以下的風險:
1、宣傳廣告風險。保險產品的宣傳與廣告不僅關系到代理人推銷的效果,更直接影響到購買人對產品及其風險的正確認識。在具體實踐中,保險代理公司會存在代理保險產品的宣傳、廣告詞往往存在被扭曲、被夸大的風險。尤其是所謂的“聯合推出”、“銀保理財業務”等,引發了購買人對保險產品的誤解,也使我行容易陷入購買人與保險人之間越來越多的矛盾和糾紛。
2、角色混同風險。“銀保”角色混同主要是基于“銀保”產品的雷同。大部分壽險產品套用銀行存款本金、存期、利息等概念。這種套用使壽險產品與金融機構存款產品極其雷同,容易使客戶混淆保險產品與金融產品的區別。由于產品雷同、客戶認知不高及銀行人員宣傳模糊,客戶購買保險產品后,并不明白自己就變成了保險公司客戶,而認為自己還是金融機構的客戶。
3、不當承諾的風險。一些保險公司從業人員的素質偏低,在向客戶介紹和宣傳保險產品時,過于強調保險的分紅增值功能,疏忽對保單條款的介紹,甚至可能出現不實的口頭承諾,這使得一些客戶誤認為買的是金融機構的保險產品,出現問題可以找銀行,這些都為金融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糾紛埋下了隱患。
(二)政策建議
1、清理代理保險中的不正當宣傳,將違背金融法規、誤導客戶、容易引發風險的`宣傳一律禁止。加強正規宣傳,促使社會公眾對銀行代理保險工作的認同,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對代理保險工作的信心和理解。
2、完善銀保監管體系,加強監管力度。從長遠來看,金融一體化是銀行保險發展的要求和結果,應逐漸突破現行分業監管的模式,實行功能型監管制度。可以根據金融產品的功能即金融業務進行監管,而不管這個業務由哪個金融機構從事,即由針對金融機構的監管轉變為針對金融產品的監管。一方面在出現金融業務交叉現象時,可以實施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的整體監管,使監管機構對金融風險的關注視野放大,另一方面鑒于金融產品所實現的基本功能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據此建立的監管體系和規則更有連續性和統一性,從而有效地解決混業經營條件下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歸屬問題,避免監管“真空”和多重監管現象的出現。
特此報告。
保險調研報告8
目前,“看病難、看病貴”,參加醫療保險已成為社區居民的頭等大事和熱門話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緩解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是改善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為了進一步推動我縣城鎮醫療保險工作順利啟動和覆蓋,我們社區工作人員,深入到社區居民當中,宣傳醫療保險政策和參加醫療保險后帶來的實惠,消除他們思想上的顧慮,就此問題我們對本社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有關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社區總人口2767人,其中城鎮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區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346人,其中低保人員274人,60歲以上人員 76人,(低保戶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繳費的27人),殘疾人 員 8人,未成年參保人員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 8674元,低保戶占全社區參保率的80 %,低保戶以外50歲以下 540 人,參保 35人,參保人是總人數 6 %。
二、存在的問題
醫療保險覆蓋面還不大,參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醫療保險收費太高,因為xx社區居民下崗失業人員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員很少,貧困家庭多,對我縣的城鎮醫療保險每人每年150元的繳費標準承受不了;二是認為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惠不大,非住院治療不予報銷,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長期服藥治療,因經濟條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現在的醫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報銷一部分費用,這也是影響參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認為繳費不累計,不順延,怕交了費不享受吃虧,認識不到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共濟性的雙重作用;四是定點醫療單位的個別醫務人員從個人利益出發,對參加醫療保險患者,就多開藥,開貴藥,造成參保者覺得不但享受不到醫療保險補助,反而還多花了許多冤枉錢,得不償失。
三、建議
(一)、要從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最大限度地擴大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加快我縣城鎮醫療保險步伐,積極實施貧困群體的'醫療救助,完善我縣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一民心工程,降低繳費標準,使絕大多數居民都能加入到醫療保險當中,進一步建好服務平臺,健全服務網絡,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當年結余款轉下年,同時希望在門診看病也要予以部分報銷,這樣才真正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居民的關懷。
(四)、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體系,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義講透,政策講清,程序講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真正解決好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大問題。
xx社區
XX年12月31日
保險調研報告9
1、我國保險業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市場“蛋糕”的做大,必然會為保險中介帶來大量的業務機會。
在保險發達市場,保險業與銀行業的資產規模對比一般為1:3左右。中國銀行業在20xx年的總資產規模約為三百萬億人民幣,如果按此關系,則中國保險業資產規模應該達到一百萬億,如此的金融結構才稱得上健康穩健。而現實的情況是,我國保險業當年資產規模只有二十萬億,相當于還有五倍增長空間。
2、在發達保險市場,專業中介渠道(除專屬代理外)實現的保費收入占比均超過50%,而該項數據在20xx年的中國只有2.4%,從2.4%到50%,也有至少20倍的發展空間。
據我們的研究顯示:就凈資產收益率或者叫做投資效用而言,保險中介的投資回報率較高。以實際數據作為案例來看,20xx年全年,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實現保費3368.6億元。按25.5%的手續費計算,收入為858.3億元,除以所有專業中介公司當年凈資產總額442億元,相當于每元資本投入帶來營收1.94元。
而同年,國內所有保險公司的凈資產總額約為1.88萬億元,保費收入是3.66萬億元,扣除大約20%的營銷成本,其收入約為2.93萬億元,再除以凈資產總額,結果相當于每元資本投入帶來營收1.55元。
再以大童保險銷售服務公司為例,20xx年,其凈資產是3.55億元,年營收入是18.23億元,凈利潤是2.1億元。經計算得出,其每元資本帶來的收入約為5.13元,凈資產回報率約為59%。比中國平安高出一倍有余。
從保險中介保費收入與保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變化趨勢來看,兩者均實現了收入的逐年上漲趨勢,呈現較強的正相關性。保險中介在保險行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近幾年,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靠中介渠道實現的.占比達到85%上下(包含個人代理和專業中介機構)。
當下,社會對保險的需求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保險中介的價值,在于站在客戶的立場,以專業中立的態度貨比三家,并為客戶獲得知情權、擁有選擇權和促進公平交易權,這是以客戶利益為主的保險中介的制勝法寶,也更貼合保險回歸風險保障的本源。
