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峰生產方案15篇(推薦)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錯峰生產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錯峰生產方案1
為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和“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的有關要求,積極防治夏季臭氧污染,切實提高全市(淄博市,下同)空氣良好率,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xx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淄辦發電〔20xx〕37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時間及范圍
(一)實施時間。20xx年7月—9月,共3個月。7月重點對PVC(6805, -10.00, -0.15%)手套、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類工業爐窯采取錯峰措施,8月重點對玻璃(1490, -6.00, -0.40%)(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制藥等行業采取錯峰措施,8月—9月重點對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錯峰措施。
(二)實施范圍。實施范圍為淄博市行政區域,實施行業重點是石化、有機化工、制藥、PVC手套、水泥、建材等產生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行業企業。
二、基本原則
(一)突出重點。以管控臭氧污染為重點,對臭氧生成的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實施調控,突出影響臭氧生成的重點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臭氧生成的重點時段,進一步降低全市污染物排放量,減少臭氧超標天數,提高空氣質量良好率。
(二)分類管控。在保障全市污染物整體減排水平的基礎上,按照環保裝備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運行管理水平、經濟績效水平等因素,對同一行業不同企業實施分類評估。本方案中不同行業規定的限產比例為該行業基礎限產比例,對污染治理水平高、管理效益好、排放強度低的企業可適當降低限產比例或實施綠色豁免,但應當從其他較差企業中提高限產比例來保障總體污染物減排量。對符合豁免標準(見附件)的綠色標桿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區縣政府(管委會)統一批準,并向社會公開,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要對綠色豁免企業從嚴審批,嚴格把握,批復后若出現達不到綠色豁免標準的情形,立即取消綠色豁免資格。
(三)保障民生。對重點企業涉及民生的,優先保障民生,在保障民生的基礎上,可適當降低限產比例。對涉及VOCs和NOx排放的產品生產線,原則上可以不安排錯峰生產。
(四)統籌結合。將夏秋季錯峰生產和秋冬季錯峰生產統籌結合起來,通盤考慮。對在市里規定的基礎上,主動提高限產比例、擴大限產范圍的行業企業,在秋冬季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中予以適當考慮,可以部分降低限產比例。
(五)實事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原則上,方案中規定的各項限產比例應當以停產的.方式實現,停產的方式可以通過調整生產負荷(多條生產線)或停產天數來確定。確因連續生產不能停產的行業企業,以污染物的實際排放量和排放濃度核算限排比例。各區縣重點行業企業錯峰生產方式可以在市里規定的方式上提出更加符合實際情況的限產減排措施,但要基于減排污染物排放量,并征得相關部門同意。方案中所有限產比例以20xx年度實際產能(按照330天計算)或停產天數計算。
(六)確保安全。各行業企業執行錯峰生產措施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別是開停車期間,要提前統籌安排,做好相關保障措施,堅決杜絕因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引發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確保生產安全。
三、錯峰措施
(一)石油化工。有常減壓裝置或其他石油煉制類的企業,限產30%。多套相同裝置的可采取停產部分裝置計算,在20xx年實際產能基礎上(按330天計算)核算限產30%的比例,或全部連續停產30天;單套裝置的以連續停產天數計算,不少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9月。
(二)有機化工。指生產原料、輔助溶劑、中間體或產品中使用或產生有機物,工藝過程中發生化學反應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峰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產、保障民生等特殊情況,減少停產時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區縣審核后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三)制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或其他有機物,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生產原料藥、醫藥中間體或其他醫藥產品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峰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產、保障民生等特殊情況,減少停產時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區縣審核后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
(四)PVC手套。生產乳膠手套或PVC手套的企業,限產30%,以停產生產線數量或停產時間計算,停產的生產線數量應當在20xx年實際產量的基礎上進行核算,停產天數應當是連續停產,不少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8月。
(五)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關于支持組織山東省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實施夏季錯峰生產的函》(魯水協字〔20xx〕05號)文件中規定的停產時間為準,協同處理固廢或危廢的企業應當按照停產時間要求,核算限產比例和實際產量。停產時間為8月17日—9月5日,時間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實錯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規定的夏秋季錯峰期間一并補齊。
(六)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窯(爐)的企業,限產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產品產量計算。限產或限排基數以20xx年度NOx實際排放量(以在線監控折算數據為準)或實際產品產量為準。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七)工業爐窯。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氣(不含電)等為燃料,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產生的各類工業爐窯,限產20%。有多條生產線的,在20xx年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基礎上停產超過20%的生產線或全部連續停產超過20天;單條窯爐的,連續停產超過20天。在20%基礎上主動提高比例、擴大范圍的,超過的部分在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減,具體核減標準另行研究。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區縣按照上述錯峰原則及要求,摸清應當納入錯峰生產的企業及生產線名稱、裝置、設備等,同時調查企業20xx年度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分類建立工作臺賬,指導企業按照原則和要求制定具體的停限產實施方案,將各企業具體錯峰措施和臺賬清單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做好夏季錯峰生產要求的宣傳,引導企業主動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低污染物含量的原輔材料進行工藝改造,使用高效率污染治理設施主動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主動落實錯峰生產限產措施。對工藝水平、治污效益、排放水平確實在全國行業內領先的工業企業,提出相應減免措施。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根據夏秋季和秋冬季兩個錯峰時段,統籌制定企業停產檢修計劃,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嚴格監督執法。各區縣要將企業落實夏秋季錯峰生產情況納入日常監管范疇,通過在線監控、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測等措施及時檢查企業限產停產情況,對不落實錯峰生產管理要求的企業依法作出處理。
錯峰生產方案2
日前,山東省淄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淄博市20xx年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宣布從7月份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夏秋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此次錯峰生產實施范圍為PVC手套、工業爐窯、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制藥、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最高限產30%。
據實施方案,7月重點對PVC手套、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類工業爐窯采取錯峰措施,8月重點對玻璃(含日用玻璃)、有機化工、制藥等行業采取錯峰措施,8月—9月重點對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錯峰措施。
制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或其他有機物,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生產原料藥、醫藥中間體或其他醫藥產品的企業,限產30%。原則上以連續停產時間計算,錯峰生產實施期內,需連續停產超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PVC手套,生產乳膠手套或PVC手套的企業,限產30%,以停產生產線數量或停產時間計算,停產的生產線數量應當在20xx年實際產量的`基礎上進行核算,停產天數應當是連續停產,不少于30天。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8月。
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東省水泥行業協會《關于支持組織山東省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實施夏季錯峰生產的函》(魯水協字〔20xx〕05號)文件中規定的停產時間為準,協同處理固廢或危廢的企業應當按照停產時間要求,核算限產比例和實際產量。停產時間為8月17日—9月5日,時間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實錯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規定的夏秋季錯峰期間一并補齊。
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窯(爐)的企業,限產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產品產量計算。限產或限排基數以20xx年度NOx實際排放量(以在線監控折算數據為準)或實際產品產量為準。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
工業爐窯,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氣(不含電)等為燃料,有燃燒過程和氮氧化物產生的各類工業爐窯,限產20%。有多條生產線的,在20xx年實際產量或產能利用率基礎上停產超過20%的生產線或全部連續停產超過20天;單條窯爐的,連續停產超過20天。在20%基礎上主動提高比例、擴大范圍的,超過的部分在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減,具體核減標準另行研究。停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7月。
錯峰生產方案3
為全面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xx〕201號)有關精神,扎實推動水泥行業綠色低碳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嚴格落實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當前,我區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的結構性矛盾依然嚴峻,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和能耗雙控目標任務仍然艱巨。全行業要深入踐行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各企業要踐行社會責任,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立足水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低碳發展,科學謀劃、分類指導、差異管控、落實責任,加強績效分級和區域聯動,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污染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錯峰生產的倡導者和節能減排的先行者,促進水泥行業提高綠色生產水平,加快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錯峰時間安排
