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匯總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組織的人力資源得到有效配置和管理,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職位描述、面試標準,保證公平公正的選人機制。
2.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持續的技能和知識培訓。
3.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定期進行考核,以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
4.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設計激勵性的福利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勞動關系:遵守勞動法規,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
6.員工關系:促進內部溝通,提升團隊協作,構建健康的企業文化。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了建立和健全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有計劃地組織經理人和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提高經理人和員工的職業化水平與崗位技能,滿足事業部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理念學習是經理人和員工具備持續性價值創造能力的唯一途徑,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應引導經理人和員工做好個人職業的發展規劃,并負責為經理人和員工創造學習環境和機會,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合事業部及其下屬的二級單位所有人員,二級單位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培訓與教育管理辦法,并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培訓職責
第四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作為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事業部培訓與學習平臺的建立;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相關管理制度體系的制定及培訓項目的監控;組織實施針對事業部職能部及二級單位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的培訓項目;同時負責與集團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的業務銜接并指導、督促二級單位培訓主管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二級單位管理部門作為本單位有關員工培訓項目的規(計)劃、組織和實施的主體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員工培訓工作,并同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整體培訓工作相銜接。
第三章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體系
第六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體系直接為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服務。根據本宗旨,事業部的培訓體系分為以下四部分:
1、新員工入職訓練與發展計劃;
2、員工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3、后備經理人開發計劃;
4、經理人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第四章培訓計劃
第七條年度培訓計劃
1、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每年12月份修訂《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課程菜單》在事業部內部網絡公布,供事業部、各二級單位相關部門及個人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參考。
2、經理人和員工個人根據所在職位工作的需要和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規劃,于每年12月份制訂好下一年度個人培訓與學習計劃,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及職能部員工的培訓計劃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二級單位員工的培訓計劃報各二級單位管理部門。
3、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2月份負責事業部下一年度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開發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審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員工的開發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二級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4、事業部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人力資源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二級單位年度培訓計劃的調整由單位領導審批。
第八條月度培訓計劃
每月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月度培訓工作計劃與總結會議,總結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上一個月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3),同時討論下一個月份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的培訓計劃,事業部培訓主管負責匯總形成事業部整體月度培訓實施計劃,并在事業部內部網絡上公布。
第五章培訓項目實施
第九條各部門培訓主管根據事業部《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2)負責其業務范圍內具體培訓項目的實施,制定《培訓項目實施表》(附表4),人力資源部進行監控并協助做好培訓項目的實施。
第十條培訓項目實施前應通過事業部內部網絡發布信息,培訓對象為事業部職能部和二級單位的所有員工,以有效利用培訓資源。員工經過本部門的批準可以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本部門劃轉至培訓組織部門。
第十一條具體培訓項目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戶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形式。
第十二條內部講師課酬按照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標準執行,外聘講師培訓費用審批流程見操作指引。
第六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十三條評估培訓效果的方式因培訓項目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依培訓項目的特點由淺入深分別采用以下三級評估方式:
1、一級評估:針對學員對課程及學習過程的滿意度進行評估。所有課程都必需進行,培訓主管負責進行問卷調查并形成《培訓總結表》(附表6),在培訓結束后5天內報人力資源部《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附表5)。
2、二級評估:針對學員完成課程后的學習成效通過組織考試或實地操作等進行評估,結果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
3、三級評估:針對學員回到工作崗位后,其行為或工作績效是否因培訓而有預期中的改變進行評估。員工在培訓結束后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和績效改善計劃送直接上司備忘并報本單位培訓主管備案,3個月后員工的直接上司負責作相關的績效評價和指導意見。(《培訓效果跟蹤反饋表》附表7)
第十四條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必須在培訓項目規劃時說明并切實執行,人力資源部不定期對培訓效果評估進行抽查,對培訓項目沒有進行評估的將采取如下方式的負激勵:
1、學員不參與、配合培訓效果評估(不協助調研、不制訂行動計劃或績效改進計劃)或考核成績不合格等負激勵100-300元;
2、員工直接上司在部屬接受培訓后的第3個月內,沒有對員工的績效是否改進作出評估及指導意見者,負激勵200-300元;
3、培訓項目組織實施的培訓主管沒做培訓效果評估,視情負激勵50-200元。
第十五條事業部本部和二級單位均應建立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培訓檔案,記錄員工的培訓情況,以便查詢。
第七章培訓費用
第十六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主管負責事業部年度培訓費用預算,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財務管理部會審),總經理審批,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的年度培訓費用預算列入本單位年度費用預算(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會審),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七條員工外出培訓憑已審批《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到所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由所屬部門承擔。員工參加事業部其他部門組織的內部培訓時,培訓費用按人均計算后由本部門支付給培訓項目組織部門。
第八章培訓講師管理
第十八條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集中建立培訓講師檔案供各培訓組織部門調閱使用。
第十九條內部講師由事業部各級經理人和優秀員工構成,各級經理人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各級經理人在本職工作同授課不相沖突的'情況下,必須配合培訓組織部門的工作。講授課時的數量、培訓效果的調查將成為經理人講師和員工講師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講師的課酬按照集團的相關規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條外部講師是通過培訓顧問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九章培訓總結
第二十一條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主管處存檔。
第二十二條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訓成果。
第二十三條凡參加外出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并在培訓結束后填寫《外出培訓訓練報告書》(附表9),在返回后一周內交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處,否則進行負激勵100-300元。
第十章培訓紀律
第二十四條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條須由直接上司(至少是科室負責人)簽字。對于無故遲到、早退者負激勵100-150元;曠課者給予負激勵100-500元、擾亂培訓秩序者負激勵50-200元,具體負激勵額度在每次培訓通知中一并通知。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地進行抽查。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參考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xx集字(20xx)029號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xx集字(20xx)029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事業部以前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規定的操作流程如有同事業部《分權手冊》(第三版)規定的相關內容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分權手冊》(第三版)相關內容待下次修訂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人力資源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對于提高員工滿意度、激發團隊潛力、降低員工流失率、增強企業創新能力至關重要。通過科學的'管理制度,可以確保人力資源部門在組織內部發揮關鍵作用,推動企業發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物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效率:通過規范化的.流程管理,減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降低員工流失率。
3.服務質量:有效的激勵機制能激發員工潛能,提高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4.法規遵從:避免因違反勞動法規導致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并保持每周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采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在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并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準后在當地發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復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復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復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匯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托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系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相應手續。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實施。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四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六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七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6、其它必要的證件。第八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九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第十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辭職
第十二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十三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第十四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工作守則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應本人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條考勤記錄作為個人工作表現考評的參考依據,與綜合績效考核、崗位晉升、評優掛鉤。
工作時間:
1、公司本部(綜合辦公室、財務管理部、營運部、項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報的綜合計時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員常駐現場,視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作息時間。月底,公司應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經合作方簽字確認的《考勤表》(附件5),作為月度績效考核表中工作紀律考核項的計分依據。無合作方或分管領導簽字視為無效。
第六章考勤辦法
第二十條座班制工作人員每天實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后10分鐘內未到達公司打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時間在10分鐘-2小時以內(含)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二條以月為計算單位,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員工本人月度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分1分。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屬于請假范圍,外出公干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報《外出工作登記備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盡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因任務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門填報《加班申請表》(附件3),并經公司或分管領導認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門、公司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第八章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第二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需外出辦公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條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4),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填《出差申請表》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章請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審批單》(附件2)送公司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審批單》,送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
