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集錦(1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務管理制度 篇1
一、有事寫請假條,請假1天由股長批準,請假2天報主管局長審批,
請假3天以上者報局長審批后,方可離開。
二、請假期滿后,應當日銷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二、不能無故曠工。曠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資,曠工2天扣十天的
基本工資,曠工3天扣當月的全部工資,曠工4天以上者按下崗論處。
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總則
1、為了規范店面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東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
3、店面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并接受總經辦檢查和監督。
4、店面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一、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店內,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門店主管領導批準;
(3)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門店主管領導批準;
(4)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門店主管領導批準。
2.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門店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3.差旅費開支制度
(1)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為___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___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___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補貼標準,需說明原因,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員工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4)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5)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規定為準。
三、收銀管理
(1)票據管理:熟悉運用各種票據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定認真填寫開具有關票證,妥善保管好各種票據,不得遺失缺損。
(2)貨幣現金管理:熟練收銀業務,提高工作效率,認真核算、核對每一筆營業款項;具有鑒別錢幣真偽能力,做到收銀準確高效。領班收銀,出現收到假幣的,由領班承擔,承擔方式從工資直接扣除。對當日收取的營業現金應在當日下班前上繳,并做好收訖記錄。
四、財務現金管理
(1)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做到收入有憑證,所有收入憑證(發票和收據)上必須有收繳人與收款人簽章。
(2)原單據底單對不上的不予對賬;所有原欠款支付時,必須要簽字原單和底單一起做支付憑證。
(3)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均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否則不予支付。
(4)任何項目的貨幣資金支出,100元以內,需經過店長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須經過經理審核簽章后,方可支付。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款項。一經發現有挪用公款行為,立即做開除處理。
五、借款制度
為了加速店面流動資金周轉,保證日常經營的正常開支,規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店長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店長備用金定額為1000元。
(2)借款實行定額控制,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3)店長應根據批準后的申購單采購商品,當商品金額超出其定額備用金時,應正確填寫借款單,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支。
(4)其他人員因公借款時,應填寫借款單,經經理簽字批準。
六、銷售款管理
(1)門店所有的銷售款必須由收銀員收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收取;
(2)禁止門店任何人動用銷售款;
(3)對于已提貨未付款的,需在銷售單上注明。
七、退貨
(1)發生銷售退貨時,必須由原路徑退回;
(2)正常銷售顧客退貨發生時,收銀員需開具銷售退貨單,并在退貨單上注明貨款是否退回,退回方式,退回金額。
八、庫存商品盤存
(1)盤點范圍:門店倉庫,門店營業廳存放的商品,大倉庫的所有商品;
(2)盤點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月末營業結賬后開始盤點;
(3)盤點要求:所有數據以實物盤點數為準,嚴禁未經過實盤就以賬面數代替商品的實存數;盤點表格內信息項不得隨意更改,如確有需要必須在盤點表上確認簽字,方能生效;發生盤虧、盤盈時,應查明原因,并在盤點表中注明,否則將追究其責任。
崗位職責
會計:
1)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2)組織門店財務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出納、收銀員的工作。
3)協助門店店長把好門店進出貨物的環節,審核出入庫手續是否齊備,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保證貨物流轉的.安全有序。
4)監督庫房定期進行盤點、月終出具盤點報告。
5)負責財務檔案的保管及上交,對財務資料的保密性負有責任。
6)檢查門店出納現金保管及收銀臺現金安全情況。
7)本崗位在行為規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門店管理中心的相關要求。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收銀員:
1)按手寫銷售專用票金額收取顧客貨款,根據不同的收款方式打印銷售發票。
2)按要求將機制發票的存根聯和記賬聯整理裝訂,統一交財務保存對賬。
3)正確使用文明用語接待顧客,做到實收實付,耐心細致的完成每筆交易。
4)負責門店內的銷售結款,準確點收購貨款項。確保收付現金和有價證券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負責收款資金的安全,按時上繳款項,記錄完整、正確、清晰。
6)核對當日銷售票據日報,保證賬款相符,并將票據裝訂成冊。
7)本崗位在行為規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門店管理中心的相關要求。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 篇3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審聯簽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一帳戶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后張榜公布,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并責令退款。
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為嚴厲財經紀律,掌握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鋪張,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厲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根據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根據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掌握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討論打算,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放,并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老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根據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同學“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根據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依據原始憑證,準時記帳,每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掌握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掌握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照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當保管。
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財務管理,適應激烈市場競爭要求,提高企業效益,實現本企業上新臺階,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總原則
1.公司各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相互協作。
2.公司各經營部門必須相互銜接,各負其責。
3.須做到錢帳分管,帳物分管,手續齊全。
4.經手每項業務必須簽字,“簽字”就是牽制。
二、材料采購制度
1.材料庫存既保證生產需要,又無積壓,采購費用小。
2.每次采購必先由倉庫向采購部門申請。
3.采購部門根據申請打訂單(三份),送財務部審核、經理審批方可向客戶聯系采購。
4.采購部門必須保證材料及時、保質、保量、價優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稅票。
5.材料進入公司以后,倉庫必及時清點數量,質量管理部門驗收質量合格后,倉庫填制入庫單有關人員簽字送財務部門,倉管人員及時登記入帳。
6.供應商必須提供請款單、發票、公司訂單,經財務部門審核、經理審批,才可付款。
三、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帳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帳票,出納管錢。
2.每項現金收入必須由會計開據票據,出納收現,并在票上簽字蓋上“現金收訖”戳記。
3.現金收款票據必須設置三聯,會計、出納、經辦人和客戶分別一聯,以便核對。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6.出納必須即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核對收入、支出、余額并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結。
7.出納不得擅自借款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8.月底會計同出納核對現金余額和銀行存款余款,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成本控制制度
1.各員工必須有很強的成本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節約能耗,提高效率,保證質量。
2.會計要同其他部門制定每年每種產品的成本計劃,材料耗用定額,費用標準。
3.材料入庫保管人員組織驗收,清點數量,檢查質量,如有數量和質量問題,及時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
4.材料入庫及時由保管人員填制驗收單,驗收單上必須有檢查質量人員和保管人員同時簽名,一份三聯,及時送財務、采購部門,以便核對。
5.領料單一份三聯,財務部、領用部門、倉庫各一聯。
6.倉庫保管人員必須立即登記材料數量式帳戶,月底抽查材料實物與帳存是否相符。
7.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原材料數量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額式二級帳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倉庫可以以表代帳,月底必須同倉庫帳核對相符。
8.各部門按定額用料,超過定額必須查明原因,屬于主觀因素,責任人必須承擔責任;屬客觀因素經總經理批準調整定額。
財務管理制度 篇6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后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并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并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說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并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鑒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鑒,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并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鑒后,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并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管理制度 篇8