(一)錯峰范圍。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都應進行錯峰生產。
(二)錯峰時間。根據我區實際,從20xx年起,12月1日至3月31日共4個月實行錯峰生產。
各盟市要明確每條水泥熟料生產線具體停窯時間,經所在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每年11月20日前將下一輪次錯峰生產方案報自治區工信廳。盟市工信局負責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錯峰規則符合性審查;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核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錯峰生產、指導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與本區域環保管控要求的銜接。
自治區水泥協會可根據我區實際,在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自律方式在夏秋季開展錯峰生產。
三、錯峰規則
(一)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電石渣企業)應當主動與當地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非電石渣企業)溝通協調,通過“錯峰置換”參與錯峰生產。鼓勵電石渣企業通過上下游聯動等方式錯峰停窯,不足部分以錯峰置換的方式補齊。電石渣企業應當對非電石渣企業在非錯峰期增加停窯時間,按照非電石渣水泥企業生產成本價給予一定的補償。單條非電石渣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于30%(即實際運行時間低于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
電石渣企業每年11月20日前需將雙方簽字蓋章的置換協議、置換停窯方案,經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審核后,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廳、生態環境廳審核,公示公告后執行。電石渣企業若未按期報送置換協議,必須在12月1日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二)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的生產線。
采暖季優先保障居民供暖,應在非采暖季、非錯峰生產期間一次性補足錯峰時間。采暖期結束之日起,立即一次性停窯補足4個月錯峰時間。
由該企業在每年11月20日前通過盟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上報錯峰生產停窯期限安排。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公示公告后執行。
(三)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任務生產線。
承擔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應當在滿足協同處置任務的前提下,降低至最低生產負荷。錯峰期結束后,應繼續降低生產負荷,以沖抵采暖季錯峰期最低生產負荷運行產生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由企業提出申請,根據錯峰期危險廢物的處置量,在確保儲存庫最大限度臨時儲存的基礎上,確定最低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以及非采暖季、非錯峰期的生產負荷和運行時限,制定具體的錯峰限產方案。經當地盟市生態環境局初審認可后,11月20日前報生態環境廳審核確認,抄送工信廳備案。
(四)有關要求。
1.因應對重污染天氣、設備故障檢修等特殊原因出現的計劃外停窯時間,不得沖抵采暖季錯峰生產,不計入年度錯峰生產停窯時間。
2.同一盟市范圍內擁有多條熟料生產線(規模不相同的生產線按照國家產能置換辦法確定的窯徑換算錯峰時間)的企業內部,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
3.水泥熟料企業因應對能耗雙控、重大活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窯的,經企業申請,盟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確認后,停窯天數計入錯峰時間。
4.承擔協同處置市政垃圾、污泥任務的生產線都應停窯執行錯峰生產。
5.承擔居民供暖、危險廢物任務的生產線,需將供暖或協同處置項目核準備案、竣工驗收文件及服務合同、服務資質等相關佐證材料報自治區水泥協會審核,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備案后,方可執行相應差異化錯峰規則。
6.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生產線如不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負荷生產,經認定屬實的,企業必須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方案報生態環境廳、抄送工信廳。如再次發現的,將在下一輪次錯峰期停窯進行錯峰生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水泥企業為錯峰生產實施主體,要提前謀劃、科學組織,保障水泥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環保設施檢修及技術改造等工作,著力改善生產環境,深化環境治理,發揮好工會作用,結合業務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活動。在達到能耗、排污標準的前提下,鼓勵能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生產線多開,能耗高、污染排放多的生產線少開。大型企業應發揮龍頭作用,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場環境。鼓勵企業進行脫硫脫硝技術和降低顆粒粉塵物排放和噪聲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勵企業加強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加快推進綠色礦山綠色工廠建設。骨干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二)強化監督檢查。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生態環境廳負責督促各盟市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弄虛作假、不履行錯峰生產、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企業不按照確定的負荷生產、電石渣企業未按時簽訂置換協議或簽訂后不履行的企業,必要時進行約談。拒不改正的通報電力部門實施拉閘限電,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協同監管平臺列入黑名單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違法違規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在下一年自治區工信廳按年度更新并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注明,限制其作為產能置換指標交易,并納入生態環境部門重點監管對象。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生態環境局組織本地區相關的水泥企業制定錯峰生產停窯計劃,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并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派人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3月31日前要派人檢查實際停窯情況,期間不定時抽查。必要時通過調取各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要建立錯峰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12月起,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峰期結束)。對未完成錯峰生產任務的企業,各盟市整改情況將納入督查檢查,適時開展“回頭看”,督促其限期整改。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大氣污染在線監測系統和排污許可等手段,加大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去產能平臺作用。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與自治區水泥協會溝通聯系,支持自治區水泥協會成立錯峰生產督導專門隊伍,建立錯峰生產臺賬檔案,對水泥企業實施常態化督導。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引導和協調督促相關企業加強自律,制定錯峰生產行規行約,認真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同時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峰生產哄抬水泥產品價格,保障市場穩定供給。去產能平臺(內蒙古水泥集團)負責編制電石渣與非電石渣錯峰置換方案,調度錯峰生產實施情況,并及時反映錯峰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監督檢查。
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抑制產能過剩,支持行業協會牽頭組織企業開展夏秋季錯峰生產。加強與中國水泥協會及泛東北等周邊省份的溝通聯系,建立跨區域的業內協調機制,做好錯峰區域與非錯峰區域的協同協作。創新錯峰生產模式,積極探索利用能耗或電耗總量落實錯峰生產的有效方式。各相關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行業自律。
(四)強化宣傳引導。
利用傳統媒體、新型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促進行業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增強水泥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公開曝光。
各盟市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掌握水泥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保障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平穩有序、順利進行。對上一年度錯峰生產執行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并予以宣傳,對落實不到位的負面典型及時通報處理,進一步實化細化錯峰生產常態化機制。并將上述情況在每年4月10日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
錯峰生產方案4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中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生產范圍
對建材(磚瓦、耐火、石灰)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冬季錯峰生產。
二、基本原則
1. 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峰生產。
2. 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峰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峰生產。
3. 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峰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峰企業在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峰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峰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峰生產方式
錯峰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為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采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采取整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結合我縣實際,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錯峰生產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峰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錯峰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于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冬季結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被評定為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按照不低于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可豁免錯峰生產。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峰生產措施。