保險產銷分離的大潮即將到來,保險中介將成為未來新的投資風口。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的意見》,充分肯定保險中介在保險市場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建立多層次、多成分、多形式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目標,對保險中介市場改革做出了具體部署。特別是對專業保險中介的發展更是有積極地引導。這為保險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氛圍。
(一)趨勢一:保險中介行業由粗放式逐步向精細化發展模式轉變。
整體上看,目前保險中介代理人隊伍仍以女性為主,占比為73%,而男性只占27%。其學歷則以大專為主,約占40%,而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代理人從20xx年的22.76%,提升到20xx年的26.97%。
當前,保險代理人的工作地域開始向省會城市集聚,達54.46%,比20xx年高出11個百分點。20xx年,省會城市和直轄市共吸納了72%的從業人員。從年齡上看,25-45歲的營銷員占據主體地位,近75%。
20xx年,我國代理人數量同比下降7.6%,減少87.2萬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國上市險企代理人數量減少130萬人,傳統的“人海戰術”已經明顯地難以為繼。
在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龐大的營銷員隊伍將逐步精簡優化,整個行業將通過優勝劣汰、清虛提質來進一步提升績效產能。
保險中介機構亦需要擯棄人海戰術,注重打造精英團隊,轉向輕資產的高效發展模式。并借助線上化平臺的工具,優化運營流程,實現輕資產、低成本、高效率的運營。
在工作業績方面,約40%的保險營銷員年完成保單數為12-24件,占比最大。
營銷員月收入的主體區間則集中于3000-6000元,約占31%。月收入2萬元以上的,占到12.22%。
大部分保險營銷員的年保單完成數相對較少,月收入水平仍然較低。
(二)趨勢二:科技和創新是未來保險中介發展的核心因素。
1、科技賦能代理人和傳統專業中介人員,提升效能與客戶體驗,展業和服務呈現線上化趨勢。
2、新型專業中介創新業務模式,從單純的基礎引流向定制化場景轉變,以實現高轉換率和精準營銷。
3、借助智能化的展業工具平臺,實現展業與服務的線上化。
通過移動端、物聯網設備等多方終端數據采集,利用大數據與AI技術實現用戶需求深度分析,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將改善這一問題。
因全域數字化構建尚處于早期階段,因此產品去同質化設計,目前也處落地早期,現階段雖無法形成“千人千面”的保險產品;但可將產品的標的、條款責任、規則等信息等進行功能封裝,結合用戶需求進行組合配置,進一步實現產品組裝與上線,可將上線周期由1個月縮短至2天,產品差異化配置時間可由1周縮短至數小時,并做到最大化滿足用戶需求。
(三)趨勢三:保險中介需要打造核心能力以驅動長期發展。
1、標準化和碎片化的產品容易被客戶理解和接受,銷售環節所需的專業技能不高,容易導致去中介的狀態,保險公司通過直接觸達客戶,減少中間環節和降低銷售成本。
當前,很多保險公司的網銷渠道和互聯網保險公司,都是在沿著這一路經在做減法。在這一規律下,中介機構必須具備核心價值,才能在價值鏈條中生存下來。
2、綜合解決方案能力將是保險中介的核心價值和發展驅動引擎。
“產品+服務”的模式組建,將成為保險行業競爭的差異化策略。保險中介機構在傳統產品銷售的基礎上,探索為保險公司提供產品改進和開發設計咨詢服務,并集合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為客戶提供綜合解決方案。
3、場景化營銷與服務,嵌入式滲透業務,構建保險生態圈。
保險調研報告10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縣人社局高度重視,制定下發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針,扎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力保證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實施,使廣大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
一、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xx年7月,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近三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各級經辦人員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xxxx3年,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參保129054人,已參保128810人,參保率達99.8﹪。參保繳費人數98489人,保費收繳1244余萬元,待遇享受人數30321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305.07萬元,做到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發放率達100﹪,基金結存4815萬元,全面完成了市、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了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二、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職責明確。自從我縣試點工作啟動后,成立了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上下對應、協調一致的領導機構,為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細化分工,各個崗位嚴格按照崗位分工,環環相扣,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二是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每戶一張)、掛橫幅和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釋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鄉干部、村干部、城鄉居保工作人員進村逐戶解說政策,增強群眾對政策的了解和認知,有效增強群眾參保繳費意識。同時,不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對本縣所有經辦工作人員和鄉村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對業務模糊的地方由縣農保所工作人員提供業務咨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業務水平。
三是創新觀念,大力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繳費。在外出務工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的情況下,將村干部的銀行卡號通過手機信息發給外出務工者,督促其將養老保險費匯入其卡賬號,代其繳納保險費,待外出人員回家時,再將收費憑證交給其本人。
四是確保導入系統的參保人員的保費與實際一致。根據各個行政村到郵局的繳費收據,計算出每個行政村的繳費金額,在把參保信息導入系統時候,注意信息上的.總額是否與本行政村的繳費金額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決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責任落實到位,信息數據采集及校驗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質量要求高,該所明確專人負責,著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把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嚴格落實考核制度,把信息數據采集工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嚴格獎懲。