5、假期結束后返回公司應立即往人力資源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
8、年休假可沖抵事假。第三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1天的還應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當天本人不能當面向公司相關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第二天上午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補假、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請病假應扣除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1個月以內的病假,應扣除日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1個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發【20xx】47號文的相關條款執行。病假在一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5%發給。病假在6個月以上,連續工齡不滿10年,按本人崗位工資6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發給;連續工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1個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績效獎金(詳見附件6)。
7、員工因公(工)負傷而不上班,其治療期內的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8、原系全國勞動模范、省(部)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十二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20xx】第514號)的相關條款執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員工年休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三條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領取結婚證1年之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2、婚假為有薪假期共5天,員工請婚假需在《請假申請表》后附上《結婚證》復印件,報部門、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按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xx〕24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填報《請假審批單》,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xx〕第2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重慶市生育保險相關條款執行。
4、假期: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上述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婦女),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男員工按政策享有護理假。正常護理假為5個工作日,晚育護理假為7個工作日。
5、女員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慶市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渝府辦【20xx】34號)政策,可以享受產假及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請5天的喪假;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經領導批準,另給路程假。
3、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六條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稱為探親假。
2、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
3、探親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據對方所在地路程遠近確定。
4、員工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第三十七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反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處罰辦法
1、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罰曠工當天2倍日工資,同時給予警告一次,連續曠工超過15天視為自動離職。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2、處罰標準:
(1)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或曠工1-2次,予以警告處罰;并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
(2)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或曠工3-4次,予以記過處罰;除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外,扣除20%年終績效獎金。
(3)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或曠工5次及以上,崗位職級可降級使用,并扣除50%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一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第四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細則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本人力資源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流程,確保人才的.合理配置、激勵與培養,以及員工權益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員工發展、勞動關系和人力資源規劃等方面。
內容概述:
1.招聘選拔:明確招聘標準,規范面試流程,保證公平公正。
2.績效考核:設定明確的績效指標,定期進行考核,與薪酬調整、晉升機會掛鉤。
3.薪酬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提供競爭力的福利待遇,激勵員工積極性。
4.員工發展:規劃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培訓機會,促進個人成長。
5.勞動關系:處理員工的合同簽訂、變更、終止等問題,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
6.人力資源規劃:預測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才儲備計劃,確保企業發展所需的人才供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一、基本原則
公司以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吸引優秀人才,以確保公司擁有一只業界最優秀的員工隊伍。公司將定期對內考察公司員工各級薪酬水平,對外收集本行業勞動力市場薪酬狀況,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極具競爭力的`薪酬體系。工資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石家莊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二、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根據部門、職務、學歷核算的工資。
工齡工資:隨員工在公司服務的時間而增加
獎金:因工作突出或公司業績較好發放的獎勵
各種應扣項目:如代繳個人所得稅等。
三、試用期間
試用期間工資按正式員工工資 70%發放,無工齡工資及獎金。
四、工資核發程序
每月15 日為發薪日。各部門應于每月3日前向人力資源報上報本部門上月考勤。薪資核算由人力資源部完成,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人力資源工作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至關重要。它能夠幫助企業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進而提升整體組織效能。良好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有助于降低員工流動率,減少因人員變動帶來的成本損失,維持企業運營的穩定性和效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勞動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根據《勞動法》外,均依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稱員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試用員工(包括臨時工)。
三、為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將進一步修訂本制度。
第二章錄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門需增加員工時,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詳細崗位描述,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執行招聘程序。
二、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辦理試用手續,入職時間以人力資源部核準時間為最后依據;原則上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經部門經理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時間。員工試用期滿后應于人力資源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后送交人力資源部提出轉正申請。
三、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者,公司可隨時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
四、試用人員報道時,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3、公司員工登記表(如實填寫)
4、體檢合格表(市級醫院)
5、一寸彩色登記照兩張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辦理用工手續(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解釋)并簽訂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及其它手續。
六、如合同期未滿公司須裁員,員工補償費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計劃性、時效性。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門。
3、政策:
公司各部門經理有責任在制定年度計劃的同時制定新增職位的計劃。部門經理須填寫職位說明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按用人需求進行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資源部在接到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聘用申請表后,按計劃通過下列渠道進行招募:
刊登招聘廣告(報刊、網站)
參加人才招聘會
通過獵頭公司
內部調動
員工推薦
5、篩選人才:
人力資源部從收到的簡歷中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將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簡歷轉給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再次篩選。
6、面試:
簡歷經相關部門經理篩選后,由預先確定的面試小組成員(最少兩人)分別對職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完成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填寫完整的面試報告,交人力資源部復核。最終,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確定候選人是否被錄用。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會對職位申請人簡歷中描述的內容進行確認。
7、面試小組成員構成:
面試小組至少由職能部門經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招聘經理構成;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面試小組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總經理及所有副總經理組成。
8、選拔人才:
面試后,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成員的書面面試報告,確定職位的最終候選人。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定,簽發試用通知書,部門經理(含)職務以上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發錄用通知書,經職位申請人簽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員工保留復印件。員工確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員工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
八、臨時工聘用
1、定義:
根據項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務3個月以下。
2、手續:
根據項目,各職能部門提交人員需求至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九、人事批準權限
1、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簡化批準程序,縮短批準時限,特制定此權限。
2、適用范圍:
所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申請。
3、政策:
員工或部門經理提出人力資源申請,填寫有關表格,提交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并辦理。
(表格中○代表擁有參與審批權限)
項目級別總經理級部門級人力資源
年度計劃○○○
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休假○復核
自愿離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非自愿離職非經理級○○
經理級○○
離職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內部調動非經理級○○
經理級○審查
升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聘用臨時工用工時間
<=3個月○審查
用工時間延長或>3個月○審查
十、內部通告
1、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下列情況下對公司內部做出通告:
2、在職位出現空缺時
3、在錄用新員工,處分、辭退老員工時
4、在獎勵員工時
5、在組織員工活動時
6、在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變動時(含薪資標準)
7、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網絡系統向公司所有部門做出內部通告。
十一、內部調動
1、目的:
更好的使員工得到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所有員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公司鼓勵內部員工申請(申請人須在原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內部調動的資格),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申請。
4、具體程序:
用人部門填寫用人申請表并經批準。
5、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的申請,通過各種方式通告員工。
6、員工須提前與本部門經理討論調動意向,并取得認可。
7、員工將申請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招聘經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對申請人情況與用人部門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門經理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10、如用人部門同意申請人的職位申請,須與申請人原主管部門經理協商其調入新職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門填寫雇員職位變化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檔案主管變更。
十二、內部推薦
1、公司鼓勵員工將人才推薦至公司,既能節省公司開支,又有利于人力資源部工作。
2、對于將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十三、自愿離職
1、公司正式員工在任何情況下提出自愿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公司總經理。
2、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試,了解離職原因,總結經驗,促進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四、非自愿離職
公司對有下列情況的員工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試用人員。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員工;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予以辭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規章屢教不改的員工。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有吸毒行為的,立即辭退并移交相關部門。