(五)錯峰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各社區、鄉鎮政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督促企業提前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同時加大生產調度,營造落實冬季采暖季錯峰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聯合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鄉鎮政府要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峰生產方案,對拒不執行錯峰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縣環保局牽頭,會同縣工信局成立督查組,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開展督察檢查。對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進度滯后、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情況,將倒追責任,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并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采暖季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錯峰生產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報送鋼鐵、水泥等行業錯峰生產計劃的通知》(晉經信投資字〔20xx〕278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大同市20xx年—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同政辦發〔20xx〕16號)要求,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度力度,抓好全市各行業錯峰生產,改善秋冬空氣質量,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年度大氣質量考核指標目標,為守護和鞏固我市“大同藍”發揮應有的作用,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大采暖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全力促進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錯峰任務
對于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工業涂裝及包裝印刷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共有12家企業(名單見附件)未完成VOCs治理,現安排錯峰生產,進行停產治理。
錯峰時間: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經信局、環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對轄區錯峰生產工作負總責,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峰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部門單位要在本方案錯峰生產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產業特征、布局和企業排污情況所處區位,制定具體錯峰生產實施方案。
2、實施電力監控。各縣(區)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制度,對全市錯峰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并報送市環境改善領導組辦公室。
3、嚴格督查問責。各縣(區)政府要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峰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的有關人員,嚴格實施問責。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將對各縣(區)錯峰生產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要做好錯峰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布舉報電話、微信公眾號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峰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錯峰生產方案6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參照省內外錯峰生產管控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將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作為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行業的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基于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施差別化管理,切實增強錯峰生產管控的精準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一刀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底線思維。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是重污染天氣應對的根本底線,錯峰生產是減少工業排放強度的重要措施。各縣(市、區)要深刻把握國家、省、市關于錯峰生產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減排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的減排比例,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對涉及居民供暖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要提前開展熱源調整或備用熱源建設,在保證停限產減排措施實施的同時,保障民生供應。
2.堅持分類施策精準減排。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為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動態停限產管控;以優先控制重污染行業主要涉氣排污工序為主,綜合生產裝備、能源消費、污染排放、治理水平、運輸水平等因素,實施分類分級管控;根據區域環境容量的差異,實施分區管控。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提標改造、升級轉型、布局調整,實現高質量發展。
3.堅持常態管控與應急相結合。錯峰生產管控評級不等同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期間,重點行業應按照應急減排績效評定結果,結合《臨汾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xx年修訂)》中有關要求采取減排措施。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峰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峰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采取進一步停限產、運輸管控、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等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實施時間
平川縣(市、區)從xx年10月1日—20xx年3月31日;山區縣從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二、錯峰生產管控要求
(一)所有涉氣企業
鋼鐵、焦化企業根據治理情況實施動態評定分級。除鋼鐵、焦化企業外,xx年9月30日前,對未按期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務并通過驗收的工業企業,以及未按要求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所有工業企業,予以停產治理。深度治理任務和用電管控系統建設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長期停產企業,未達到深度治理要求和完成用電管控系統建設的不得擅自恢復生產。
(二)重點行業
1.鋼鐵行業(含高爐鑄造一體和鐵合金企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
⑵主要生產設備(高爐、燒結機、轉爐、軋鋼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
⑶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30%。(以高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高爐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轉爐、軋鋼同步停產。下同)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Ⅲ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排放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按照《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xx〕39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并通過驗收。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限產70%,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2.焦化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并通過驗收核查的標桿企業,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裝備和治理水平不同的生產線實施分類管理(下同)。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50小時左右。
⑴按照《臨汾市xx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35號)要求,全面完成深度減排治理并通過驗收核查的企業;
⑵熄焦方式為干熄焦。
Ⅲ類:穩定達到焦化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清潔熱回收焦爐結焦時間延長至180小時左右)。
Ⅳ類:達不到Ⅲ類條件的,焦爐炭化室停止裝煤。
3.火電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可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⑴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不高于5、35、50mg/m3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采暖季后立即停產整治,治理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不涉及居民供熱的停產。
4.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窯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標準;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⑶按要求完成在線監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和聯網傳輸。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5.鑄造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鑄造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xx〕9號)要求并通過驗收;
⑵采用電爐作為熔煉設備,且沖天爐已拆除。
Ⅱ類:達不到Ⅰ類的,全部停產。
6.磚瓦行業(不含非燒結磚瓦)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
⑴按照《臨汾市磚瓦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xx〕22號)要求完成治理驗收,在線監測設施聯網傳輸并穩定達標;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7.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并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并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標準的車輛并嚴密封閉。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8.陶瓷行業
Ⅰ類: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且采用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的企業,正常生產。
Ⅱ類:以煤(含煤氣發生爐)為燃料的企業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9.石灰窯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正常生產。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為燃料。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限產50%。