三、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隨著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城鄉居民會越來越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征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城鄉居保工作人員及村級代辦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這必將成為嚴重影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二)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為擴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后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后。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為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一是規定統一基礎養老金缺乏激勵機制,不符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不利于調動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二是是特困戶、低保戶、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保繳費有困難;三是在外打工的城鄉居民買了保險的現還不能轉回;由此應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四)對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鄉鎮部門覺得平時工作千頭萬緒,沒有能及時統籌協調城鄉保險工作,部分鄉鎮沒有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抓。
(五)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有待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是一個迫在眉睫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某人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因戶籍、職業發生變動,又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需要兩個制度能很好進行銜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規定,其原參保繳費個人賬戶只能暫時封存,其原繳費還不能轉移到新參保繳費的個人賬戶上,如此該類人員心有疑慮。另一方面,隨著我國社會保障立體化、多樣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著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比如說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配套政策需迅速跟進。
四、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隨著擴面工作的全面開展,參保人數越來越多,推進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場地、制度、人員、機構、經費”六個到位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重心要下移,將社會保險工作平臺延伸到鄉鎮,健全縣、鄉(鎮)、社區城鄉居民社保服務網絡。要進一步調整充實農保經辦工作人員,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中心確定專職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二)應加大經費投入,擴大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檔案柜等必須的辦公設備。完善城鄉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業務運行成本和風險,實現縣鄉聯網,業務網上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城鄉居民社保業務管理的規范化、網絡化、系統化。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社保隊伍的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政策知識、微機操作應用、財務和基金管理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起一支業務精、素質高,能適應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專業隊伍,為推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三)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后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盡可能地尊重參保人的意愿、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參保、重復開戶、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四)加強基層機構建設。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于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盡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保險調研報告11
隨著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被征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為縣委和政府亟待解決的熱點問題。我局就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其間,調研組深入到各鄉鎮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項目用地量越來越大,征地工作所帶來的農民保障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征地任務重、面積大的主要集中在楊和、望遠、望洪、勝利等鄉鎮。根據提供數據,各鄉鎮被征地涉農人口27855人。從征地用途上來看,楊和鎮主要是經濟開發區和新城區建設用地,望遠鎮、閩寧鎮主要集中為工業園和企業用地,望洪鎮、李俊鎮主要為中心村建設用地。截至目前,全縣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二、主要做法
為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我縣各級黨委、政府出臺了相關辦法及保障措施,具體做法是:
(三)加強被征地農民的職業介紹工作。對被征地農民進行積極引導,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同時,協助用工企業在周邊農村招工,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問題。縣望遠經濟開發區結合區內企業招工,優先推薦被征地區域農民就業。
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應該說,縣委、政府對被征地農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視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征地工作所引發的矛盾。但總體看,我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
(一)農民認識不足。一是農民認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心里發虛,擔心被征地后沒有退路,生活沒有保障;二是有的農民對養老保險不甚了解,沒有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擔心個人出資有去無回,對養老保險工作懷有抵觸情緒。
保險調研報告12
在我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穩定發展是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關鍵。作為世界上農業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國家,我國脆弱的農業,亟須農業保險的有力保障和支持,以保證農業生產經營的穩定和持續發展。