水利局財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水利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三、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科負責水利局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并且對水利局的所有收支活動實行統一管理,非財務部門不得直接管理財務收支活動。
會計、出納分設。出納以外的會計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及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一)預算管理
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編制單位預算。
(二)收入管理
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制止各種未經批準的收費行為。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關于“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1及《收款收據》。嚴禁白條收費,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1、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主辦人提出申請,經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
2、旅差費
經領導批準,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支出。旅差費支出標準按照地方財政部門規定執行
3、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支出應按照必須節儉的原則,單位來客人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經領導批準的或超標準的餐費收據,財務科不予報銷。
4、辦公費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由專人驗收、入賬、保管。各科室根據需要領取辦公用品,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履行簽字手續。
(四)固定資產管理
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贈送、轉讓。工
2.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等資產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負責追回或賠償。
(五)基本建設資金管理
1、按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基本建設財務工作,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設置和管理賬務,及時掌握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嚴格執行工程價款結算的制度規定,堅持按照規范的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資金,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必須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再清算。
3、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結算款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預)算調整及其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歷年投資計劃、承包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書、工程款支付審批表、工程項目款支付報賬單(支付工程預付款時除以上材料外提供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工程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工程預付款按工程合同預約的比例支付)。
(六)財務監督管理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單位財務對外要接收財政、物價、審計部門監督,年度終了,單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公開。
四、資金的審批
(一)旅差費:由本部門負責人、主管會計、分管領導簽字后財
3務部門方可報銷。
(二)招待費: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主管會計、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三)辦公費、由經辦人,辦公室負責人,主管會計,分管辦公室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四)固定資產,購入固定資產必須報經市財政局采購辦審批后自行采購或集中采購。由經辦人、辦公室負責人、主管會計、主管領導簽字。
(五)其他資金
由經辦人、部負責人,主管會計、分管領導簽字,以上簽批手續完備后可報銷。
財務管理制度 篇9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 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 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
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 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 元以下或價值在 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 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位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具有流動性大、變現能力強的特點,應重點加強貨幣資金業務執行的過程控制。
第三條、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降低貨幣資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各企業要制定適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的貨幣資金內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負責人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及授權批準
第五條、各企業要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配備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的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即:授權審批與執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與審核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執行和記錄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分離:記錄與保管貨幣資金的崗位分離。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七條、對貨幣資金業務要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第八條、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第九條、為保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正確無誤,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二)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三)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四)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十條、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并上報審批。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第十一條、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三章、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條、要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十三條、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嚴禁白條抵庫,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要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登記銀行存款業務。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二十條、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四章、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要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二十二條、加強對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銀行出納人員不得擅自支付手續不完備的任何款項,對銀行憑單和其他結算單據要妥善保管和正確有序的傳遞,并按銀行結算的規定辦理各項存貸業務。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各企業要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條、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 意義
1、財務管理是一門風險控制的管理學科,通過建立緊密關聯且相互制衡的財務機制,保障經濟活動的連續有序進行,充分發揮財務管理的職能和作用。
2、建立和完善財務機制能有效規避風險,擺脫困境。
二、 內容
1、財務管理的動力機制是通過運用財務手段來建立合理的資源分配關系,將物質激勵轉化為積極的經營行為,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經營活動。
2、財務管理約束機制是指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和條例,有效結合經濟利益提升和履行社會責任,實施利益約束、規范約束、責任約束和權力約束等措施。
3、財務管理調節機制是指運用各種協調手段,優化財務關系、克服管理障礙的方式。其中包括組織調節、利益調節和公關調節等方法。組織調節是通過合理規劃和設計組織結構,明確分工和職責,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以確保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組織調節還能夠促進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提高整體運營效率。利益調節是通過平衡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防止出現利益沖突和矛盾。在財務管理中,利益調節可以體現為合理設定激勵機制,使員工與企業的利益一致,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還可以通過公正公平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維護各方的權益。公關調節是通過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溝通和互動,維護企業形象和信譽,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財務管理中的公關調節可以體現為及時披露財務信息,回應社會關注和質疑,建立健全的投資者關系管理體系,增強各方對企業的信任。以上是財務管理調節機制的基本內容,通過綜合運用組織調節、利益調節和公關調節等方法,可以有效促進財務管理的協調與發展。
4、財務管理風險機制:建立專項制度,安排專業人員,經過風險辨別、分析、管理、控制等,敏銳果斷的.分析判斷,迅速應付,妥善解決。
三、特點
1、整體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諸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2、結構性,財務管理機制的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的秩序、方式和規則排列起來。
3.動態性,財務管理機制是不斷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改變或替換某種要素,調節各種要素之間的關系,使其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較高的有效性。
4.功能性,結構決定功能,功能表現結構,影響結構。優化結構,提高功能。
四、功能
1、協同功能:財務管理系統內部各要素之間的促協作用,與外部環境協同作用。
2、整體功能:各個要素彼此相互聯系并緊密結合在一起,與外界發生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形成一個開放的整體系統。
3、適應功能:財務機制具有適應環境的能力,不斷調整財務政策,合理預測事業發展。
4、平衡功能:財務管理機制中各種機制起作用的綜合能力。
五、組織架構
設置財務組,歸口統籌組管理,由審計組監督。
崗位設置:
設財務主崗1名,對統籌組負責;
設財務輔崗會計1名,主崗負責;
設財務輔崗出納1名,對會計負責。
六、資金管理
1、資金使用由主崗申報計劃,統籌組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資金收付必須辦理手續:收款時,由出納開收據,存入系統指定賬戶,按需結算;
3、支付流程:
主崗申報→董事長審批→財務審核→審計組審計→出納人員支付。
4、日常費用歸口主崗負責人核準使用。
5、其他會計業務應按照《公司法》、《會計法》、《財務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進行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國人民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基金會是對國內外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獨立的社會團體法人單位。