⑴按照《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xx〕56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為燃料。
Ⅲ類:達不到Ⅰ、Ⅱ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0.石膏線/板、礦渣棉、炭黑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1.粉磨站(有工業爐窯的)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xx〕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Ⅱ類:達不到Ⅰ類條件的,全部停產。
12.工業鍋爐。沒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沒有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氣鍋爐,xx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配套管理辦法
(一)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錯峰管控相關要求,組織對轄區內所有企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核查,在xx年9月30日前將企業底數、各行業未完成深度治理任務和行業治理任務的停限產企業名單報市大氣辦,經市大氣辦審核修改后備案,作為監督檢查、考核評定的依據。
(二)錯峰管控的重點行業中,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企業自主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核查,實施績效評級;其余行業深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由各生態環境分局按要求組織驗收核查,實施績效評級;未完成驗收的視為未完成深度治理。
(三)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期間,市大氣辦將組織行業責任部門對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開展縣(市、區)互查。對未按照管控措施執行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應納入而未納入重點行業名單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實施停產,秋冬季不得恢復生產。
(四)對納入錯峰生產管控的工業企業實施評級動態調整,對污染排放不能穩定達到治理標準要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企業最低評級。
(五)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措施要確保可操作、可核查。限產比例優先考慮采取按時段停產方式,停產時段應安排在xx年12月、20xx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易發期間;其次考慮按生產線或設備停產,確實因工藝原因無法停產的,按負荷限產。涉及供熱企業要嚴格按照供熱解綁承諾要求,確保滿足錯峰生產管控要求的基礎上保證供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施,各縣(市、區)政府是本地秋冬季錯峰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作為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本地落實方案,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對分管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確保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扎實推進。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地企業錯峰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三)嚴格追責問責。市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核,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和環境稅等,對工業企業進行核查,對有環境違法行為、未能落實錯峰生產管控方案、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等情況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并降級加嚴管控;各縣(市、區)要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采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峰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縣(市、區)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加強信息公開。全市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秋冬季錯峰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錯峰生產方案7
為深入貫徹省、市關于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進一步改善我區采暖季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按照《邯鄲市20xx—20xx年重點行業采暖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通過對重點行業開展采暖季差異化錯峰生產績效評價,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嚴禁“一刀切”,以錯峰生產減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減少采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區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圓滿完成。
(二)實施范圍。我區20xx—20xx年采暖季列入錯峰生產的重點行業包括鋼鐵、磚瓦、涉VOCs醫藥、水泥、鑄造、玻璃、陶瓷等,對未列入本方案的相關行業企業(包括巖棉等行業),落實停產措施。
(三)實施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根據采暖季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執行第一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執行第二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加嚴限產比例,具體加嚴比例幅度和執行時間段,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決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綠色導向原則。鼓勵企業采用先進治理技術,實現超低排放;引導企業提升工藝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和效益,推動重點行業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設備工藝先進、產品質量高端方向轉型發展,確保我區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二)堅持差別化原則。根據《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采暖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績效評級結果,對工藝技術先進、實現超低排放、運輸結構合理、產品高端的企業不予或少予錯峰生產,以環境績效定管控措施,實現錯峰生產管控精準化、差異化,嚴禁“一刀切”。
(三)堅持民生保障原則。對我區涉及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易地扶貧搬遷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報市政府批準后可少錯峰或者不予錯峰,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為由規避錯峰生產。
(四)堅持錯峰和應急相結合原則。重點行業企業在執行差異化錯峰生產的同時,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照預警通知有關要求執行限、停產措施。
(五)堅持動態調整原則。根據工作需要,20xx年底前適時對重點行業調整一次等級級別。在錯峰生產期間發現有關企業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降低等級級別。經專家組評估達到規定要求的,提高等級級別。
三、任務目標
對全區鋼鐵、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磚瓦窯(矸石磚)、涉及VOCs醫藥等重點行業,按《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采暖季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績效評估結果,分行業、分企業、分設備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措施,降低生產負荷,確保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下降。
鋼鐵行業牽頭部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等行業牽頭部門:區工信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園區。
磚瓦窯(矸石磚)行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局、區住建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涉VOCs醫(農)藥企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四、保障措施
20xx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開局之年,全力抓好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強化采暖季錯峰生產,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鄉鎮(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采暖季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勇于擔當、真抓實干,抓好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
(一)強化責任落實。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合力推進,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對分管行業逐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鄉鎮(園區)要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行業牽頭部門和責任鄉鎮(園區)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安排專人駐廠監管,24小時值守。
(二)狠抓錯峰落實。各錯峰生產企業要根據核定的生產負荷,制定具體生產方案,落實到各生產線及設備;各相關部門要會同責任鄉鎮(園區),對企業生產方案逐一審核,一企一策,現場巡查,逐企核實,確保重點行業錯峰生產落實到位。
(三)強化執法檢查。持續開展采暖季錯峰生產專項督查,重點檢查企業錯峰生產方案落實、超標排放、偷排偷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并實行“拉條掛賬”式管理。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加強信息公開。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推動采暖季錯峰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全面公開制度,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和各企業具體生產方案要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五)嚴格督查問責。區大氣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園區)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力,監管缺失,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由區監委依法追責問責。
錯峰生產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統籌交通運輸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運輸調控力度,實施重點運輸企業錯峰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生產和物料運輸負荷,切實降低運輸車輛大氣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峰降頻,減少重污染天氣,促進我市空氣質量環境持續改善。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錯峰運輸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市局成立秋冬季運輸企業錯峰運輸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運科,辦公室主任由蘇文兼任,具體負責冬季運輸企業錯峰運輸相關工作安排部署、監督檢查和資料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錯峰運輸工作時間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三、實施范圍和工作任務