6、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8、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并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嚴禁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三、員工相互商討工作、接電話時應盡量低聲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理私人事務或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五、維護公司良好聲譽、保護公司資產、保守公司機密是員工的基本職業道德,嚴禁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六、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辦公區及機房;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領公司外人員進入公司財務室、人力資源檔案室、技術資料室、倉庫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專人負責,員工因工作需要試用辦公設備時,由專人負責登記使用。
八、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增強環保意識,保持個人辦公區域內的整潔。
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30
十、員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專人負責。
十一、員工因公外出由部門經理批準。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資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等項目綜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資調幅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重慶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附員工薪酬福利構成表)
二、薪酬福利構成
1、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結構)
編號項目金額(人民幣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補貼=
d交通補貼=
e餐費補貼=
f增減款
g社會福利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h應納稅所得=b+c+d+e+f—g—929
i個人所得稅稅率
j速扣數
k個人所得稅=h×i—j
l實發工資=h+1000—k
說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帳戶銀行代發工資(以人民幣支付)。
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作為工資計發的考核依據。
公司依照稅法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稅金。
公司依照規定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計算。
調入、調出員工工作未滿整月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餐費補貼及交通補貼按日計發。
公司每月向每位員工提供一份工資明細單,員工可于工資發放后一周內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為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設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與假期規定—年假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員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時間休息、娛樂、與家人團聚,處理私人事務。
2、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依據工齡的年限享受帶薪休假:
工齡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齡在四年以上的,工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總天數不超過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計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過三次使用完畢;如當年未使用完,可順延至次年三月底。
員工在轉正后有權申請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計算,如員工尚未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計算。
已享受/未享受當年年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資扣除或補給。
4、員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寫'休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批,部門經理(含)以上員工申請年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病假
1、正式員工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新員工自試用期滿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帶薪病假只能當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其它病假日期計算采取醫療期累計法。
4、不超過1天的病假可不交醫院證明,但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1天的病假需交醫院證明并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2天的連續帶薪病假的申請需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字。
5、新員工試工期滿但公司工齡不滿一年的,病假超過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資按本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6、病假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帶薪病假用完后,在其醫療期內,依其公司工齡長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
醫療期1—3個月
工齡1—3年按本人基本工資50%計發
工齡4—7年按本人基本工資60%計發
工齡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資70%計發
注:員工請病假連續超過3個月,工資按重慶市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8、具體規定:
病假超過1個月的.,其部門可另聘臨時工補缺;
病假超過6個月的,其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員工長期休病假須完成下列手續:
一周前提出申請并提出市級醫院證明;
病假期間應與主管部門經理保持聯系;
病愈后提交醫院證明。
主管部門經理責任(在其下屬員工長期休病假期間):
總結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做好該員工的工作交接;
應將員工的健康狀況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各部門每月20日前將人員休假紀錄提交人力資源部門。
四、婚假
符合國家規定結婚的正式員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員工婚假男員工婚假
不滿23歲3天不滿25歲3天
23歲及以上10天25歲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員工須提前兩周通知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并經批準
3、婚假按工作日計算
五、探親假
1、骨干外地正式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帶薪探親假(探視直系親屬)。
2、探親假是指日歷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與探親假日重疊的,則算作探親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長。探親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3、員工申請探親假,必須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請表。
4、探親假當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數自行作廢。所享受探親假不足年假天數,可繼續享受年假。
5、員工經本公司正式錄用才有資格申請探親假。假期以自然日歷年結算。如員工未能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則其假日按比例計算。已享受當年探親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則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資扣回。
6、探親費用(每年):普通員工、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硬臥火車票;高級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飛機票;部門經理(含)以上至副總經理(含)報銷三次往返機票;總經理報銷五次往返機票。(乘坐飛機均限經濟艙)
7、探親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8、享有此項待遇的骨干外地員工須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定。
六、喪假
1、公司正式員工如遇下述情況,均可享受時間不等的全薪喪假。
家屬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員工申請喪假需出示死亡證明或相應的有效證明。外地奔喪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喪假期間工資為全薪
七、產假/陪產假
1、員工請產假/陪產假,應提前兩周通知,并提供有關證明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批準。
2、產假:
根據政府有關法令,已婚女員工享有90個日歷天的產假,晚育的女員工(超過24歲)除享有
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15天。
3、如遇難產或剖腹產,可增加15天休假。(須有相應證明)
4、產假為一次性休假,按日歷天計算。女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月基本工資的60%。
5、陪產假:
男員工在配偶生產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產假。
6、人工流產假
此流產假僅適用于第一次流產的已婚女性員工,流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
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根據醫生證明可享受20天流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享受40天流產假。
7、哺乳假
子女周歲前女員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時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規定
一、員工在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同時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一切技術資料、軟件、軟盤、文件、圖紙都屬公司所有。
2、機密的技術資料只限在公司資料室內供相關員工查閱,特殊借閱須總經理批示。
3、機密資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帶出本公司。
4、無論任何理由員工辭去本公司職務時,員工必須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種物品、軟盤、文件和技術資料。
5、員工在本公司工作過程中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6、員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設備、資金、場地、材料、技術資料等條件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7、員工須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襲他人專利及知識產權。
二、員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場銷售、財務狀況、技術情況、設備運營狀態、人力管理、法律事務、領導決定等事項。
第七章員工培訓
一、為提高公司員工綜合素質,提高公司總體競爭力,公司將按計劃進行各類培訓工作。(附培訓制度)
第八章獎勵
一、公司將為優秀員工提供物質及精神獎勵。包括表揚、獎金、升職等。
(附獎勵規定)
二、獎勵制度
公司為獎勵優秀員工、鼓勵創新工作、提倡以人為本的思想,特設立此項獎勵制度。
1、總經理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員工。
設500元、1000元、1500元、20xx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2、部門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團隊。
設20xx元、3000元、5000元三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3、團隊獎:由部門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娛樂、野餐或聚會,費用由公司報銷,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費不得超過150元。
4、嘉獎:每年獎勵每個部門日常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
包括5天帶薪假期、獎勵免費旅游等項目,三、評獎辦法:由部門負責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總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為突出優秀員工,每年每個部門接受獎勵的員工不得超過部門總人數的30%。
第九章處分
一、公司要求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對其進行處分。
二、處分類別:
1、經濟處罰:a:罰款b:降工資
2、紀律處罰:a:警告b:降職
3、行政處罰: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保證處罰的合理性,只有通過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總經理的程序才能采取處罰行動。
四、嚴重違法、犯罪的員工本公司將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關機關處理。
第十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二、詳細獎懲措施見各體系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人力資源信息的收集、存儲、處理和使用流程,確保信息的安全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這一制度涵蓋了一系列關鍵環節:
1.信息收集與錄入:規定如何獲取員工的基本信息、工作表現、培訓記錄等,并設定標準格式和錄入流程。
2.數據存儲與保護:規定數據存儲的物理和電子環境,以及防止未經授權訪問、修改或泄露的措施。
3.信息更新與維護:明確信息更新的責任人和頻率,確保信息的時效性。
4.信息安全政策:制定應對數據泄露、丟失或損壞的應急預案,以及定期進行安全審計的機制。
5.法規遵從性: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如數據隱私保護法等。
6.訪問權限管理:設定不同層級員工對信息的訪問權限,防止信息濫用。
7.員工知情權:保障員工對其個人信息的知情權和更正權。
內容概述:
1.系統建設: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包括硬件設施、軟件平臺和接口標準。
2.培訓與教育:對相關人員進行信息管理的培訓,提高其對數據保護的認識和技能。
3.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系統運行狀況的監控,以及內部和外部的'審計檢查。
4.政策與程序: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指導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5.溝通與協調:建立跨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確保信息流通的順暢。
6.應急處理:預設可能的風險場景,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策略。
7.法律咨詢: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確保制度的合法合規性。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RL—1人力資源配置原則
1、全院各類人員的配置均應在上級規定的人員編制數和醫院當年的招聘計劃內進行。
(1)各科室人力資源配備合理并滿足需要,人才梯隊結構合理;
(2)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配比應與醫院功能任務和管理相適應,與工作量相匹配;
(3)凡是調入或招聘人員必須根據上級各主管部門調動、招聘政策進行。
2、人員配置工作應以加強醫院的醫療、教學、科研隊伍建設為中心,以引進和培養學科建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為重點。
(1)醫師的梯隊結構與實際技能符合三級查房的要求;
(2)護理人員的數量與梯隊(含年齡和學歷層次)結構合理,滿足分級護理的質量保證需要;
(3)對重點學科所需的高層次人才在人員配置中要優先考慮;
(4)人力資源配置適應自身科室服務管理需要,服從醫院管理大局。
3、招聘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
(1)醫院聘用具備資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保障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的基本準則;
(2)在院執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需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并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具有執業資格和在本院注冊;
(3)引進人才應注重衛生技術人員實際為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工作能力。
4、醫院科室間人員調動,需認真執行我院關于院內人員調配的有關規定。
5、根據實施效果,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合理使用人力資源,持續改進人力資源配置方法,不斷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醫院健康持續發展。
6、其他條件按照醫院人才引進和畢業生錄用的相關規定執行。
RL—2全員聘用制管理辦法
為規范醫院人員管理,保護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淄博市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廳發[20xx]15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1、使用范圍