一、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到1992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到1992年當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xx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后,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得不調整農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農險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而其他保險公司則是退出農業保險的經營。中國人保香港上市后,由于經濟效益的原因,不再經營大部分的農險業務。
自以來,專業農險公司開始浮出水面,9個省區市的農業保險試點也已經全面鋪開。xxx頒布了發展農業保險的指導性意見,提出農業保險發展的五種模式:
一是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
二是在經營農業險基礎較好的上海、黑龍江等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
三是設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
四是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由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
五是繼續引進像法國安盟保險等具有農業保險經營的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
二、我國農業保險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適應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一方面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不高,農業保險的發展面臨資源短缺、技術薄弱、人才匱乏等問題。另外,傳統風險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農業生產和經營風險的客觀存在,必然形成對農業保險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明顯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規模的土地經營客觀上弱化了農業保險的經濟保障功能,窄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險成本;我國的農業保險主要以商業形式經營,國家支持和補貼較少,相對農民收入而言,保險費率較高,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二)缺乏專業性保險從業人員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發展呈現多次起落,保險人才斷層,目前我國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數人是從其他行業轉來的,沒受過專門保險教育。而農業保險經營的復雜性、艱苦性,更是導致人才奇缺。因此,從業人員現狀是經驗型多,知識型少;保守型多,開拓型少;單一型多,復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數據表明,我國保險市場人才供需比例約為1:4。人才的極度匱乏,特別是核保、核賠、精算等技術型人才和管理、營銷、培訓等復合型人才的嚴重不足,已成為制約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農業保險險種減少,發展滯后
我國保險業在經歷了最初十幾年的快速增長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險產品的結構不合理,險種可選性少,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這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產品缺乏創新,一方面產品雷同多,細分度不夠,達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組合效應。另一方面產品開發能力弱,更新換代慢。由于長年虧損、業務萎縮。
(四)保險中介機構缺位
規范化的保險中介機構活躍在保險市場上,是現代保險市場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對保險的供求雙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橋梁作用。特別在農村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的經營觸角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節約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也能起到服務于廣大農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國保險公司幾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業隊伍承保農業保險,沒有充分利用農村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公司這一中介形式。
保險調研報告13
民生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緩慢,農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鎮居民,這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中央政府從“三農”問題到推進新農村建設,再到十七大報告首次單列篇章闡述“民生”問題,這些無不表明中國的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新階段,民生正成為我們黨工作的重點,而在當代中國,積極構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試圖從農村社會保障的三個主要方面即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出發,探尋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80%,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農村經濟與社會相互協調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低、資金來源不足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如何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當前一項急需解決的重要任務。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各項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優化辦事環境,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技能,強化宗旨觀念,提升服務質量,有效做好各項社會保障工作,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不斷擴大社會保障工作的影響力,著力提高廣大農村的社會保障工作水平。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首先是傳統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著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為先"。就是靠著這個"孝"字,靠著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隨著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出現了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
其次是農村社會保障任務加重。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有資料顯示,截止20xx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14億,占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 。目前,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增長速度快于預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續增長。人口老齡化導致社會勞動人口減少、社會負擔加重等一系列問題,客觀上進一步加重了農村養老的壓力。疾病問題