第二條執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理事長負責制。
第三條財務制度原則上執行財政部制定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編制會計報表。
第四條基金會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制度,在交通銀行分別開立人民幣賬戶和美元賬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外匯管理總局的稽查、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根據基金會管理和發展情況,今后陸續出臺的新的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屬于本財務管理制度的延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涉及到本管理制度內容的,按新政策規定調整本制度。
第六條本財務管理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七條附財務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三)票據使用管理辦法。
(四)支票管理制度。
(五)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六)會計內部牽制及崗位責任制度。
(七)財務開支審批權限制度。
(八)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九)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八條出納員為本基金會現金管理人員,負責貫徹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并負責對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核算、檢查與監督。
第九條現金的使用范圍。
(一)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個人工資、津貼、福利、補助、醫藥費等款項;
(二)支付給不能轉賬的部門、集體單位或個人用于購買物資和勞動報酬;
(三)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四)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五)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減少閑置的現金,根據本基金會日常現金開支情況,經開戶銀行核定,確定本基金會庫存現金最高限額為50000元。
根據核定庫存限額,出納員每日結存的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限額,超過部分應于當日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一條現金的收支管理
(一)現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須由出納員負責。出納員請假時,由基金會秘書長臨時指定專人擔任出納工作。
(二)業務活動中發生的一切現金收入,必須交由財務入賬,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出納員對收入的現金必須于當日存入銀行,不得坐支。
(三)向銀行送存現金時必須注明款項來源,到銀行支取現金時應在支票上注明款項的用途。
(四)取送大額款項時,必須安排專車,派人護送。
(五)出納員收、付現金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認真審核是否合法,各項手續簽章是否齊全。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收、付業務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有差錯的憑證,應予返回,補辦手續。如遇偽造或涂改,虛報、冒領等不法行為,應及時報告基金會秘書長處理。對符合要求的憑證,收付款后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戳記。
(六)現金報賬時,經手人必須填寫“支出憑證”,簽字并經部門領導核批,報基金會秘書長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
(七)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費時,必須填寫“借款單”,經部門領導核批后,報基金會秘書長審批。大額借款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人員準備現金,否則由出納員開出現金支票出差人員自己到銀行領取。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后五日內必須及時辦理報賬手續。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報賬時,要向基金會說明情況,必要時應寫出書面情況送財務人員備案。
(八)出納員必須模范遵守結算紀律,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現金,不準單位之間借用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
(九)在核算工作過程中發現長款或短款情況,應及時查找原因并報秘書長,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二條現金的登記和保護。
(一)現金賬要及時登記,逐筆記載現金收、付業務,賬目要日清月結。每日必須進行核對,保證賬款相符。
(二)每月結存現金、印鑒和已蓋章的空白支票,必須鎖進保險柜,保險柜號碼必須亂號,保險柜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對現金管理進行抽查,并接受銀行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出納員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及財務制度和結算制度的要求,做好銀行存款的核算、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四條使用范圍和方法。
(一)基金會除按規定留存的現金定額以備日常開支外,其余貨幣資金必須全部存入銀行結算戶內。
(二)基金會發生的各項結算款項,除允許使用現金結算方式以外,其余事項必須通過銀行進行劃撥轉賬。
(三)基金會與銀行之間發生的各項收支業務,必須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填制和取得各種銀行憑證、付款通知單等書面證明,經審核無誤后,據以編制會計憑證作為核算依據。
(四)出納員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須于當日16時前送存銀行,以便及時入賬,并定期到開戶銀行索取“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進行核對。
(五)嚴格禁止以各種原因出租、出借、轉讓本基金會銀行存款賬戶。
第十五條銀行存款的登記與清理。
(一)出納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的結余情況,經常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當存款不足時,要及時向秘書長匯報。賬面余額為150萬元時,應告知秘書長,當余額為80萬元時,不再向外支付。
(二)根據記賬憑證,逐筆順序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結出余額并做到日清月結,銀行存款日記賬月末余額要與總賬余額核對相符。
(三)出納員要認真執行國家資金管理辦法和結算制度,做好銀行存款的核算工作,及時登賬、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隨時督促催辦未達款項,掌握銀行存款的動態和余額。
(四)每月終了,“銀行存款日記賬”應與“銀行存款對賬單”逐筆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核對。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清原因,并報請秘書長批準處理。
第三章票據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的票據,是指接受捐贈或者接受服務時,開具、收取的收款憑證。票據的種類、聯次、內容及使用范圍由國家財政部規定。
第十七條財務部負責依法辦理稅務登記證、票據購領證,在領取稅務登記證、票據購領證后,向財政部主管財政票據監管中心申請領購票據。
第十八條開具發票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接收的各類用于公益事業的社會捐贈,收款方: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二)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可以使用的發票種類為:
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監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監制的資金往來發票;
(三)各類發票的使用范圍
1.以下情況使用由財政部監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1)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與捐贈人明確權利義務,并根據捐贈人的要求與其訂立書面捐贈協議。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確保公益性。附加對捐贈人構成利益回報條件的贈與和不符合公益性目的的贈與,不應確認為公益捐贈,不得開具捐贈票據。
(2)基金會應當在實際收到捐贈后據實開具捐贈票據。捐贈人不需要捐贈票據的,或者匿名捐贈的,也應當開具捐贈票據,由基金會留存備查。基金會接受非現金捐贈,應當在實際收到后確認收入并開具捐贈票據。受贈財產未經基金會驗收確認,由捐贈人直接轉移給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為基金會的捐贈收入,不得開具捐贈票據。
2.以下情況使用資金往來發票。
內部往來。
第十九條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一)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基金會財務專用章。
(二)開具的發票應與付款單位和個人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三)財務部負責辦理發票及發票購領證的領購、年檢等工作。
(四)應當按照財政部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財政部查驗后銷毀。
第四章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是基金會對外結算的一種主要方式,是由基金會簽發通知銀行付款的一種書面證明。必須加強支票管理,保證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
第二十條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兩種。
(一)現金支票只適用于支付給未在銀行開戶的單位或個人的小額款項以及基金會提取的工資、備用金和補足現金庫存限額。使用現金支票,必須遵守現金管理規定,按現金的使用范圍簽發。現金支票使用的管理,按現金管理制度執行。
(二)轉賬支票只能通過銀行轉賬,不能提取現金。
第二十一條轉賬支票的管理。
(一)財務部門要設專人管理從銀行購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臺賬,登記購入日期、種類、起止號碼、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預留印鑒。
(二)財務部門要建立支票領用簿,逐筆登記領用人姓名、支票號碼、用途、金額、收款單位等,并由領款人簽章。
(三)支票的使用人領用支票時,需填寫“支票使用單”,報部門領導簽字,基金會秘書長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領取支票,并由申請人在財務部門登記簽章。
(四)凡基金會簽發的支票,必須嚴格管理。結算賬戶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以保證支付。財務部門在簽發支票前必須查明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防止超過銀行存款金額簽發空頭支票。當簽發支票后,存款余額不足以支付,受銀行處分時,由財務部門負完全責任。
(五)簽發的支票必須采取記名式,寫明收款單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項的用途和大小寫金額,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由財務部門對支票結算單金額的大小寫進行核對。基金會秘書長要對報銷事由進行核準把關。
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簽發空白支票時,須經秘書長批準,并在財務部門備案。財務部門簽發的空白支票,只限于轉賬支票,并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和簽發日期。如果收款單位名稱尚不能確定時,可不填,但簽發日期、支票的用途和限額必須填寫,領用支票的部門負責人和經手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用途,在限額以內使用,對支票用途和金額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支票領用人要對空白支票負責,不得遺失,否則由支票領用人負全責。
財務部門要加強對空白支票的監督和管理,對簽發的空白支票要進行登記,并及時督促支票領用人員按規定期限報賬。
(六)支票領用的報賬期限。
一般情況從支票領用當日算起十日內必須報賬,報賬時需填寫“支票結算單”,由經手人在“支票結算單”上簽字,部門領導簽字,基金會秘書長審批后到財務部門報賬。
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時間,必須寫出書面原因,報秘書長批準后送財務備案,基金會執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七)支票金額起點每張100元,退款、找零以及結清賬戶的支票,不受起點限制。支票有效期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順延一天。
(八)基金會收到的轉賬支票,只能送銀行轉賬,不能轉讓和流通。
第二十二條支票的簽發。
(一)支票的簽發,按支票的簽發要求內容填寫齊全,并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二)支票簽發“六不準”:
1.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不準簽發遠期支票;