聘用范圍為在我院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
2、人員聘用與合同簽訂
醫院與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無固定期限聘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職務變更、崗位調整或工作調動等情況時,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應做相應變更。
(3)醫院新招聘人員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包括在聘用合同的期限內,從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見習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繼續聘用;不合格者,醫院與之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1)根據受聘人所學專業及工作能力確定受聘崗位,并由醫院確定受聘人的崗位職責要求。
(2)受聘人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醫院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醫院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3)在聘期內,醫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受聘人協商后,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
4、崗位紀律
(1)醫院有權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受聘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2)醫院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3)受聘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地方的法規,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醫院的領導和管理。
(4)受聘人如違反規章制度或崗位紀律,醫院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5、崗位工作條件
(1)醫院保障受聘人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2)醫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公休假日等規定,對受聘人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3)醫院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受聘人提供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6、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
(1)醫院根據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受聘人從事的崗位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待遇。
(2)受聘人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3)受聘人享受國家、省市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合同中未盡的權益及受聘人在合同期內因公或非因公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均按國家和省市政策及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4)醫院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繳付各項保險。受聘人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由醫院從受聘人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聘人。
7、聘用合同的變更
(1)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3)合同確需變更的,由醫院、受聘人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4)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醫院可以調整受聘人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受聘人出具《工作崗位調整通知書》,對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8、聘用合同的解除
(1)醫院、受聘人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
①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②未經醫院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③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④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醫院、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⑤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以上刑罰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⑥在見習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3)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①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醫院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不得解除合同:
①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②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③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患職業病以及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⑤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⑥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醫院:
①在見習期內的。
②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③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④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提出解除合同未能與醫院協商一致的,受聘人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醫院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6)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根據受聘人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①醫院提出解除合同,受聘人同意解除的。
②受聘人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醫院安排的其他工作,醫院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③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醫院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醫院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④醫院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受聘人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受聘人在醫院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8)合同解除后,醫院應當為受聘人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醫院、受聘人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受聘人的人事檔案,受聘人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9、聘用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終止:
①合同期限屆滿。
②受聘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③受聘人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④醫院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⑤醫院、受聘人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聘用合同終止后,醫院應當為受聘人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10、聘用合同的續簽
合同期滿前,醫院、受聘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受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年限。
11、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1)醫院違約責任
①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受聘人支付賠償金:
a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
b解除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受聘人經濟補償的。
支付賠償金的標準按照上級和醫院有關規定辦理。
②因醫院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受聘人損失的,醫院應當按照受聘人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醫院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受聘人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受聘人的經濟損失。
(2)受聘人違約責任
①受聘人經醫院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向醫院賠償培訓費,計算方式為:(培訓費+差旅費)×10倍+培訓期間工資、績效資及福利。
②受聘人違反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醫院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③因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醫院損失的,受聘人應當按照醫院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醫院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醫院的經濟損失。
12、爭議處理
醫院、受聘人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向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醫院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L—3關于加強全院職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見
為規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進一步體現每位職工的工作業績、學術、科研水平,激發全院職工“滿腔熱忱,精益求精,群策群力創一流”的工作熱情,使考核工作真正成為激勵、引導職工解放思想、干事創業的有效手段,根據市、區組織人事部門關于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幾年來考核工作的實踐經驗,對全院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與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德,是指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現。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專業技術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識更新等情況。勤,是指公益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情況。績,是指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廉,是指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
2、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標準應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年度考核標準,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有不同的標準。
(1)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①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積極參加知識更新活動。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
④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⑤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①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定期參加知識更新活動。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
④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⑤廉潔從業。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②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④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
⑤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① 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道德品質較差。
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
③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
④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⑤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3、考核要求
通過個人總結或述職,采取互相評議、科室評議等多種形式,對每位工作人員做出公平、公正的綜合評價。
4、考核方法
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職業道德、出勤情況、技術水平及業務創新五個方面為考核標準。出勤情況參照《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扣分,每項分值扣完為止。
5、考核結果的使用
考核結果應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的重要依據。
(1)職工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醫院應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連續2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應向較低等級調整崗位。
(2)職工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該受聘人員的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受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單位有權按照規定的程序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優秀率的比例按照上級部門的規定執行。
7、合同制職工考核參照本考核意見執行。
RL—4職工培訓管理規定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效率、高水平的職工隊伍,實現職工培訓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總則
(1)開展職工培訓,目的在于有效開發醫院人力資源,提高職工素質,激發職工潛能,提高工作績效,使職工能夠獲得醫院發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從而與醫院共同發展。
(2)本制度中的培訓是指本院職工在特定場合就某一主題進行的學習、討論、演練等各種提高職工工作技能和素質的活動。
(3)本制度適用于本院全體職工。
2、管理職責
(1)人力資源部是醫院的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醫院職工培訓工作的統籌管理,其他各職能部門和科室應協調配合共同實施。
(2)人力資源部應根據醫院的人力資源狀況,以及各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和醫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醫院總體年度培訓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監督落實情況并組織考核。
(3)各職能部門為醫院培訓的業務分管部門。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需求計劃,并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
(4)人力資源部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①醫院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②醫院培訓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③對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④培訓資料、報表的收集、匯總、整理及歸檔。
(5)各部門(科室)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①業務技能等相關培訓計劃的制定。