(一)實施范圍
市主城區和澤州縣范圍內從事有關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化工等領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運輸企業和營運貨車。
(二)工作任務
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開展摸排篩查,根據生產企業大宗物料運輸及儲備能力,制定“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秋冬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原則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等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相關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大宗物料運輸對環境的影響,加強對大宗物料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據轄區運輸企業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特點,結合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全面排查各重點運輸企業車輛情況,建立錯峰運輸車輛臺賬,制定轄區內錯峰運輸實施方案,并公示轄區內運輸企業名單。二是督促轄區內運輸企業按要求制定“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并進行備案。三是落實錯峰運輸各項措施,及時跟進督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落實到位。
在太行日報、電視臺、晉城在線等新聞媒體發布錯峰運輸相關報道,充分發揮新聞機構輿論導向作用,進一步宣傳錯峰運輸的重要意義,爭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向社會公布違反錯峰運輸的車輛和企業,引導企業落實整改,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問責追究。
各相關單位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錯峰運輸期間,要積極聯合環保、公安交警等部門對全市道路運輸主要通行的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錯峰運輸規定的.企業和運輸車輛,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實施上限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市局錯峰運輸工作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單位錯峰運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錯峰運輸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執行措施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單位和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達的《關于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督查問責的通知》,進行問責追究。
錯峰生產方案9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延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工作要點》、《陜西省20xx年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和《延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工作要點》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夏季錯峰生產(20xx年6月1日-8月31日)
1.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石油化工行業實施限產;對煤化工、焦化行業統籌制定本縣區停產檢修計劃(焦化行業也可通過停運部分裝置方式)分別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水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表面涂裝(含汽修)和包裝印刷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10:00-16:00停止生產。(各縣區政府負責,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局配合)
各縣區于9月8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夏季錯峰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市交通局。
(二)冬季錯峰生產(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月15日)
1.建材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全部實施停產。(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2、焦化: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對焦化企業實施限產,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3、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石油化工、煤化工行業實施限產,以設計生產能力核算。(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4.粉磨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各縣區政府負責)
5.電力行業: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制定采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峰生產,縣區高效清潔火電燃煤機組多發,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熱電企業嚴格落實以熱定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
6.保障重大民生任務:各縣區根據省、市下達的.環保考核指標,實行監測調控,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市工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
各縣區于11月5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峰生產方案,附縣政府對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生產線最大生產負荷的審批報告,抄送市環保局;20xx年3月30日前向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報送冬季錯峰生產整體執行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抄送市環保局。
二、工作職責
(一)市工信委職責:市工信委是錯峰生產的牽頭部門,負責全市錯峰生產的指導監督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全市錯峰生產檢查,及時匯總各縣區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二)市發改委職責:配合開展錯峰生產工作,指導監督電力行業錯峰生產工作,指導石油化工行業錯峰生產工作,參加全市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三)市環保局職責:定期向牽頭部門、各縣區政府反饋各縣區空氣質量情況,參加全市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職責:參加全市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五)縣區政府職責:縣區政府是錯峰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停限產計劃并監督檢查,按期報送工作總結。錯峰生產期間,做好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和安全預案的制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主管領導為組長,發改、工信、環保、交通、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組成的錯峰生產工作組,相互配合,運用綜合手段合力推進錯峰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工作組要確定1名聯系人,與市級各牽頭部門加強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ニ)細化措施方案。各縣區政府要圍繞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準確填寫本地區總產能,錯峰停限產比例,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生產計劃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要層層傳導壓力,逐級負責,層層抓落實。
(三)強化監督檢查。對各縣區錯峰生產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峰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各縣區要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要追究監管責任。
(四)重視政策宣傳。各縣區政府做好屬地錯峰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跡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
錯峰生產方案10
為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深入推進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持續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xx-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三期行動計劃(20xx-20xx年)》和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為核心、以重點行業減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為目標,圍繞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科學制定差異化的錯峰生產措施,避免“一刀切”,有效減少秋冬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市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同比改善。
二、實施范圍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裝(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
三、實施時間
全市水泥(含粉磨站)、磚瓦等行業錯峰生產時間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裝(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錯峰生產時間為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四、具體任務
(一)水泥行業
1、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1)豁免類。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綠色標桿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桿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水泥企業,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企業,去年已審核通過并真正實施的(山東泉興水泥有限公司、華沃(棗莊)水泥有限公司、棗莊市沃豐水泥有限公司、山東聯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滕州市東郭水泥有限公司),鼓勵采取其他方式進行保民生供暖,如繼續申請承擔保民生任務的,要對所承擔的任務項目及所需的最大生產負荷等提出申請,并上報相關材料備案。
①提供關于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等有關部門的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備案、批復等材料。
②提供根據所承擔任務核定的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有關水泥企業將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分別報送區(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由區(市)工信局會同區(市)生態環境分局審核認定。