3.不準出租、出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4.不準將支票作抵押;
5.不準簽發印鑒不全、不符的.支票;
6.不準簽發假用途的支票。
第二十三條支票丟失時,要立即向財務部門聲明,并及時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責任人要提出書面檢查,交秘書長核批。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情節嚴重,報請理事會批準給予責任人適當處分。
第二十四條支票到期未用,應及時退回財務部門,并辦理有關退回手續。
第二十五條支票發生作廢時,應及時退回財務部,并重新辦理領用手續。對退回的支票,財務部門應及時辦理注銷。
第二十六條財務部門要加強對支票的管理,每日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時和銀行核對,以防造成賬目錯亂。嚴格掌握支票的報銷手續,及時清理未達賬項。
第五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活動中直接形成的作為歷史記錄保存起來的會計核算材料,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規范管理,確保會計檔案的齊全完整和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條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按年度分類設立檔案,并設有專人或兼職人員管理,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內容。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等。
第二十九條會計檔案的立卷和歸檔。
會計資料檔案要有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要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別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一)會計憑證:月度結賬后按月分別整理裝訂成冊,并注明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和編號,并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二)會計賬簿:按年度立卷,立卷時要按賬簿的種類、薄厚程度合訂為一卷或分訂為數卷。賬簿應保持原來面目,活頁賬簿要撤出空白頁,編寫頁號,裝訂成冊,登記保管年限、項目、記賬人姓名。每年的賬簿要加帖封面,并登記清冊。
(三)會計報表等資料:按年度立卷,立卷時要區分不同的保管期限、種類裝訂成卷,編有頁號,加裝封面,并登記清冊,每年終了后30日內存入到檔案室。
(四)對其他會計資料,如銀行對賬單,備查賬簿,輔助賬簿,有查閱價值的文件,財務報告及批示等,是分別裝訂成冊,登記清冊后一并歸檔。
(五)為了加強檔案管理,使檔案條理化,應編制必要的檔案目錄或卡片,每年終了后30日內及時填好檔案清冊目錄。
(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第三十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一)會計檔案的存放,按照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資料的形狀分別放入檔案柜,注明年度。
(二)會計檔案管理。
1.放置檔案消防器材。
2.室內要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志。
3.要配有通風照明設備。
4.檔案柜內要放置防潮劑、樟腦精等。
5.室內地面要放置滅鼠藥、定期噴灑殺蟲劑等。
(三)對會計檔案應本著查找方便的原則進行編號。
第三十一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一)會計檔案必須建立查閱調閱清冊,要嚴格辦理調閱手續,并經基金會秘書長批準方可辦理。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未經批準不得復制。需要查賬時,應由檔案保管員查找,并登記時間,查閱人員姓名事由。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帶出檔案資料時,須出具借條,并經基金會秘書長批準后方可借出,借出檔案不得拆冊,并要求限期歸還。
(二)會計檔案是重要資料,借閱者必須愛護使用,不得涂改損失、丟失、轉借、更不準帶回家或公共場所。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后需銷毀時,由保管員登記造冊,經基金會秘書長批準后方可銷毀,并注明要銷毀清冊的時間、經手人和批準人,檔案銷毀時應有財務人員監銷。
(二)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等保管年限規定。
1.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保存;
2.各種會計憑證保存十五年,其中重要文件契約要長期保存;
3.月度、季度會計報表保存五年;
4.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二十五年,其他賬簿保存十五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存三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銷毀清冊,保存二十五年,移交清冊保存十五年;
6.對保管五年以上的檔案,財務應辦理移交檔案管理手續,建立清冊。移交時要一式兩份,經基金會秘書長批準,并有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三方簽字,移、接雙方各保留一份,檔案材料由檔案管理員保存。
第三十三條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任何時候都要確保檔案機密,保護檔案的完整安全,非經法定手續和秘書長批準不得擅自轉移、分散和銷毀檔案。
第六章會計內部牽制及崗位責任制度
第三十四條本基金會財務部門必須至少設置會計和出納員兩人。會計負責登記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出納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及現金、支票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收、付業務。
第三十五條凡涉及貨幣資金和現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任何一項業務,必須由兩人分工掌管負責。負責收付現金、支票及其他貨幣資金的出納員不能管理和登記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負責記賬的會計不得做現金、支票等收付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出納員“三不”原則。
(一)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稽核工作。
(二)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登記本單位的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簿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七條出納員和會計的具體分工與職責。
(一)出納員負責現金、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結算財務專用章的保管,負責現金、支票收付的業務工作,負責與銀行間的結算及票據傳遞,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并報告秘書長。
(二)會計負責法人代表人名章、會計檔案的保管,負責記帳憑證、會計報表的編制,負責月末帳務的結轉,負責固定資產
的登記,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與查詢,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找并報告秘書長。
第三十八條本基金會內部會計人員工作之間必須互相核對、互相牽制、互相監督,防止差錯、防止失誤、防止發生貪污、盜竊和舞弊行為的發生。
第七章財務開支審批權限制度
為了加強基金會的財務管理,結合基金會財務開支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基金會《財務開支審批權限制度》。
第三十九條經費申請報銷審批權限
(一)秘書長審批權限:
行政辦公經費1萬元(含)以下;
項目經費10萬元(含)以下。
(二)理事長審批權限:
行政辦公經費10萬元(含)以下;
項目經費100萬元(含)以下。
(三)理事會審批權限:
行政辦公經費10萬元以上;
項目經費100萬元以上;。
并向上級業務主管單位全國對外友協報備。
第四十條報銷辦法。
財務人員必須依據經費申請批件和有關領導簽批的有效單據辦理報銷手續(具體程序另文規定)。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為推動基金會加強預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于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基金會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基金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四十三條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基金會內部各部門有效地組織和協調基金會的各項目活動完成既定的項目工作目標。
第四十四條基金會財務預算是基金會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基金會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基金會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基金會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目收入和支出、基金會項目成果及其項目分配等資金運作所作的具體安排。
第四十五條基金會財務預算應當圍繞基金會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項目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募資收入為目標,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并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十六條基金會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項目業務活動成本按月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落實。
預算組織分工
第四十七條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負責人對基金會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責,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并對基金會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四十八條財務預算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基金會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四十九條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五十條基金會內部各部門各項目部具體負責本部門項目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預算做好基金會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項目主要負責人參與基金會財務預算管理的工作,并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對基金會實施財務預算管理的各部門各項目部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財務部經理事會審核批準。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五十一條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基金會全面預算管理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五十二條基金會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業務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項目戰略實施。
第五十三條項目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基金會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公益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募資預算、公益項目支出預算、工作經費預算等,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并參照基金會具體要求編制。
第五十四條資本預算是基金會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五十五條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部門要依照基金會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并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五十六條基金會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并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管理等方法。
第五十七條基金會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項目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五十八條基金會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五十九條各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公益項目預算,努力完成募資任務,實現工作經費預算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要堅決控制其發生。