②業務技能等培訓的組織實施。
③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相關培訓工作,特別是為新職工指定帶教老師,做好新職工入職培訓工作。
④本部門(科室)參訓職工的組織與管理。
⑤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的撰寫和呈報。
3、培訓實施
(1)制定醫院的年度培訓計劃前,各部門應對培訓對象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分析,了解其培訓需求狀況。
(2)職工培訓的培訓師分為外聘培訓師和內部培訓師兩種。內部培訓師由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共同協商確定。外部培訓師的聘請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醫院培訓計劃,采用與專業培訓公司合作或自行聯系的方式推選。
(3)培訓方式:
①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醫院招聘的新職工崗前院級培訓,相關職能部門予以配合。輪崗、轉崗職工的崗前培訓由各用人科室組織。
②在崗培訓:由各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技能要求,對職工實施不定期的崗位在職培訓。業務主管部門應制定相關的學習培訓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
③外出培訓和進修:各部門可根據部門建設實際需求,以及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的具體要求,充分調研后提出申請,業務主管部門和院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4)培訓前期準備:
①培訓組織實施部門必須根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主題和主要內容,確定培訓師、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做好培訓資料準備。
②為確保培訓整體效果,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事先與參訓部門溝通,確保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點人群的參訓率達到80%以上。
③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擬定培訓通知并下發,做好培訓場地環境布置、教具借調、培訓設備安裝調試、通知講師及參訓職工等準備;培訓師做好授課備課準備。
(5)培訓組織實施:
①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組織參訓人員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到,發放培訓相關資料。
②培訓組織實施部門負責人負責主持培訓,向參訓人員介紹培訓師、培訓主題及培訓意義等,同時宣布培訓紀律。
③培訓師進行現場授課,組織實施部門人員做好培訓工作的相關記錄。
(6)培訓期間的考勤管理:
①所有參訓職工自收到培訓通知之日起,應合理安排本職工作及私人事務,確保準時參加。
②培訓期間的所有職工上課時均應維護本院的職工形象,并自覺遵守本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③職工參加內部培訓時,應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到,避免遲到早退的現象發生。培訓結束后,組織實施部門復印一份《培訓簽到表》,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④職工參訓期間,未向人力資源部或組織實施部門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未參加培訓的,其培訓缺勤課時將按曠工處理。
⑤職工如因公或其他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訓的,需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組織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請假。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到組織實施部門說明原因,并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7)職工培訓組織實施部門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總結。
①培訓前應了解參訓職工的實際知識水平。
②培訓中應了解職工的掌握情況,以利于培訓內容的調整。
③每期培訓結束時,組織實施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效果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后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4、培訓成果的呈報
每期培訓結束后一周內,組織實施部門應將《培訓簽到表》復印件、《培訓效果評估表》送人力資源部歸檔。
5、培訓檔案管理
(1)職工培訓應建立相關的資格檔案,全院性的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培訓由各職能部門保管。
(2)培訓檔案應包括:
①培訓計劃、方案、工作總結報告、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②相關培訓教材、教案和考核資料等。
RL—5崗前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醫院培訓工作,使職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熟悉工作崗位,更快更好地勝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職工辦理報到手續后,均應參加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新招聘及其他單位調入職工:
(1)實行集中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一周。
(2)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醫院院情概況,包括醫院的發展歷史、發展規劃,醫院精神、宗旨、院訓、愿景,以及醫院科室分布和基本職能介紹。
②醫院人事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③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制度。
④職業禮儀、醫德醫風教育。
⑤傳染病防治教育、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基本知識。
⑥消防安全教育。
⑦各部門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有關規定文件。
⑧醫療衛生行業法律法規、醫療核心制度、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等規定。
⑨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培訓。
⑩醫患溝通、職業生涯規劃、團隊精神等人文教育。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崗前培訓分為二級培訓,即院級崗前培訓與科級崗前培訓。院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培訓計劃,安排具體學習日程,并組織考核。科級培訓由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培訓內容包括科室布局、工作制度、管理規定、各項基礎理論技能培訓等,由使用科室根據科室情況制定計劃、執行與考核,培訓情況上報各主管部門。
3、轉崗、輪崗職工:
(1)自新崗位報到之日起,職工由用人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崗前培訓,并將培訓及考核情況上報各主管部門。
(2)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醫院核心制度、科室工作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相關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工作質量標準、科室安全措施及職業風險防范教育、專業技能培訓,以及相關倫理及職業道德教育、科室消防安全教育等。
4、崗前培訓結束后,職工需參加崗前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醫院各部門均有對職工進行崗前培訓的義務,必須重視并積極參與。
6、職工崗前培訓實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7、因故未參加崗前集中培訓的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RL—6重點崗位定期輪崗辦法
為建設一支廉潔、高效的醫院管理干部隊伍,提高管理干部的綜合素質,豐富干部的管理經驗和知識,增長閱歷和才干,促使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重點崗位實行職位輪換制度。輪換指在工作部門內擔任職務和某些工作性質特殊的非職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有計劃的調換職務任職。
2、重點崗位是指從事招聘、會計、出納、采購、招標、保管員等崗位的工作人員。
3、重點崗位輪崗必須堅持“量才使用、效能優先、擇優上崗、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4、在重點崗位同一職位上任職2年以上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原則上要實行輪崗,根據實際需要也可以適當延長或縮短輪崗時間。
5、達到輪崗年限的重點崗位部門負責人在其他部門同一級別職務之間進行輪崗。
6、達到輪崗年限的重點崗位的一般工作人員,可在部門內或其他部門的不同崗位之間進行輪崗。
7、輪崗事項應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請院黨支部討論同意后實施。
8、輪崗人員必須個人服從組織,執行輪崗決定,按時辦理交接手續,及時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而拒不服從決定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按決定辦理輪崗手續;對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決定者,按人事管理辦法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9、輪崗人員在輪崗前,必須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進行離崗審計。
10、醫院辦公室對輪崗工作進行監督。
RL—7關于加強院內人員調配的規定
為促進醫院人力資源動態調配工作的合理化、規范化、制度化,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能、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衛生人才隊伍,現根據醫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1、調配原則
(1)必須掌握政策,堅持原則,任人唯賢,不得以權謀私。
(2)各相關科室必須顧全大局,維護醫院利益,以病人為中心,以滿足醫療崗位需求為原則,遵守醫院人事調配政策及相關規定。
(3)未經醫院同意擅離科室者,從其脫崗、離開科室之日起停發工資及其他待遇。
2、調配審批程序
(1)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對職工進行院內調配的,須填寫《院內調配審批表》,經調出科室、調入科室、主管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通知相關部門辦理調配事宜。
(2)凡按上述程序辦理完調配手續的,必須根據醫院工作需要,服從組織安排,按時到位,否則按曠工處理。
(3)未按審批程序辦理完調配手續的職工和部門,不得擅自調崗和使用人員,否則追究相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4)原則上須于調配前5個工作日填寫《院內調配審批表》,否則由此引起的績效分配等問題由科室及本人承擔責任。
RL—8機構設置與管理辦法
1、為規范我院機構的新增、更名、調整、合并或撤銷等管理,制定本辦法。
2、凡需獨立設置的部門、科室,其機構的設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進行:
(1)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機構設置新增、更名、調整、合并或撤銷等的申請。
(2)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
(3)人力資源部審核論證。
(4)提交院黨支部會議研究。
(5)新增的醫療機構需按照審批權限上報。
(6)院長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行文公布。
3、經醫院批準進行的機構設置和調整,經文件公布后,各有關部門須按照公布的名稱和編碼進行規范和更正。
RL—9人力資源緊急替代制度
為保證我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患者就診的連續性,保障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科室負責人根據崗位職責分工,制定適合本科室實際工作需要的崗位人員替代排班明細表,并確保人員通訊暢通。
2、根據崗位責任制,各科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交接班,原則上不得自行調換班次或找人替班。
3、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短時間離開或無法到達工作崗位的應提前半小時匯報科室負責人并報告正在辦理及待辦的工作,科室負責人及時指定人員代行其職責。
4、替代人員接手工作前要充分了解、熟悉并認真履行替代崗位職責,辦理情況應及時與科室負責人及原崗位人員交接清楚。
5、在緊急情況下,科室負責人有權直接調配不在崗的科內任何醫療、護理等專業人員來院參加急救或醫療保障工作。
6、若科室內替代人員不能滿足需要,應由科室負責人向醫務部、護理部等主管部門提出院內人員替代申請,各主管部門有權直接調配相應科室人員完成替代任務。
7、未按本規定進行崗位人員替代,導致工作延誤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追究相應科室負責人的責任;替代人員不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應追究替代人員的責任。
8、各科室應根據人員緊急替代方案,把人員替代原因、工作完成情況等做好記錄匯總并做出相應評價及整改。
9、醫院各主管部門應依據本制度制定適合本部門的替代方案,并指導、監督相應科室人員緊急替代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RL—10醫院職工職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職業危害的發生,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因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
2、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劑、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
3、對職業危害的干預,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條款為主進行預防。
4、醫院主管部門及有關科室,應熟知醫院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具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安全防護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等。
5、對工作場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等及時告知職工,讓其知曉工作場所中可能引起職業危害的相關情況。
6、各部門、科室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工作人員應增強自身防護意識,養成良好的職業衛生習慣。
7、醫院應有衛生教育培訓,加強工作人員職業安全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業防護、職業安全和操作規范等崗前培訓;并積極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職業防護及職業安全培訓。
8、醫院為職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健康問題,讓職工享受良好的保健服務。
9、當發生職業病危害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有關職業防護安全應急預案,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加強信息溝通與傳遞。信息上報內容包括:職業病危害概況;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件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按程序開展具體的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0、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1、對已受職業損害工作人員,應給予積極的合理的治療,可據情調整工作崗位,以促進職工康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節約能源,培養班員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范圍:
適合人力資源部安全儲備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人人都有愛護物品,維護物品,保護物品的`義務和監督合理使用權利;
3、2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杜絕浪費,樹立勤儉節約的思想;
3、3提倡節約用水,嚴禁長流水,合理安排個人洗漱,衣服洗滌;
3、4提倡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按時作息關燈;
3、5正確使用公用物品,座小登保持正確姿勢防止損壞,物品用后及時歸位。未經他人的允許,嚴禁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3、6所有公用物品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有序,使用完之后按照規定的位置擺放,公用物品嚴禁挪為私用;
3、7存包房用于存放個人物品,個人物品分類擺放整齊。鑰匙由班長個人保管,非開放時間保持上鎖;
3、8雷雨天時主動關閉門窗,防止雨侵,主動收取陽臺易掉物品,防止墜物;
3、9陌生人到訪需事先詢問清楚方可允許來訪。外出時需反鎖防盜鐵門,關閉陽臺并上鎖;
3、10非正常原因損壞公用物品,須按照價賠償損失或負責修復,嚴禁故意損壞、破壞公用物品,違規者予以視情況予以相應處罰或處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公司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發展。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二章 招聘與錄用
第五條 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定崗定編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選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的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必要時,由用人部門提供《職位(崗位)說明書》作為招聘、甄選員工的依據。