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農村實行起來,但那畢竟還只局限在某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還不能全面的實行。在經濟落后的貧困地區依然數以億計的農民處于醫療無保障的困難境。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
最后是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有關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會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國是6.2%,城市是10.3%,農村是1.5%;至1994年,全國是6.0%,城市是10.8%,農村是1.3%。占我國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卻占有近90%的社會保障費用。從人均社會保障費用看,城市居民是農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實際水平遠遠低于適度水平,這種狀況至今一直沒有大的變化。
二、現在農村社會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低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傳統的社會救濟方式一般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為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為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1995年國家民政部門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改革了以往的農村社會救濟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難的農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紀末,全國農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縣占全國總數的90%以上,覆蓋農村人口近四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國家和集體籌集。但從目前來看,由于經費短缺,需要救濟的'人很多,因此,該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標準提供待遇,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難以貫徹落實。
二是農民養老保險。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凸顯出來。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農村家庭子女逐漸減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漸增大,家庭的養老功能相對弱化。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條件的改善,農村人口平均壽命也在延長,老齡化問題也比較突出。隨著近年來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青壯年遠走他鄉,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絕大多數,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呈現出來。依靠土地養老面臨風險,農民基本上還是靠天吃飯,況且農民失去土地是近年來我國農村一個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近年來,在我調查的家鄉及其周圍,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約可以領取90元左右,這個政策對農村的老人來說可以解決最基本的生活問題。
三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保險主要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險制度,從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不斷增加財政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救助體系。但是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并沒有多大的改善,特別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空白點仍然較多。其主要原因表現如下:經驗不足、資金籌集十分困難、觀念難轉變、合作醫療管理操作難。
三、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一是范圍小,保障性差。現有的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均采取農民自愿參加、政府和集體適當扶持的辦法。源于農民自身對保障的認識差異、實際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財政缺乏對農民社會保障的現實支付能力,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形式、保障內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較大差異,總體表現為保障意識區域差異大、保障內容和形式缺乏規范、保障水平低和覆蓋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鄉鎮企業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片面強調GDP和吸引外資,不考慮農民利益,在對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這種情況,損害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也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于極低的發展水平,農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極其有限,所以他們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消費,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自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盡管民政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但距離農民最基本的養老需求的滿足尚有相當距離。其次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基本上處于同樣的境地。農民很多情況下都陷入缺醫少藥、療費昂貴、毫無醫療保障的窘境,農村集體衛生室基本承包給了赤腳醫生,同時政府鼓勵社會化辦醫,農村出現大量個體開業診所,這為方便群眾就醫、緩解就醫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已經從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縣鄉兩級醫院門診量下降,設備利用率低,特別是鄉鎮衛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專業人員膨脹。衛生資源在市場配置中更多地傾向了城市,有些地區農村再度出現缺醫少藥的局面,醫療價格大幅上升,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有調查顯示,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社會保障的11%,可見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資金籌措困難。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主要由個人或集體負擔,而由于國家長期對城市和工業的政策傾斜,導致農民收入水平低,多數農民沒有參保能力。有些經費緊張的地方,農村社會救濟工作處于停頓狀態,這樣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村參加養老和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所以我國應盡快改變目前這種資金來源方式,尋找適合我國農村地區實際情況的多渠道的來源方式。