第六十條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財務預算部門負責監督,并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基金會秘書長直接控制。
第六十一條基金會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財務部門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提出改進項目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后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六十二條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秘書長或理事長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基金會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促進基金會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六十三條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部門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項目執行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一般情況下每季度調整一次。
第六十四條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向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基金會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部門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基金會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管理部門審報秘書長、理事長確認后方可下達執行。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六十五條預算年度終了,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向秘書長或者理事長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六十六條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基金會財務預算管理進行考核評價,即對項目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
第六十七條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基金會考評要求,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事項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第六十八條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基金會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優秀執行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六十九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九章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第七十條為規范基金會的關聯交易,保證基金會關聯交易的公允性,維護基金會的合法權益,保證基金會與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七十一條關聯交易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誠實信用原則;
(二)不損害基金會及非關聯股東合法權益的原則;
(三)關聯股東及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原則;
(四)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關聯交易、關聯人及關聯關系
第七十二條關聯交易是指基金會或者與基金會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二)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基金會、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投資,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
(三)提供財務資助;
(四)提供擔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資產;
(六)簽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資產,委托經營、受托經營等);
(七)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八)債權、債務重組;
(九)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十)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開發項目;
(十一)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十二)銷售產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銷售;
(十五)與關聯人共同投資;
(十六)其他通過約定可能引致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
關聯關系主要是指在財務和經營決策中有能力對基金會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方式或途徑,主要包括關聯人與基金會之間存在的股權關系、人事關系、管理關系及商業利益關系。對關聯關系應當從關聯人對基金會進行控制或影響的具體方式、途徑及程度等方面進行實質判斷。
第七十三條關聯人包括關聯法人、關聯自然人。
第七十四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為基金會的關聯法人:
(一)直接或者間接控制基金會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項法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除基金會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三)由本制度第六條所列基金會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或者由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基金會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基金會與本條第(二)項所列法人受同一機構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關聯關系,但該法人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者半數以上的董事兼任基金會理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除外。
第七十五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為基金會的關聯自然人:
(一)基金會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二)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所列法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本條第(一)項所述人士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七十六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視同為基金會的關聯人:
根據與基金會或者其關聯人簽署的協議或者做出的安排,在協議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將具有本制度第五條或者第七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本制度第七十五條或者第七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關聯交易的定價
第七十七條定價原則:關聯交易定價原則上不能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或收費的標準,對于難以比較市場價格或定價受到限制的關聯交易,通過合同明確有關成本和利潤的標準。
第七十八條定價方法:
(一)關聯交易的定價應當遵循如下順序:國家定價、市場價格、協商定價;如果沒有國家定價或者市場價格低于國家定價且該市場價格系合法存在,則適用市場價格;如果沒有市場價格,按照成本加成定價;如果既沒有市場價格,也不適合采用成本加成價的,按照協議價定價;
(二)交易雙方根據關聯交易事項的具體情況確定定價方法,并在相關的關聯交易協議中予以明確。
上述“市場價”是指以市場價為準確定商品或勞務(服務)的價格及費率;上述“成本加成價”是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勞務(服務)的成本基礎上加合理利潤確定交易價格及費率;上述“協議價”是指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及費率。
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
第七十九條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
(一)基金會擬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基金會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基金會義務的債務和提供擔保除外)金額在10萬元以上,由基金會理事會批準。
(二)基金會擬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基金會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基金會義務的債務和提供擔保除外)金額在1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0.5%以上的關聯交易,由基金會理事會批準。
(三)基金會擬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基金會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基金會義務的債務和提供擔保除外)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占基金會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當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對交易標的進行評估或者審計,并經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不屬于理事會批準范圍內的關聯交易事項由基金會秘書長上報理事長批準,有利害關系的人士在秘書長辦公會議上應當回避表決。
第八十條基金會在連續十二個月內發生交易標的相關的同類關聯交易,應當按照累計計算的原則適用第七十九條規定。已按照第七十九條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不再納入相關的累計計算范圍。
第八十一條基金會為關聯人提供擔保的,不論數額大小,均應當在理事會審議。
第八十二條理事會對關聯交易事項做出決議時,至少需審核下列文件:
(一)關聯交易發生的背景說明;
(二)關聯方的主體資格證明(法人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三)與關聯交易有關的協議、合同或任何其他書面安排;
(四)關聯交易定價的依據性文件、材料;
(五)關聯交易對基金會和非關聯股東合法權益的影響說明;
(六)中介機構報告;
(七)理事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八十三條股東大會對關聯交易事項做出決議時,除審核第八十二條所列文件外,還需審核下列文件:
(一)獨立董事就該等交易發表的意見;
(二)基金會監事會就該等交易所作決議
第八十四條股東大會、理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依據《基金會章程》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在各自權限范圍內對基金會的關聯交易進行審議和表決,并遵守有關回避制度的規定。
第八十五條關聯交易未按《基金會章程》和本制度規定的程序獲得批準或確認的,不得執行;已經執行但未獲批準或確認的關聯交易,基金會有權終止。
第八十六條監事會對需理事會批準的關聯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損害基金會和非關聯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明確發表意見。
第八十七條日常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標的,可以不進行第七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的審計或者評估。
第八十八條以下業務為基金會的日常關聯交易:
(一)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二)銷售產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四)委托或者受托銷售。
第八十九條基金會與關聯人進行日常關聯交易時,按照下述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一)已經理事會審議通過且正在執行的日常關聯交易協議,如果協議在執行過程中主要條款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協議期滿需要續簽的,基金會應當將新修訂或者續簽的日常關聯交易協議,根據協議涉及的總交易金額及依據本制度規定提交者理事會審議。
(二)首次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基金會應當與關聯人訂立書面協議,根據協議涉及的總交易金額及依據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理事會審議。該協議經審議通過后,根據其進行的日常關聯交易按照前項規定辦理。