第七條 招聘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試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聘用人員須經考試或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應聘者個人資料審查)核定后方可錄用。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甄選、核準錄用,請于接到《錄用通知單》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到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專員(以下簡稱人事專員)辦理報到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先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否則視為拒絕受聘,錄用通知因此失其效力。
第九條 新進員工報到時,應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1寸或2寸,3張);
(2)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4)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5)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以上資料未能一次性提交的,請務必在5個工作日內交齊到人事專員處。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條 新進員工報到后,領取工作證、(考勤卡)、辦公(工作)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并告知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以及簽訂試用期《試用同意書》。同時,安排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一條 新員工被錄用后,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經過為期三個月(含受訓期)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如果表現突出,可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附相關表單:《應聘人員登記表》《人事資料登記表》《錄用通知單》《試用同意書》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特殊工作要求的人員除外,門市部工作時間另行安排)。法定節假日為公休日,星期日為定休日,及經公司決定的其他休假日。
工作作息時間:
春、夏季(0/0---0/0):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秋、冬季(0/0---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午餐、午休時間: 春、夏季12:00 ~ 14:00, 秋、冬季12:00 ~ 13:30
第十三條 業務人員、保衛人員、司機、出差人員等因工作具有特殊性,工作時間不執行8小時制,也不計算加班、值班,在決定其崗位工資時予以考慮。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十四條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必要的情形,得取消法定之假日,因另補假之。公休日若逢定休日,其隔日可予補假。
第十五條 公司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需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或需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都稱為加班。加班,公司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延長工作時間為正常工 資的150%,休息日加班為200%,法定節假日加班為300%。
第十六條 公司力求高效率工作,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自愿的除外),應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填寫加班通知單),員工不得擅自加班。法定節假、定休日由部門主管編排員工值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不計加班。在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另發放值班補貼。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推諉或擅離職守。如因故不能承值的,應請其他人代理并呈準。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在節假日或每天工作時間外到工作現場巡視、檢查工作等將不視同為值班。
第十八條 員工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超過半小時按小時計,不足半小時不計。加班不累計存休或調休。員工接到加班指示時,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員工如在加班擅離職守的,除不發加班工資外,就其應加班的時數以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主管級以上人員和已領取職務加給者,以及由于員工本人延誤工作的原因,自行加班加點完成指派任務的,公司將免付加班費。
第四章 考勤與請假
第二十條 員工在公司上班或加班工作時間以考勤時間為準。除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和實行彈性時間工作制的員工及其他特殊人員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下班或加班時,都要親自進行考勤。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正常情況上班時,要求一天四次考勤,上午上班時一次,中午下班一次,下午上班時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值班、加班按正常情況上班時的要求考勤;晚上加班要求考勤二次,上班時一次,下班時一次。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按規定時間(上班時的前30分鐘內與下班后的15分鐘內)上、下班考勤。特殊情況下,因故(包括因公外出或出差)未能考勤的,應及時呈報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以補錄的方式進行考勤,否以以曠工處理(并扣發200%基本工資,以下同)。
第二十三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僅考勤“到”未考勤“退”或僅考勤“退”而未考勤“到”的,又沒有辦理請假或考勤補錄的,若無具體確實的理由,當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 凡未能在按規定的時間段上下班考勤的,將被視為遲到或早退,員工應依 =3= 請假手續于當天辦理(遲到或早退)請假手續,否則該時段以曠工處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各類假以每30分鐘為計量單位,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超出3小時按半天計,當月累計計算。
第二十六條 員工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因故不能到崗工作的,應按要求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者有礙工作的,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同樣以曠工論處。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必須電話請示或委托代辦并在返回工作崗位后日內補辦請假手續;續假也應事先辦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請假分以下9種情形:
(1)事假:員工遇事必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可請事假。
(2)病假:員工因病治療或休養或非公受傷,可準病假。
(3)婚假: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令結婚的,可請婚假,婚假(帶薪)為7天。
(4)喪假:員工因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亡故的,可請喪假,喪假(帶薪)為3天。
(5)產假: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憑準生證明,可請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
(6)特別休假:因員工突出的工作業績或表現,經公司決定給予的特別休假(帶薪)。
第二十八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應覓妥職務代理人;只有在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工作交接和職務交代后才能請假休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在請假、出差或其它原因暫離工作崗位時,未注明或覓妥職務代理人,其核準之直屬主管視同職務代理人。
第三十條 職務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職期間代行其職務。職務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公司蒙受損失時,職務代理人與當事人均應同受處分。
第三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如實填寫請假單(包括補辦的),并附必要的證明或資料。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直屬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3天以上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核準,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級以上職務人員請假均需由總經理審批。同時,應將請假單送交綜合辦公室(核實)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二條 假期屆滿或提前上班的,均須于上班的當日到綜合辦公室有關人員辦理銷假。否則,由此造成的工資結算差誤將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后二小時內用電話或委托別人先告知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然后在上班后當日內補辦妥請假手續。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依規定所請各假期,如發現有虛偽事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三十五條 公司員工的考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負責統計;只有經核準的假期方可作假期缺勤處理;經核準的意外假,作為特殊情況,視同出勤處理;員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因公外出、因公出差視為出勤。加班時間考勤,但未經核準的加班,將不作為加班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凡當月上班時間無遲到、早退(包括加班時間)、請假(任何假別)記錄者,當月隨基本工資發給全勤獎金 RMB元。新進人員于當月第一個工作日報到者,當月符合全勤獎條件的,可得全勤獎;于其它時間報到者不得支領當月全勤獎。
第三十七條 員工休事假、病假一律按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外,全年累計計算事假、病假天數,公司將酌情扣發年終效益獎(年終獎)。
第五章 崗位調動與職務級別調整
第三十八條 為激勵并促進員工的個人潛能發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資源,實現人力資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調配,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
第三十九條 人事主管/專員依據季、年度員工考評成績,會同各部門經理對其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主管/專員對各部門經理、主管、專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并結合公司(來年)的崗位空缺適時給出調整意見或建議,由人事專員制定調整方案,包括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方案和員工的崗位(職位)調動方案,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四十條 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專員分別通知有關部門經理和個人,辦理有關人事異動手續;經理級以上人員的異動以發布任免通知為準。
第四十一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包括職務(級別)晉升;職務(級別)降低;崗位(職位)調動:又分為崗位輪換、調崗、待崗等工作調整。
第四十二條 崗位輪換是指其本人能勝任原崗位工作,基于公司業務需要和個人的發展(以培訓員工為目的)而換到同職的不同崗位。調動是指公司因機構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將員工調整到職務不同的其他崗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是指由人事專員會同擬調動員工的原部門經理和新部門經理協商一致的工作調整。一般員工的內部工作調整,必須經原工作部門和新工作部門經理同意,人事主管核準。
第四十四條 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或由于部門人員精簡等,尚未能安排新工作的,由相關部門經理向人事專員提出安排其待崗。
第四十五條 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清楚說明待崗理由,送交人事專員。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事專員共同協調其新工作的安排,若在一個月內仍不能安排其新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 員工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規定標準發放),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需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約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待崗期屆滿,員工若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辭退辦理。
第四十七條 員工待崗時,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待崗人員帶走公司財務或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 崗位職務人員的職務級別調整和員工的崗位調動(待崗例外),由人事專員負責按《人事變動申請表》的程序要求,報有關權限人員同意簽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必要時要有監交人監交)。
第四十九條 員工崗位調動辦妥調動手續后,由人事專員負責核準新的工資級別,并及時更新員工檔案。異動人員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職務級別或新崗位工資級別。
第六章 員工離職
第五十條 員工離職是指因各種原因員工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原來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此終止與解除。公司的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等情形。
第五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離職情形的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員工辭職以相關負責人最后批準時間為生效日期。 對于職位特殊者,如果暫無新的人員接替,公司將酌情延期辦理離職手續;重要崗位不能一次交接完畢的,應在規定的交接工作辦妥后方可離職,辭職員工應予以配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辭職,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五十三條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四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員工。辭退因不能勝任崗位本職工作的員工,用人部門有提供關于該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書面材料的責任和義務,人事專員負責與被辭退員工進行溝通。
第五十五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者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
(2)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等,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形象、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4)員工在錄用時蒙蔽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隱瞞個人經歷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
(6)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開除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辭職期間,如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的;
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 章制度的;嚴重瀆職失職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2)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判刑的。
(3)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應開除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 對員工的《開除決定》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員工被開除時,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如其在職期間的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采取有效措施,追究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 員工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應領取和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由人事專員送交總經理批準后,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方可辦理其后的離職手續,包括離職工資結算、《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簽訂(解聘例外)、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在公司的工作履歷、績效證明等。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公司將可以要求賠償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和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可以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追究其賠償費用。