四是社會保障管理混亂。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是城鄉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部分地區在國有企業工作的農村職工的社會保障統籌歸勞動部門管理,醫療保障歸衛生部門和勞動者所在單位或鄉村集體共同管理,農村養老和優撫救濟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地方的鄉村或鄉鎮企業也建立了社會保障辦法。但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監督,使本來已經夠亂的管理體制更加混亂。另外,農村社會保障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發展緩慢,對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問題。
五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有的將社會保障基金借給企業周轉使用,有的用來搞投資,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職權貪污盜竊,致使基金大量流失,嚴重影響基金正常運轉。
總體看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實狀況存在著保障水平低、社會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蓋范圍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諸多問題。農村社會保障不僅滯后于城市,而且滯后于農村自身對社會保障的現實需要。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即使說農村目前尚未達到城市那樣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在農村也已經是當務之急。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和推進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也關系到國家的社會穩定。在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要一下子就實現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太可能,但我們國家和社會要正確認識農村的實際情況,在增強農業生產能力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城鄉融合和共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努力!
保險調研報告14
XXX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于20xx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為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為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為32萬60周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xx]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干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戶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制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咨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干部、黨員示范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臺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發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組織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扎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群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于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群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群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并發癥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臺了《關于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xx]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臺,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為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xx〕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應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系掛鉤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鉤;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后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發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制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周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人數多、人員分布廣,工作極具長期性、復雜性。我市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決定的。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為自己交的錢是為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xx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后。
隨著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眾多、分布廣泛、流動頻繁,且民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臺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xx]32號、閩政[20xx]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據,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于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盡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
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
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復雜,入戶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于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涉及部門多,聯系面廣,建立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非常重要。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相關的各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好職能范圍的工作,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銜接、聯系,定期召開各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會,及時研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后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盡可能地尊重參保人的意愿、滿足參保人的要求。