(三)每年新發生的各類日常關聯交易數量較多,需要經常訂立新的日常關聯交易協議的,難以按照前項規定將每份協議提交股東大會或者理事會審議的,可以按類別對基金會當年度將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根據預計結果及依據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提交理事會審議。基金會實際執行中超出預計總金額的,應當根據超出量重新提請理事會審議。
第九十條常關聯交易協議的內容應當至少包括定價原則和依據、交易價格、交易總量或其明確具體的總量確定方法、付款時間和方式等主要條款。協議未確定具體交易價格而僅說明參考市場價格的,基金會在按照前條規定履行披露義務時,應當同時披露實際交易價格、市場價格及其確定方法、兩種價格存在差異的原因。
第九十一條基金會與關聯人簽訂的日常關聯交易協議期限超過三年的,應當每三年根據本制度的規定重新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
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第九十二條基金會理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回避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理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理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前款所稱關聯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為交易對方;
(二)為交易對方的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對方任職,或者在能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交易對方的法人單位、該交易對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法人單位任職;
(四)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具體范圍參見本制度第七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
(五)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具體范圍參見本制度第七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第九十三條基金會與關聯人進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
(一)一方以現金方式認購另一方公開發行的基金會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基金會債券或其他衍生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基金會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基金會債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種;
(三)任何一方參與公開招標、公開拍賣等行為所導致的關聯交易;
(四)經有權機構認定的其他交易。
附則
第九十四條基金會控股子基金會發生的關聯交易,視同基金會行為。
第九十五條本制度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超過”、“少于”、“低于”不含本數。
第九十六條本制度規定的事項如與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相抵觸,以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基金會章程》的規定為準。并隨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則的變化而進行修改。
第九十七條本制度由基金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八條本制度自理事會批準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范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周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后,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注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并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于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周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社聯財務部
二一八年九月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2
一、 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 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 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 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于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并由院團委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 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 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 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 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 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 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 會費標準
1、 會費上限為20元。
2、 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并上報主管書記批準,方可實行。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3
一、學生社團經費公開化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社團全體成員公開賬目,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團的應正常收取會費并向全體會員公開以及上報學生會辦公室。真正做到經費“取之于社員,用之于社員。”如違反本條款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與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活動策劃書和申請表上寫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會員會費
各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末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下學年社團招新期間預算、收取會費標準的申請及會費將如何服務社員等詳細說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審核上報學生處批準通過后方可按規定執行。收會費時需向社員開出收據。招新工作結束后需及時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會費收據及新社員名單進行財務核查。
三、賬目管理
各學生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賬本。且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管理社團財務、發票,并且要制定詳細合理的財務制度。社團財務負責人不能是社團第一負責人。財務的出入要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定期公開給會員知曉。財務負責人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財物去向用途,做好現金記賬。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四、票據正規化
各學生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或是社團財務有支出時需索取正規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20元以上須用正規發票)。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涂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社團財務負責人簽字后才方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如發現虛開發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并追究其責任。
五、拉贊助
所有學生社團向其他單位拉贊助開展活動時,須向學生會辦公室聲明,應擬有書面的活動方案,說明贊助經費金額和預算使用情況,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向社團全體成員說明拉贊助的成效與金額數目,必須具有正規的贊助合同,確保對方的權利和義務。活動結束后,三天之內,必須出示此次活動的全部正規賬目材料與票據上交到學生會辦公室以供核查、備案。如核查發現社團存在不正常的經費收支情況,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各社團每學年可向會員收一次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社團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批準。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各社團自籌,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須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向上級領導部門申報同意后給予經費上的支持。
第二條:每學年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按10%的比例在會員費中向各社團收取管理費用,專業社團(系屬社團)和志愿服務型社團(紅十字協會,心理協會,愛心社)除外。專業社團的經費收取情況由本系社團部負責。
第三條:社團會費收費標準,會員總人數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會員總人數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條:社團成立不滿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會費給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四條:社團收取的會員費以及其它經費必須上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五條:在經費的使用上,各社團必須由專人(非會長)管理財務,各種開支必須入帳,保存單據,并隨時接受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檢查。每屆理事會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全院。
共青團xx委員會
xx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零xx年十一月二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5
為加強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財務制度改革,使學生社團財務公開,保護社員權益,逐步完善全校學生社團財務,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規化的軌道,擴大社團聯合會會的監督范圍,提高監督效能,根據《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大學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第一條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籌解決。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的招新時收取相應的會費(會費標準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制定)。
第二條 各社團可以接受贊助或贈送等其他方式獲得經費。社團需及時將經費情況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三條 社團的日常活動不得向會員(包括自愿繳費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的活動費用(門票、車票費等除外)。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各社團社長(主席)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各社團秘書長管理本社團財務,秘書長如實管理帳目,及時上報財務用度情況。
第五條 各社團自成立之日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并且做到帳、款分離,專人管理。
第六條 各社團秘書長每月月末向本社團內部理事會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收支表,經理事會審查屬實理事長簽字后,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各社團報帳統一時間、地點。暫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議室。
第七條 各社團在舉辦活動前必須進行詳細經費預算,并制定一份書面經費預算,由主席簽字,經社團內理事會同意后方可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后活動總結必須附帶詳細清楚地經費使用情況(日期、數額、用途、經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長共同簽字。