④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分局要組織對轄區熟料生產企業進行摸底、核審,報區(市)政府備案、蓋章后,按時間要求報送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核通過后實施。依次呈報市政府、省工信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今年其他水泥企業申請保民生供暖的,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實施“以熱定產”,對外實際供暖面積小于8萬平方米的`一律不予審核確認;新增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一律不予審核確認;實施保民生供暖和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企業在今年秋冬季錯峰生產結束后,仍然要在其他規定時間內補齊錯峰生產時間。
2、水泥粉磨站
(1)豁免類。
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綠色標桿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桿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
豁免類外的粉磨站企業,在20xx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產。
(二)磚瓦行業
1、豁免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水泥生產、水泥生產(粉磨站)、機制砂生產、磚瓦生產等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期間綠色標桿企業技術標準(試行)》(棗環字〔20xx〕19號)中綠色標桿企業基本條件和差異化條件全部要求。
2、限產類。磚瓦生產企業達到《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5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xx)表2規定重點控制區特別排放限值,全部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車或國五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運輸比例達到80%及以上,在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產。
3、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磚瓦生產企業,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停產2個月。
(三)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裝(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裝印刷行業針對我市秋季臭氧高發的污染特征,為有效緩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氣質量優良率,對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裝(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秋季錯峰生產管控措施,管控時間段為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溫時段(11:00-17:00)相關VOCs產污工序停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政府、棗莊高新區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重點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行業停產、限產措施。各相關工業企業是錯峰生產的實施主體,要充分認識錯峰生產的重要意義,提前謀劃,預先安排和調整生產計劃,做到“一企一策”,自覺遵守錯峰生產期間的各項要求。
(二)科學組織實施。各區(市)要結合本轄區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細化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明確到每一個企業的具體生產線、具體工序和具體設備,并細化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要明確專人幫包企業,確保錯峰生產落實到位。各區(市)要對照本方按要求,對實施錯峰生產的水泥(含粉6磨站)、磚瓦行業的工業企業,要列出詳細清單,在經區(市)政府審核后,于20xx年10月30日前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審核。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并報省級有關部門備案。
(三)強化執法檢查。各區(市)要建立錯峰協調機制,工信、生態環境、供電等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采取用電監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錯峰生產期間的執法檢查。對發現錯峰生產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加強錯峰運輸的檢查,建立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錯峰運輸措施。對未按要求實施錯峰運輸的企業,要立即責令整改,并跟蹤落實。
(四)嚴格督導問責。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區(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提出問責建議,報市委、市政府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各區(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及時通報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督查,確保錯峰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取得扎實成效。同時,要積極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技術提升和深度治理。
錯峰生產方案11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采暖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的通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xx-2022年采暖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xx〕94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促進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鋼鐵行業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聚焦全市采暖季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縣(市、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結合各企業能源消耗、環保績效、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等因素,采取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實施差異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關鍵的煉鐵環節,對焦化、燒結、球團等相關配套設備實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統計”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政府科學制定錯峰規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企業合理安排生產運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鋼鐵生產供給平穩有序。
(二)堅持分類指導、差異管控。合理安排承擔供暖任務的鋼鐵企業錯峰時間,優先保障民生和社會公共需求。把握市場供求規律,科學安排集中錯峰時段,有效保障供給和減少污染。鼓勵環保水平高、管理規范、裝備先進企業發展,適當減少先進生產線錯峰時間。
(三)堅持科學謀劃、注重實效。系統研究生產供應和市場需求,科學制定錯峰生產規則,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保障生產高效、供給穩定。發揮龍頭企業市場主導作用,調節規避集中錯峰,協調市場供需動態平衡。
三、總體安排
(一)實施對象。鋼鐵冶煉企業,環保績效評級A級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廢鋼短流程煉鋼企業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但須確保錯峰生產期間粗鋼產量同比不增加。20xx-2022年度新投產且單線運行的.搬遷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但須按照錯峰比例壓減粗鋼產量。
(二)錯峰時間。本輪次采暖季錯峰生產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標。第一階段,嚴格落實《河北省20xx年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方案》(冀發改產業〔20xx〕1098號)要求,確保完成我市粗鋼產量壓減目標任務。第二階段以削減采暖季增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目標,原則上全市鋼鐵企業錯峰生產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鋼產量的30%。
(四)錯峰安排。鋼鐵企業根據錯峰時間和規則,結合企業實際,科學制定錯峰生產計劃。企業錯峰生產計劃經所屬縣(市、區)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錯峰生產計劃開展錯峰規則符合性審查。
四、錯峰規則
(一)B、B-、C、D級企業根據不同環保績效評級執行差異化錯峰生產比例,環保績效評級越低錯峰生產比例越高,企業環保績效等級以20xx年10月10日前評定情況為準。
(二)重點對長流程企業實施錯峰生產。錯峰以高爐設備停產為基礎,不得以減負荷生產方式代替,企業停產高爐設備產能天數占當前在產高爐產能天數的比例計算方法為(∑(停產高爐產能×停產天數))/(在產高爐總產能×74天)。與高爐配套的焦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等生產設備錯峰生產比例不得低于高爐錯峰生產比例。
(三)對20xx年以來中央環保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鋼鐵企業,錯峰比例上調5%。
(四)對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鋼鐵企業(新投產但暫未經工信部規范公告的企業除外),錯峰比例上調5%。
(五)對20xx年1-9月份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錯峰比例上調5%。
(六)對噸鋼(以粗鋼產能計)供熱面積大于2平米的鋼鐵企業,錯峰期間最高生產負荷比例按照實際供暖面積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積計)與2倍粗鋼產能的比值來確定。
(七)對提前關停產能置換裝備、新建裝備20xx年一季度未滿負荷生產的企業,為其補足粗鋼產量核算基數,計算方法為((受影響的裝備產能/365)×受影響天數)。對產品屬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鼓勵類的企業,錯峰比例下降2%。對存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限制類冶煉工藝和裝備的企業,錯峰比例上調2%。
(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和重點時段管控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制定轄區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領導包聯機制,組織轄區鋼鐵企業落實國家、省、市方案要求,嚴格按照“一企一策”錯峰生產計劃執行。錯峰生產期間,企業可結合實際在保持停產比例不減的情況下,申請動態調整減排措施,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批準后執行。各縣(市、區)20xx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將錯峰生產工作進展(包括轄區鋼鐵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各縣(市、區)政府督導檢查情況等)分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生態環境局,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履職盡責。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鋼鐵企業為錯峰生產實施主體,要統籌協調謀劃,處理好錯峰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關系;要科學組織,保障鋼鐵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冶煉裝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著力改善生產環境。骨干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三)確保任務落地。各企業錯峰生產計劃要落實到生產線、生產設施和時間段,明確具體高爐、轉爐(電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的停產時間,以及具體焦爐的錯峰時間和措施。全市范圍內隸屬同一集團的鋼鐵企業可統籌使用錯峰生產指標,但需確保高爐停產產能天數與粗鋼壓減量達到要求。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對錯峰生產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通過電量分析、現場核查、臺賬核查、運輸核查、在線監測、衛星遙感等手段持續跟蹤轄區內鋼鐵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確保企業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計劃。各縣(市、區)要按月向社會公示企業錯峰生產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將錯峰生產實施情況納入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峰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錯峰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將適時組織檢查,對工作進度明顯滯后、屬地責任落實不力、錯峰生產計劃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縣(市、區)和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必要時進行約談。