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參保、重復開戶、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愿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愿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于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為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于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系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群眾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眾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后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于二元狀態,不利于制度的覆蓋、保險關系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
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群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里對各縣(市、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并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城鄉居民監督。
三是為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群眾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xx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公布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保險調研報告15
隨著國家“三農”投入的不斷加大,農業生產科技和農業生產風險補貼機制也日益完善,自__年起,我縣陸續出臺了高效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國家補貼保險”成了新農村建設中頗具經濟魅力的字眼,農業保險補貼為農民撐起一把遮風擋雨的保護傘,高效設施農業保險補貼及高效農業種養殖業保險補貼成為各級政府引導農民增收致富的一種激勵手段。高效農業保險補貼政策運行近7年了,究竟給廣大農民帶去了多少實惠,農民如何看待“高效農業保險補貼”,“ 高效農業保險補貼”還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方面,就這些問題,筆者進行了調研。
一、財政補貼實施基本情況
據筆者調查,__鎮是全縣經濟作物重鎮之一,從__年起實施高效農業保險制度。保險品種從當時的能繁母豬增加到育肥豬,__年參保品種呈多樣化,有油桃、梨、鋼架大棚、河蟹養殖等品種。參保率和保險品種逐年提高,財政對參保農戶的保費補貼標準在逐年提高,其中肉用仔鵝、育肥豬、肉雞、荷藕、內塘河蟹等品種高效農業保險的保費,各級財政補貼達70%;能繁母豬、奶牛品種高效保險各級政府補貼高達80%。到目前為止,全鎮參加高效農業保險的品種已有七種,廣大農戶受益匪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高效農業保險補貼工作在宣傳動員、承保核實、防災減損、查勘理賠、資金配套、財務運作等環節存在一定問題,值得關注。
1、宣傳動員待加強,參保意識待提高。由于農民受傳統小農意識影響,理解和接受保險的觀念較弱,對補貼政策缺乏了解,往往要等到“殃及池魚”,才會“怦然心動”。加之現有經營規模較小,預期收益較低,不愿再付出保險成本,如葡萄產銷專業合作社。由于賠付率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受當年度的`臺風、暴雨、持續高溫等自然災害的影響較大,農戶自愿投保積極性有待提高。
2、服務機構不健全,行政推動難維持。從目前情況看,縣鎮村高效農業保險工作幾乎全部依靠基層組織行政來推動,類似于農業保險公司機構還未將保險產品的經營服務延伸到鄉鎮村組戶,還沒有真正建立讓農民更積極、更踴躍、更放心的基層保險機構與隊伍,農業保險機構應有的紐帶和橋梁作用根本沒有發揮。
3、保險成本費用高,理賠定損難公正。高效農業保險費率偏高。一方面是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品種,農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險率和賠付率就高,保險公司就有虧損,如能繁母豬保險業務。另一種是旱澇保收的品種,農民則不愿參加保險,造成保險公司無利可獲,經營成本上升,因此費率也高,如旱生蔬菜保險業務。理賠定損難公正。一方面是農業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數是鎮村干部兼職,未經專門的培訓,機械性多、靈活性少;保守型多、開拓型少。按照理賠條款的條條框框,許多損失不在范圍內,但因其考慮化解農村基層干群矛盾實際,特殊原因的,也適當賠償。另一方面是承保標的是動植物,流動性大,基本信息難把握,要制定出一個公平合理的、讓農戶滿意的理賠標準就較困難。
4、資金配套難保障,財務核算待加強。作為惠民之舉,國家出臺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由各級財政和農戶共同負擔保費。但從實際經營情況來看,農業保險的組織發動工作主要依靠縣鎮兩級政府,而農業大縣與重鎮,往往都是財力弱縣鎮,配套補貼資金負擔相對較重。
5、保費指標下達不合理,有虛增保費、虛支賠額的違紀現象。據調查,有些地方主管農業保險部門為片面追求保費指標,不顧當地實情,以糧食種植面積的40%下達高效農業保險面積和保費,造成基層虛增保源和保費,出現集體墊付保費、虛報定損理賠、騙取上級財政補貼行為。在實際工作中,也容易出現個別參保戶多次報災,以輕報重,以少報多等虛報現象。同時,鎮村兩級對農業保險代事代辦財務核算制度不統一。
三、幾點建議
高效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的實行在轉移農業風險、減輕政府負擔、引導農民積極參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為此,筆者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完善:
1、應當建立差別化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更多的補貼資金,加大對農業大縣重鎮或者欠發達縣鎮的財政補貼力度,提高當地開辦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對相關重點保險品種進行適當補貼,提高財政對保費的補貼額度,以減輕農民個人保費負擔壓力。建議將是否參加高效設施農業保險作為高效農業發展扶持獎勵的前置條件。
2、強化宣傳動員,增強保險意識。將高效農業保險精神宣講到戶,講清政策,講透條款,使得種養大戶能充分認識到高效設施農業保險是為了降低他們農業經營風險,增強他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從而引導他們自覺自愿參保。
3、完善考核機制,力求務實為民。高效農業保險補貼工作尚處于摸索和嘗試階段,很多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一是完善基層考核機制。高效農業保險補貼的推廣實施成功與否關鍵在基層干部。摒棄部分干部對高效農業保險工作視為“多此一舉、忙中添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錯誤認識。二是糾正以糧食種植面積一定比例下達保費指標做法,切實為基層辦實事,為農戶辦好事。
4、加強隊伍建設,規范核算行為。應加強部門協調,明確各職能部門管理責任。財政、人保、農經、氣象、農技等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強化部門協調,形成合力,各守其職。建立農業核災定損工作組織和三農保險專兼職隊伍,定期對核保和定損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并加強對基層財政、農經部門、行政村有關保險代理代辦業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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