第八條 社團支取(報銷)日常費用或活動開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團主席簽字秘書長給付,100元以下由社團內理事長簽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須經社團聯合會秘書長、主管常任理事簽字,社團部備案。
支取(報銷)同時要攜帶相應的發票,使證明材料齊全,經核實后方可支取(報銷)。
第九條 各社團的帳目必須定時、如實向各社團會員公布。并隨時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條 各社團每學年支取的資金必須小于總會費的80%。
三、經費監督
第十一條 共青團大學委員會授權的學生社團財務監督和管理機構是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社團聯合會組織成立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社團自律監督小組設組長一人由社團聯合會秘書長兼任,組員為各社團代表(部長以下社員)擔任。
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對社團財務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學術、實踐、文娛、愛心2:2:2:1)。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將于每學期末向外公布各社團學期財務狀況。
四、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 社團財務狀況納入“十佳學生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評比標準。對帳目模糊、管理混亂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第十五條 對嚴重存在財務問題的社團,一經檢舉發現,給予以下處理:
1。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
2。暫停活動審批,責令限期整頓;
3。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善的,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進行強制清算整頓,發現有重大問題的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體會議通過,上報校團委注銷該社團。
第十六條 對違章社團的相關負責人免除其在社團中的一切職務,并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另行處理。
五、附 則
第十七條 各個社團的財務制度必須以本制度為指導,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規定。
第十八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 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團聯合會協調解決。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至頒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增加學生會財務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財務報銷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著“合理使用,注重節約”的原則,有效利用經費。
3、學生會財務報銷實行憑物報銷,實報實銷。
4、學生不得多報、假報、重報,一經發現,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分。
5、《制度》由學生會辦公室監督執行。
二、經費來源
1、經費主要由學校撥給。
2、部分由學生會自籌,學生會通過自己開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動,鍛煉能力,自籌經費。
三、使用
1、經費使用,必須本著節約的原則。
2、學生會經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使用。
(1)宣傳品的購買,包括:宣傳板、條幅、各類紙張,廣告色、刷自、尺子、裁紙刀及其他宣傳用品和宣傳品的打印、復印、膠印費用。
(2)外出活動費:
A、集體外出參觀或座談的車費。
B、舉辦講座接送有關專家、學者的車費、講課費及紀念品費。
(3)學生會其他活動的費用
3、學生會經費使用前必須經過主管老師批準,不經批準使用的經費不予報銷。
4、憑實物和發票向主管老師匯報。經主管老師簽字后的發票可報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主管老師不予簽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開支
(2)虛報的發票
(3)非正規的票據
(4)虛報的票據
5、經簽字后的票據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將票據積累達一定數量時,統一報銷。
6、一經報銷后,辦公室及時準確的將現金支付給個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時間。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院學生組織管理制度,加強我院學生組織財務管理,更好地協調配合各部門工作,保證各部門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項工作。xxx學院秘書處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部門及職權分工
一、學生組織各部門應本著財務獨立、科學預算,節約使用的原則,合理高效地使用學生組織資金設備等財產。另外,秘書處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學生組織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基本財務制度。學生組織全部資金由院團委統一管理,秘書處協助操作,財務管理工作受院團委和學生組織主席團的監督。
三、秘書處負責學生組織日常經費的收支和贊助資金的保管、結算賬目工作的具體操作;創業公關部負責聯系贊助資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及活動組織者必須嚴格遵照本制度進行財務的'支取及報銷工作,并以此作為學生組織部門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初向秘書處提交本部門本月的活動經費預算表(附件1)。再由秘書處將預算表提交學生組織主席團,院團委書記審核簽字后生效。
若要預支大型活動如大型晚會、體育節等活動的開支,則需在舉辦活動兩周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經費預算表,經主席團討論后提交院團委審核。各部門每月的實際支出應與本部門的預算相接近,超出部分不得多于預算的10%,否則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舉辦大型活動時,活動主要負責人必須與秘書處成員當面清點所借用財物并做好記錄,歸還時必須放回原處。
五、各部門要設立專人管理本部門的財務工作,在舉辦活動時要做好各項開支的記錄工作。
六、秘書處財務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及要求
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記賬和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目準確、賬目清晰、及時報賬,保持資金周轉流暢。做好學生組織資金的收支記載和匯總工作。每月做好財務資金收支狀況統計工作,及時向主席團匯報。
財務使用及報賬程序
七、日常物品采購報賬流程
(一)購買者購買物品需經本部門部長同意;
(二)購買者購買物品后應向商家索要正規收據及發票;
(四)每月月底由各部門財務管理人員向秘書處提交《xxx學院學生組織花費明細表》(附件2),發票及收據。再由秘書處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后報院團委。
(五)學生組織活動開支每兩個月報銷一次。
八、學生組織內部如筆記本、文件夾、紙、筆等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秘書處成員采購,否則賬款將自行承擔。另外,各部門在舉辦活動時若需購買獎品請參照之前制定的獎項設置獎品標準(附件3)。
九、各部門購買物品時,應索要正規發票,并在發票背后認真填寫部門名稱、活動名稱、具體花費項目、以及經手人簽名等詳細內容。發票及收據應字跡清晰,不得擅自涂改。
有效票據為商家自家發票,并蓋有商家印章;票據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票據內容應與所報項目有關。
票據應當完整,文字清晰,關鍵數字不得有涂改。如確需改動,須用不同顏色的筆在一旁注明改動的原因并簽字。不得虛開發票,一經發現,即予以嚴肅處理。
固定資產
十、秘書處負責保管學院學生組織固定資產。所有借用學生組織固定資產的部門應在辦公室處做好登記。原則上活動結束當天交還辦公室。
財產借出需在經手人在場情況下,正確填寫登記表,各欄信息必須填寫詳細且真實。否則將一律不予借出。
學生組織內部成員使用不準帶出辦公室,若需帶出,必須嚴格按照財產借出審批程序進行。私自使用或帶走學生組織物品等不符合財產審批的行為,將酌情給予懲罰。
私自借出或使用學生組織物品造成學生組織財產損失者,將交由院團委處理。
秘書處負責在活動結束后對可循環利用的物品進行回收和登記。所有屬于學生組織公共財產的物品均應上交學生組織。
財務違規處理
十二、如發現有關學生干部在財務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嚴重違規、失職、瀆職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三、在學生組織財務管理過程中,如發生下情況,相關責任人及負責人將交由院團委處理:部門活動開支項目嚴重超過已獲審批的預算,分管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等重大違規行為,財務部成員疏于財務管理工作,導致財務管理混亂,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藏匿學生組織物資等重大違規行為,通過虛開、涂改、分攤發票或收據等形式,虛報、瞞報工作支出,騙取學生組織經費等。
十四、學生組織內部成員若出現丟失或損壞學生組織財產,必須照價賠償。
其他事項
十五、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日常收支情況進行記錄以便核對和匯報。主席團及老師有權隨時檢查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審查秘書處登記的賬目,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
十六、本條例自通過之日前實施。
十七、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為xxx學院學生組織所有。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會期間,依據本協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事務,每年向理事會提出報告,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與捐款;通過正當方式自籌;
三、協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開支。協會經費主要用于協會的日常辦公、會議、活動及其它必要開支。任何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會員每年向協會繳納一次會費。繳費時間是:會員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繳清,新會員應在被通知入會的半個月內繳清。繳費方式有兩種:
1、直接將會費交本協會秘書處;
2、將會費存入協會專用帳戶;
五、協會會員會費繳納的數額具體標準是: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元;
六、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會員,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長辦公室審定后,按自動退會處理;
七、 經費報銷:
1 必須有正式的單據即發票或收據,單據的內容即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等必須齊全。
2 報銷金額在30元以內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會長、秘書長的審核簽字:報銷金額超過30元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核簽名;
八、 定期公開財務支出和收入,接受全體會員和領導的監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學生攝影愛好者協會
20xx年11月3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規范學生社團的財務行為,提高社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各社團的健康發展,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規范、靈活、民主和公開的財務運作體系,切實保護廣大社團成員權益,根據《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社團聯盟全體成員。
第三條
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及有關財務工作應當遵循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監督,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秘書處的財務工作,保證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四條
各社團社長負責本社團的財務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專人對本社團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社團財產為全體社團成員所共有,必須用于服務社員、發展社團,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社團財產在使用時須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第七條
社團聯盟秘書處對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具有執行監督、審核的權力。
第八條
財務審查應遵循公開、公正、合理、規范、有效的原則。