第六十條 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當在2日內向人事專員遞交《員工自動離職說明》,注明員工離崗時間并簽字,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據。
第六十一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都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未辦妥正常辭職手續的自動離職,公司將扣除其未核發的離職工資。
第六十二條 員工自動離職時,其原工作部門領導應在2日內到財務、行政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報告總經理處理。
第六十三條 離職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后,憑人事專員簽批的《離職工資結算通知單》到財務部結算、領取離職結算工資。
第六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辭職員工工資結算款項包括應付工資、應付未付的獎金、應付的經濟補償等款項;需扣除的包括員工拖欠未付的借款、應賠償給公司的損失及(如有的)錄用和培訓的費用等。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辦理手續。
第六十五條 無論員工因何原因離職(包括解聘、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經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審批,并確定離職期限后,在離職前,應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并按其規定要求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的交接(必要時,有監交人監交);離職員工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資料及檔案、客戶關系、信息系統權限;清算財務部的領借款手續。離職員工所屬部門負責人須對工作交接、離職移交情況負責。
第六十六條 一切監交工作必須由比移交人行政級別高一級的人員或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監交。監交人必須清楚移交的全部內容所涉及的標的,親自過目查驗、核實、核對。涉及實物資產的必須親自監督盤點,列入移交清單中。監交人對移交標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第六十七條 如有必要,在員工離職前由人事專員與離職員工進行面談,以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情況及公司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等。談話記錄經員工和人事專員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七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八條 培訓為公司完成經營目標、提高績效、實現持續增長提供人力資源的保證;培訓是員工勝任本職工作、提升自我、開發潛力、拓展職業的途徑。公司將致力于培養員工以及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
第六十九條 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在職培訓,人事主管部門每年統一規劃不少于30個學時的培訓,包括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和外送參加各類培訓班,并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員工參加培訓的考核成績,由人事專員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其調職、晉升職務、調整工資、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人事主管/專員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和控制等工作。并負責聘請內部在某些特定領域方面有專長、具備一定講解能力的員工,擔任部分培訓內容的講師;聘請外部專業公司的培訓師擔任特定內容講解的專業講師。
第七十一條 為使新員工在短時間內熟悉企業環境,盡快進入角色。新員工應在入職的第一周內,由人事專員組織安排新員工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入職培訓。培訓內容為:
(1)公司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及組織結構的介紹;
(2)公司經營狀況、經營特點、基本產品知識的介紹;
(3)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講解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部門職能、工作職責、作業規則、業務技能及工作要求說明等(由用人部門培訓)。
第七十二條 入職培訓結束后,人事專員將綜合評估新員工的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準許上崗。同時,為新員工建立培訓檔案。因任何原因未能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轉正;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其他培訓。
第七十三條 公司依據各部門/人員的培訓要求和需求,統籌策劃、組織開展各類業務、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行為態度培訓,如電腦使用、時間管理、溝通技巧、團隊建設等,以及與業務、管理、技術等相關的專業性知識和技能培訓,如企業管理、產品技術、新產品開發等系統性全員適用的培訓計劃。
第七十四條 公司系統性全員培訓一般情況下采用在職培訓,在制定季年度培訓計劃時,應充分體現培訓計劃的全員性、培訓內容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1、培訓計劃按培訓對象劃分的要求:
(1)一般員工和主管級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20個學時;
(2)中層管理員工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15個學時;
(3)高層管理人員全年參加培訓應不少于8個學時。
2、培訓計劃按培訓內容、類型劃分的要求:
(1)調職培訓: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2)晉級培訓:員工在晉升為主管級人員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一些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3)管理進修:如果員工進一步晉升為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將被要求參加為各級負責人開辦的管理進修班,以充分了解企業經營理念、經營目標,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學習科學的信息處理方式,以及人事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等知識,并培養較強的綜合管理和整體協調能力。
(4)業務進修: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人員參加各類管理進修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進修,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績效。
(5)專題講座: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某些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及業務水平。
(6)專項短期培訓: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到國內有關專門機構,選擇專業課程進行專項短期培訓。
(7)職業經理人培訓:公司將努力使員工有更全面的發展,每位員工都有機會參加職業經理人培訓,系統學習工商管理課程,幫助員工在短期內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業知識。
第七十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于季度初5日前上報培訓需求。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編制《季度業務培訓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七十六條 業務培訓的形式,可以是小規模、靈活實用的,例如部門例會、業務小組溝通等。培訓的實施者,可以是有關部門經理,也可以是在業務方面有專長或經驗的員工。
第七十七條 人事專員于每年年底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部門或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發展需求,在調查問卷中提出對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需求申請。在考慮公司培訓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由人事專員匯總篩選擬定《年度培訓計劃》,經人事主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實現專業知識技能的全員培訓逐級、逐步實施。
第七十八條 若經營環境、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事專員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人事專員根據部門和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經實際情況分析,以提升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為目標,制定適當的《培訓補充計劃》。
第七十九條 依據公司培訓計劃,人事主管/專員負責選擇聘請外部資源(師資)和組織落實各專業類培訓計劃的實施,接受培訓的部門/員工要積極配合,確保培訓效果。
第八十條 崗位資格(證書)培訓的員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以業余學習為主,經培訓考核獲得合格證書者,由公司報銷費用;未能獲得證書者,其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
第八十一條 外派培訓:公司視員工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外出接受培訓。包括選送到外部管理咨詢公司、外部教育機構、培訓中心等專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課程培訓和交流會。
第八十二條 外出考察:為拓展視野,有效地借鑒與學習,公司將適時組織關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榮獲嘉獎的員工到國內優秀的企業或機構參觀和考察學習。
第八十三條 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有事不能參加者,應提前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報人事專員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及時向人事專員申明,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遲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處理,并記入員工培訓檔案。
第八十四條 每類次培訓實施后,人事專員負責進行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可以筆試、口試、工作抽樣訪談、問卷調查、心得報告、現場觀察等,并形成培評估報,歸入培訓檔案。培訓評估可根據需要涉及以下內容:
(1) 員工對培訓課程、培訓講師與培訓組織的滿意程度;
(2) 員工對培訓內容、技巧、概念的吸收與掌握程度;
(3) 員工在培訓后的行為改變;
(4) 培訓給公司的業績帶來的影響程度等。
第八十五條 員工個人的培訓效果和培訓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并參與其年度績效考核。被培訓者培訓成績不合格的,必須自學重修,直至成績合格。
第八十六條 外派培訓結束,受訓員工需將所獲證書等交人事專員驗看確認,并將證書復印件留存。培訓費用須經人事主管審核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外派中長期培訓的,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約定服務期等。
第八十七條 《員工培訓檔案》由人事專員負責建立、健全和保管,并允許個人和上級領導查閱,對其余人員實行保密。
第八章 薪酬與福利
第九章 績效考核
第八十八條 通過績效管理使員工明確公司戰略、經營目標和工作職責,不斷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通過績效考核增進溝通,進行價值和業績評價,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的改善和進步。
第八十九條 績效管理的考核結果主要用于員工培訓開發、工作改進、薪酬管理、職務調整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由人事專員統一存檔備查。
第九十條 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性:考核中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
2、公平性:對于相同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3、公開性:員工有權查詢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4、保密性:績效考核的全過程不得對外泄漏;考核結果只對考核負責人、被考核人、人事專員、辦公室主任、總經理等人員公開;考核結果及考核文件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否則追究其相關責任。
5、堅持責任、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果與員工收入緊密掛鉤的原則。
6、績效溝通和業績改進原則:績效考核是一個手段而非最終目的,考核人將通過不斷溝通幫助考核對象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的方法,從而使部門和員工達成更高的業績水平。
7、績效審核原則:經過直接上級和員工的溝通,經雙方確認后,由上一級主管進行二級審核,總經理簽字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一條 考核責任人
員工的直接考核人為該員工的直接上級;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溝通,(必要時)形成書面材料,交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存檔。
第九十二條 考核時間與組織者
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分別在7月初和次年月初進行;各部門負責人(經理)負責所屬員工試用期屆滿的試用期考核和員工日常考核。正常情況下,員工的半年度考核和年終考核期限為2個星期,其后開展有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
第九十三條 考核紀律
考核工作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責任人對考核工作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將給予(本人績效的)扣分處理。
第九十四條 考核仲裁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總經理任組長。若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2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3天內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九十五條 試用期考核
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負責人考核,人事專員進行跟蹤。員工試用期間,試用部門應對試用員工的個性品質、心理素質、工作表現、專業知識和能力潛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和綜合評價;試用期滿,經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考核,人事專員審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果員工就試用期考核評價結果有爭議時,試用部門負責人/主管有責任舉證“不符合錄用”之條件。
第九十六條 日常考核:
1、各級主管/負責人對所屬員工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主動性、責任心、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等,隨時作客觀公正評價。日常考核的結果將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調動降職、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分配等的重要參考依據;有特殊功過的,可隨時報請獎懲。如果員工對日常考核的評評結果有異議,可以與主管/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專員進行溝通,甚至可以按程序申請仲裁。
2、一般情況下,日常考核每三個月考核一次,其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各部門負責人結合部門工作實際自行擬訂;人事專員必要時將員工日常考核的德、能、勤、績各方面情況隨時歸入員工檔案。
第九十七條 半年度考核:
公司注重團隊的力量,通過考核引導團隊的價值取向。公司的半年度考核是針對部門業績/績效的考核。在每年的7月初,以總經理為組長的考核小組根據上半年度各部門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每個部門的工作、管理、協作等進行全面的評估評價。以培養和發揚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使每個員工的工作目標致力于部門的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致力于完成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九十八條 年度考核
每年年終(一般在次度月初),公司將對所有員工進行公正、公開、全面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價。在年終考核時,直接上級為所屬員工的考核責任人;考核結束時,考核責任人應與該員工進行必要的績效面談與溝通,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表現作出具體的評價,并討論下一年度的工作指導和績效目標。