(五)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峰生產對鞏固去產能成果、節能減排、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提升鋼鐵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掌握鋼鐵行業錯峰生產執行情況,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防止借機炒作,保障鋼鐵行業平穩運行。
錯峰生產方案12
為有效消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積極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10月19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臨汾市20xx—20xx年秋冬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從20xx年10月21日到20xx年3月31日,對全市鋼鐵、焦化、鑄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管控,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協調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此次錯峰生產管控范圍包含鋼鐵、焦化、鑄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電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管控根據區域、治理水平、守法違法等因素進行區別管控。
在區域方面,在嚴格執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對“一城三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鋼鐵(不含獨立軋鋼)、焦化企業實施不低于50%錯峰管控,對其他區域實施不低于省管控要求錯峰管控。
在治理水平方面,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桿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在守法違法方面,對錯峰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的措施。
為保證管控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各部門將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的,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峰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峰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錯峰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采取嚴厲處理措施。
此外,市政府將組織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市通報、公開曝光,并對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錯峰生產方案13
為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按照《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修定版)》《延安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和《延長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xx-20xx年)》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錯峰時間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實施范圍
錯峰生產行業: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
錯時生產行業: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
三、職責分工
(一)縣經濟發展局職責:縣經濟發展局是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組織協調工作,適時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協調解決問題。
(二)市生態環境局延長分局職責:定期向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牽頭部門反饋空氣質量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向社會公布污染排放等情況,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指導監督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三)縣交通運輸局職責: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負責表面涂裝(含汽修)行業錯時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四)縣市場監管局職責: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負責包裝印刷行業錯時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開展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參加全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檢查工作。
(六)各鎮政府、街道辦職責:配合縣上做好各自轄區內的.相關企業錯峰生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縣錯峰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定期組織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召開會議,研究安排工業企業錯峰、錯時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督查落實等職責,確保錯峰生產工作扎實開展。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抓好工作落實。同時要重視政策宣傳工作,做好各分工領域的錯峰生產政策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跡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切實增強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
(三)強化監督檢查。作為錯峰生產工作的牽頭部門,縣經發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不到位的部門單位要嚴肅追責,確保全縣錯峰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錯峰生產方案14
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工作,結合我縣(壺關縣,下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峰生產范圍
錯峰生產行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陶瓷、石灰、商砼)等重點行業企業。
二、錯峰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峰生產要求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被評定為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峰(秋冬季鼓勵采取協商自主減排)。我縣磊發氧化鈣經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確認為B級,符合要求。
2、被評定為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峰生產。
3、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峰)。
4、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錯峰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停限產措施。
5、各行業差異化管控清單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總停產天數不變。調整企業需經縣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后,報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四、錯峰生產措施
(一)鋼鐵行業:
1、鋼鐵企業名單:(金燁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錯峰生產措施:
在未預警期間:
A級、B級、B-級企業結合實際,自主采取減排措施。
C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于5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D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于3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執行。
(二)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山西中鋼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企業整體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三)建材行業:(陶瓷、石灰、商砼)
1、商砼行業:
(1)企業名單:(藍鉆商砼、潞海商砼)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
潞海商砼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停產,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4日停產。
藍鉆商砼于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2、石灰行業
(1)企業名單:(宏海高鈣)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3、陶瓷行業:
(1)企業名單:(太行陶瓷)
(2)錯峰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峰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五)企業廠區內錯峰運輸:
鋼鐵、焦化、有色、化工等企業廠內運輸用車一律實施錯峰運輸。廠區內作業車輛全部采取國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采用鐵路運輸。
五、錯峰生產調度
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民生保障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并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政府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是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安排進度,積極主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秋冬季錯峰生產工作。