第二章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社團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一)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向會員收取一定的會費。收費前,各社團負責人須認真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并報請社團聯盟、校團委審批同意,向社團聯盟領取統一收據,收費期間社團聯盟可派人進行監督檢查;
(二)關于《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
任何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向會員、培訓班學員等收取費用前必須認真詳細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此表內容包括:社團名稱、會費有效時間、會費金額、會費用途、主要負責人和經手人;
(三)社團聯盟將嚴格審核社團所填寫的《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批準后發給各社團通用收據,社團一律憑此收據收取會費及其它費用。收費結束后,社團應及時上繳存根。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頁、污損。如有缺頁情況,應向社團聯盟秘書處提交詳細書面說明。社團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將作為社團考評項目之一。對于會費金額如有隱瞞、虛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將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四)對于未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未經社團聯盟批準而擅自收取會費的社團,一經發現,將強制停止社團一切活動,并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校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五)會費金額須根據社團自身情況及發展需要適當收取,最高不得超過15元/年。
二、贊助學生社團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與企事業單位合作,通過正當渠道向社會募集外聯資金。
(一)禁止任何社團與贊助商合作在校內舉辦純商業性及涉及現金交易的活動。對贊助商要求在校園內進行的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社團必須制定詳細的活動策劃案(內容包括宣傳內容、宣傳形式以及宣傳對象等),交社團聯盟審批,并經學校保衛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取得贊助后,社團須向社團聯盟提交一份合作協議書復印件,由社團聯盟秘書處保存;
(三)贊助單位提供的一切實物贊助,全部歸該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轉移、變賣或據為己有;
(四)認真做好每一項贊助經費使用情況登記,并保留原始消費憑證。
三、各社團參加社團評比或其它活動所獲得的獎勵資金。
第二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團必須具備完善的財務制度,并設立專門的財務負責人(可由社長兼任)建立經費收支賬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做到賬、款分離,專人管理。
社團財務負責人須履行以下的職責:
(一)根據每次經濟事項全面、真實、連續、系統地登記好現金日記簿,一切收入與支出必須統一入賬,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財務憑證,做到“日清日結”,月末進行對賬,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確保賬目清晰明了、客觀準確;
(二)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物交接工作;
(三)將資金的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并保存好原始憑證。定期向社團成員公布財務狀況并自覺接受社團全體成員的監督;
(四)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秘書處的工作,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總結,向社團聯盟秘書處匯報財務狀況,并自覺接受社團聯盟的監督。
二、社團經費的使用應本著科學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服務社員、發展社團。
(一)社團經費的使用包括:活動支出(即社團開展各項活動所需的經費)、宣傳費用和交通費用;
(二)社團經費系全體社員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支出社團經費;
(三)嚴格按照預算支出社團經費,不得浪費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動結束后,社團須將需要報銷的票據復印件上交秘書處,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終報銷憑證。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報銷
一、外國語學院校團委報銷制度采取年終報銷制,即每學年年終為各社團進行財務報銷,其他時間不予報銷;
二、經費報銷具體流程
(一)每學年初各社團上交下一年的活動策劃及預算,經校團委審批通過后,方可按照預算開展活動。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的使用須先經校團委批準,未經過審批的預算不予報銷。報銷時需持原始發票或相關憑證;
(二)各項支出須有相應的票據證明。有效報銷憑證包括車票(公交車票、地鐵車票、公交卡充值憑據)、銷售商品專用發票(手寫或機打)及門票(用于科研活動),其他票據一律不予報銷。若為手寫發票,則須詳細填寫消費項目,否則不予報銷;
(三)發票臺頭必須填寫“外國語學院”;發票內容的填寫須詳細完整,不得籠統概括為“辦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車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長簽字;發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及開具原由,并由社長簽字;未經社長簽字的票據不予報銷;
(五)以b5大小的白紙作為報賬單底,報銷票據原件須整齊有序地用膠水粘貼在報賬單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膠帶、雙面膠或訂書器等粘合工具;報賬單底正面粘貼票據。白紙橫放,票據按類別和面值歸類,同類票據自左向右貼成一排,每張票據的左起點依次向右排,每排總長度不得超出報賬單底長度,多于部分可向內對折;在每張報賬單底的右下角對該頁票據張數及金額進行分類統計;票據粘貼好后,將每張報賬單底左側粘貼在一起,附上校團委下發的統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規定項目認真填寫。
(六)報賬單須在規定時間內交由社團聯盟秘書處處長和社團聯盟主席簽字后,由秘書處統一交到校團委報銷;
(七)每學年報銷前,各社團由社團聯盟秘書處處領取報賬單底;
(八)單張超過1000元的票據以支票形式報銷;
(九)報銷金額應與預算大體相當,嚴重超支的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十)對于信息不真實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十一)經費報銷單不可作假,各負責人簽字前務必嚴格審核。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購買物品及票據管理。
各部門購買物品消費金額不足100元時,應在購買物品前向生活部長說明;當消費金額超過100元時,必須向王老師說明,征得同意后方能購買,否則視為無效。
二、與合作單位的合作。
1.計算機與控制學院團委學生會已經與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學賢文具(東區)、博雅復印打印店(東區8教、堯山1教二樓)、一得閣文具(堯山商業街)、惠學林(堯山商業街)/一得閣文具店、翔宇數碼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請需要打印、復印、購買體育用品、文具、紙張、藥品等物品的部門與他們聯系。注意:在上述指定地點購買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點作好記錄(包括時間,物品名,單價,數量,錢數,經手人,購買用途),以便做好統計。
2.關于在合作單位記賬的規定:記賬總金額超過30元、低于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長申請,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師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記賬。記賬人一般為各部部長或部長指定的某位同學,記賬時需要出示相關證件(三用證或學生證)。
3.原則上一得閣文具店的文具購買只能由宣傳部記賬,如其他部門有特殊情況,則需向生活部部長說明。
4.記賬同學務必嚴格分清團委學生會與社團、各年委賬目,一旦發現社團、各年委有誤記現象應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與社團、各年委溝通,解決賬目誤記問題。
5.在指定合作單位所記賬目總數,在一學期完后//達到一定數額后//生活部將會對所記賬目進行清算,然后重新記賬,如此反復循環。
三、活動經費預算。
1.各部門開展活動需要經費時,應以節約為原則制定活動經費預算方案,并列入工作計劃。每次活動之前,由活動負責人進行經費預算(預算金額與實際所用金額原則上要控制在±10%以內),如宣傳、聯系、評委、獎品等費用,逐項列清并制作資金預算表(見附件2)。
2.活動前期活動負責人應填寫好《三院團委學生會預決算表》交由王祥老師過目。活動后期負責人應將預決算表填寫完整后向生活部報決算,并對預決算間差異做出相應評估,在備注欄內寫明理由。對于預決算差距過大的活動負責人將會在例會上做出批評。
3.活動所得贊助經費,原則上提成10-15%(由拉到該贊助的同學負責),剩余的上交團委學生會作為活動使用經費。其中,所拉贊助的風險及投入由個人自負。
四、物品管理。
1.各種物品購買前,購買人需認真查看團委學生會儲存室內是否已有該物品可供使用,若經查看確認沒有該物品后方可購買。若對物品重復購買,一經發現,將由購買人自付全部費用并由生活部在例會上對購買人提出批評。
2.各部所購得物品,請節約使用。各部所購買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則該物品在使用完之后,經手人有責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儲存室,并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以便下次續用。生活部要及時統計剩余物品,對于剩余物品任何人不得轉為私人所有,一經發現將給予嚴厲批評。
3.使用或借用儲存室的物品時,一定要填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四)。
4、對于比較大型的活動,借出的東西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況,等一天完后,再對物品進行檢查及整理。
五、票據及賬目管理。
1.學生會內部報銷原則上以正規發票為憑證,收據無效。發票正面必須填寫的內容包括:客戶(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品名全稱、金額、日期。背面須用鉛筆在右下角注明用途、經手人、付款人、日期。注意:餐飲、娛樂類發票不能報銷。當消費金額較少時(小于10元),可以不要發票,以收據為證,交給生活部部長報賬。
2.生活部部長將作好財務的統計,定期(一個月)向學生會內部公布開支情況,將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保管好,在一個活動全結束當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師報銷,在每月的5至7日經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領取金錢。報銷前生活部部長,及經手人將認真填寫報銷單據封面(見附表1)并整理好報銷發票,報銷過程中將認真填寫《現金領取表》。
(即:各部門報銷的時間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門報賬的時間為任何時間
生活部制做報表及向王老師報銷的時間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費達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時向王祥老師講明,寫好《現金領取表》后,方可提前報銷此資金。后將《現金領取表》交于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報表及總計。
3.作為生活部的成員,要有義務也有責任做好財務的保管,分類,記錄并指導各部門的消費等工作,保證工作的順利和正常進行。
4.生活部有權對各部門的消費情況,消費金額進行調查,核實。
5、即不能有發票又不能開收據單(如桶裝水)可到生活部領取憑條(見附表),按要求填寫好。
6.活動期間的錢可由任何人先幫付,完后再結清。(在發票的后面寫上付款人的姓名)至于發票、收據單、統一交于生活部管理(報帳可隨時交于生活部)。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戶,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戶,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并由2人同時采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后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于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范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采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采購,大宗物品采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采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占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毀。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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