第九十九條 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與等級
1、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將被鑒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需改進五個等級;
2、年度考核的結果直接與年終績效獎金掛鉤;在部門績效獎金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實行部門內部績效獎金再分配;
3、年度考核的內容,包括職責履行、工作業績、工作認知、能力技巧、工作態度等,具體標準、辦法由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及適時調整。
第100條 考核結果
由于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將被用于影響員工當年的薪酬福利、年終獎金收入與職務晉升機會。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并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若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后仍被評為“需改進”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當該年度考核績效低下者,將有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101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不得列入優秀:
(1)曾受警告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五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一天(含)以上者。
(4)請假累計超過十天者;
(5)培訓必修課程,有未經請假曠課二次(含)以上者。
第102條 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考績等級不得列入良好:
(1)曾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達八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二天(含)以上者;
(4)培訓必修課程中,經考試測驗有一科(次)不及格者。
3、凡員工有下列情節之一者,其在該年度的考績等級不得列入稱職及以上等級:
(1)曾受記大過或以上處分者;
(2)遲到或早退全年共達十次(含)以上者;
(3)無故曠工、曠職達三天(含)以上者。
4、 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年終考績:
(1)正式錄用未滿一個月者;
(2)留職停薪尚未復職者;
(3)特聘人員或協議約定不接受考核者。
第103條 綜合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主管/專員依據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章 勞動合同與員工檔案
◇勞動合同
第104條 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調整勞動關系,共謀企業發展。新進員工在試用期轉正后,由人事專員代表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便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履行。
第105條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簽訂勞動合同后人事專員應在合同鑒定完成三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送交員工本人保管。員工需在《勞動合同簽收單》上確認。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確認書》(員工已詳細閱讀已頒布實施的公司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公司規定履行義務)。
第106條 一般情況下,公司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下勞動合同的勞動期限可以調整為1--5年,最短的勞動合同期限不能少于1年。
第107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商業秘密等有關事項和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等其他約定內容。
第108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由于公司經營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與之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實行勞動合同期滿預報制度。
第109條 公司和員工雙方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人事專員在勞動合同期滿提前30日發出《續訂勞動合同征求意見書》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員工應在10日內答復,10日內不予回復的,原勞動合同到期按終止勞動合同辦理;雙方同意續訂的,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后15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第110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對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公司對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形其定義和解釋規定如下:
1、解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不再續簽的;
2、辭職:員工主動(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脫離現任崗位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辭退:公司主動(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辭退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自動離職:員工連續無故曠工7天以上的或員工在未辦妥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致使因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5、開除:開除是指員工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依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開除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111條 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或勞資糾紛)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即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實現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及時向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員工檔案
第112條 公司人事專員負責員工檔案的建立、整理、保存等管理工作。員工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確保保密。查閱、借閱員工檔案應經人事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只能查、借閱下級人員的檔案),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都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113條 員工檔案包括該員工進入公司后的有關招聘錄用、勞動合同、任職情況、培訓情況、薪資調整、學歷、職稱變化、歷年考核、獎懲狀況等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本備查材料。 建立員工檔案旨在方便內部使用,員工離職后,應將離職有關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等歸入員工檔案并封存保管。
第114條 員工所在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事專員歸檔保管。 員工如有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包括其居住地址、通信聯系方式、緊急聯絡人、婚姻狀況、出生子女情況、學歷資格變化等,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專員進行變更,并提供相關資料歸入員工檔案。
第115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保證所建檔案的完整、清潔,對所建檔案及時編號,保護檔案安全,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并不斷研究和改進管理方法,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檔案內容。
第116條 凡需要公司開具的有關人事證明(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等),員工必須事先經人事主管/專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出具證明。
第117條 員工檔案應包括內容:
(1)應聘人員登記表和員工求職資料;
(2)人事資料登記表及免冠彩色近照;
(3)居民身份證、學歷(資歷、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它能證明本人工作經歷和成績的證明;
(5)待業證、失業證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和資料;
(7)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和錄用通知單;
(8)試用同意書、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員工轉正申請表;
(9)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材料;
(10)公司對員工本人的獎勵、處罰、任免情況材料;
(11)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12)《員工培訓檔案》;
(13)績效考核及薪資調整;
(14)有關離職手續及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15)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十章 附則
第118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總經理簽發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119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辦法予以補充。
第120條 本管理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組織宣傳貫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5
新時期隨著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提出和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貫徹落實,傳統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已經無法滿足新時期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對干部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改革創新勢在必行。所以針對當前我國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相關工作人員應該積極探索優化干部人事檔案管理的措施,保證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能夠滿足人力資源管理需求,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優化開展提供相應的支持。
一、當前我國干部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貫徹落實,我國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認識到人事檔案管理的重要性,并對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適當的改革創新。但是綜合分析,在當前我國干部檔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限制了干部檔案管理效果的提升和干部資源的合理利用,其具體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其一,重視程度不足,基礎性投入缺乏。部分領導人員尚未認識到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檔案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不足,導致檔案管理工作的推進缺乏有效的支撐,極大增加了干部檔案管理的難度,不利于干部檔案管理成效的獲取[1]。其二,檔案材料不完善,信息獲取存在一定滯后性。由于領導人員的忽視以及缺乏有效的.支持,直接造成檔案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偏低,在搜集和整理檔案資料的過程中不重視檔案資料的全面性,信息獲取不夠及時,檔案信息流失現象較為嚴重,也限制了檔案管理作用的有效發揮。其三,檔案人員綜合素質不足,對檔案的開發和利用存在限制。檔案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對檔案管理工作的優化產生著至關重要的影響。但是當前我國部分檔案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足,信息技術能力相對較差,無法結合干部檔案管理的實際需求對干部檔案做出科學的管理,甚至導致干部檔案信息失真,限制了干部檔案資源的有效利用。所以針對上述問題,新時期應該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干部檔案管理措施,為干部檔案資源的有效利用提供良好的支持。
二、基于人力資源管理理論優化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基于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指導,在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下創新干部檔案管理工作,應該注意挖掘檔案資源潛力,提升檔案資源的有效利用率,以科學的干部檔案管理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相應的支持。
(一)加強領導人員對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視
在組織開展干部檔案管理的工作中,領導人員的重視對檔案管理工作的優化產生著重要的影響。所以基于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指導,應該借助一定的宣傳教育讓領導人員認識到干部檔案在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進而自覺加強對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視,加大干部檔案管理投入,為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并對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實施專門的督促和提醒,有效促進干部檔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作用的發揮。
(二)積極推進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化建設
在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下組織開展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應該結合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指導對管理工作進行適當的完善,逐步增強管理的科學化和系統化程度,促進管理質量的提升[2]。在具體操作方面,應該注意結合干部檔案管理的實際需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證各項管理制度都在制度的規范和約束下進行,切實提升檔案管理規范化程度,為相關工作人員查詢、借閱和使用干部檔案提供一定的便利。唯有如此,干部檔案管理才能夠逐步實現制度化發展,整體管理水平也能夠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對搜集資料的途徑進行進一步整合展
干部檔案管理過程中對干部檔案信息的搜集可以從多種渠道完成,但是信息搜集渠道的豐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息搜集的難度[3]。所以在加強干部檔案管理的過程中,應該結合實際情況對檔案資料搜集渠道進行有效整合,再結合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資料搜集措施,提升干部檔案資料搜集的規范化程度,保證干部檔案資料的全面性和客觀性,有效避免檔案資料流失問題的出現。這樣借助對檔案信息搜集渠道的整合,能夠為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優化提供良好的支持。
(四)加強對干部檔案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基于干部檔案管理人員自身素質對檔案管理工作產生的影響,新時期在組織開展檔案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應該對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實施教育和培訓,讓其認識到干部檔案在輔助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強其開展檔案管理工作的自覺性[4]。同時,對干部檔案管理人員實施信息技術教育培訓,增強其利用信息技術加強檔案管理工作的能力,為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優化提供相應的人才保障。
結語:
綜上所述,在當前社會背景下,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漸凸顯出來,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干部檔案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開展干部檔案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應該注意以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為指導,積極結合干部檔案管理的實際需求探索檔案管理優化創新措施,在提升檔案管理質量的同時,為干部檔案資源的合理利用創造良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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