(二)制定錯峰方案。各企業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分類、分行業列出管控企業清單,將錯峰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可操作、可核查。并于10月25日前將本企業的錯峰方案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任務落實。相關企業是本次錯峰生產和企業廠區內運輸的實施主體,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明確停產生產線、工序或工藝環節、設備,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具體責任人,積極為改善環境質量做貢獻。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嚴格監督各企業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任務,加大錯峰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錯峰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五)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為及時掌握錯峰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從20xx年11月起,錯峰期間,每月5日前將企業上月錯峰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錯峰生產方案15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采暖季鋼鐵行業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xx〕241號)等法規、文件規定,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20xx -20xx年秋冬季錯峰生產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考核指標為目標,在嚴格執行省級錯峰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區域位置、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峰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桿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范圍
全市鋼鐵、焦化、鑄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電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 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峰生產管控執行分不同區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嚴格區域差異化管控。在嚴格執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對一城三區(堯都區、襄汾縣、洪洞縣、臨汾開發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鋼鐵(不含獨立軋鋼)、焦化企業實施不低于50%錯峰管控,對其他區域實施不低于省管控要求錯峰管控。
(二)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為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為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桿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三)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峰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1.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以下未標明評定依據的均為按照《技術指南》要求)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限產2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于36爐,配套石灰窯限產30%。(以高爐、轉爐產能為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核定限產比例。下同)
3.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3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于30爐;獨立軋鋼企業軋鋼工段限產30%。
4.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于26爐。
5.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峰停產。
6.對位于一城三區的鋼鐵企業(不含獨立軋鋼企業)實施不低于50%限產管控。
(二)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峰停產。
5.對位于一城三區的實施不低于50%限產管控。
(三)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1.被評定為A級的常規機焦和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80%以內。(以結焦時間計,同時帶動下游化產減產。下同)
3.被評定為C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4.被評定為非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50%以內。
5.被評定為D級的常規機焦企業,錯峰停產。
6.對位于一城三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實施不低于50%限產管控。
(四)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五)炭黑行業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為C、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六)磚瓦行業
1.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峰停產。
5.“一城三區”燒結磚瓦企業完成布局調整并經市政府審定前,全部停止生產。
(七)耐火材料行業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為C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八)陶瓷行業
1.被評定為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錯峰停產。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九)獨立石灰窯行業
1.被評定為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被評定為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為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錯峰停產。
(十)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1.秋季。執行《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指導意見》規定的秋季錯峰要求。
2.冬季。被評定為B級的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其他被評定為C、D級和納入20xx年度改造計劃但未按期完成的,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十一)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1.被評為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峰。
2.非引領性企業,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并備案公示的,限產50%,其他的錯峰停產。
(十二)燃煤電廠
在確保電力供應和集中供暖的基礎上,協調省有關部門,調整采取單臺機組運行,降低生產負荷,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核定限制配套供應的儲煤場(洗煤廠)、石灰廠,減少運輸過程揚塵尾氣排放。
(十三)工業涂裝、煤焦發運站、洗煤、巖礦棉、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家具制造等其他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22年秋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秋冬季期間,我市氣象條件相對不利,疊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后,空氣質量形勢尤為嚴峻。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對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峰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工作。市大氣辦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錯峰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峰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為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峰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峰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峰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峰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于錯峰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鋼鐵、焦化、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其中,鋼鐵、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焦化企業加嚴限產管控措施,秋冬季結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對城市供氣、余熱供暖等民生保障類、特殊保障類企業,積極落實“退城入園”“退川入谷”政策,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以及滿足省錯峰生產有關規定的其他企業,由當地縣級政府申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將視情況予以適當生產比例,其中對生態環境部及省級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在線數據造假、旁路偷排偷放污染物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不予減少停限產比例。對20xx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產能利用率超過120%、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范公告的,加大錯峰停限產比例。對部、省級錯峰生產管控要求嚴于我市要求的,市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于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采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核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核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余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采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為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后停限產夭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峰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峰生產的,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峰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為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后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峰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錯峰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采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級各部門錯峰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市通報、公開曝光,并對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為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按時報送情況。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組織從10月21日起落實錯峰生產各項管控措施,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省錯峰生產規定的電解鋁、氧化鋁、煤制氮肥等行業,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企業要納入管控清單,嚴格按照省級要求實施管控;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并明確管控要求),于10月24日前將各自工業企業錯峰方案和管控清單報市大氣辦。
同時,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峰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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