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試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考試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測驗,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測驗。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測驗等其他各類測驗,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測驗。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
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2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筆記本、紙張、計算器、計算尺、傳呼機、手提電話、文曲星、電腦詞典等電子學習工具進入試室,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尺等。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三、遲到30分鐘不準入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題,除答題卡按規定使用專用鉛筆外,其余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在規定的空格內,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不得書寫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紙上。
五、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缺頁、空白等,可以舉手示意,待批準后詢問。監考員應公開回答。
六、考生得到試卷后,首先在試卷、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寫姓名和考號。在試卷、答題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寫姓名、考號或作標記。違者試卷、答題卡作廢。
七、考生在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有夾帶、傳遞、換卷、冒名頂替、以任何形式給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違反考場規則的行為。
八、考試結束鈴一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并將反扣在桌面上,雙手放置桌下,待老師收齊試卷、答題卡后方可離開試室。
九、違反以上規則者,以作弊論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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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我們修改制訂了我?荚嚬芾碇贫取
首先,我們要準確把握考試的功能。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而不應該具有甄別、選拔功能。我們需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的關系,科學合理地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同時,我們需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其次,我們要嚴格壓減考試次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第三,我們要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荚噷嵭械燃壴u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第四,我們要規范考試命題管理?荚嚸}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最后,我們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為了推進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學校應該綜合考慮學生的學科考試成績和其他表現,進行全面評價。我們需要摒棄“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建立研究過程評價和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學校應該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例如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并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此外,我們也需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為了規范考試過程,加強教學管理,我們需要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學校不應該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也不應該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此外,我們也應該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并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針對單元質量檢測工作,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單元測試題應該使用全縣統一印制的試卷,并且在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的錯誤要做好勘誤。其次,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關于考試和判卷,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答題慣。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最后,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分數,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并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
學校考試管理制度4
為規范學校統一組織的各種考試,嚴肅考試紀律,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使考試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考試組織
教務處
教務處負責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以及八年級結業考試和九年級模擬考試等項目考試的統一安排、調度。包括考場的設置、編排,考號的確定和監考、閱卷教師的安排。
教務處安排專人分卷、收卷、錄分。錄分教師對所錄分數的正確性負責。其他教師不得擅自改動所錄分數。如有差錯,須經教務處同意,方可改動。
班主任
各班班主任須根據教務處通知在考前及時把本班人數及桌椅等情況報教務處,并親自到教務處核對學生名單。
各班班主任須在考試前一天布置好本班考室并向學生講清考試的具體要求,把考場、考號等有關事宜向學生講清楚。
二、教師規范
監考規范
監考教師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至少應當在開考前10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在開考前5分鐘到達應到考場?荚嚱K了鈴響,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長考試時間,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首科考試監考教師須在開考前20分鐘進入考場、負責檢查、核對考室各項安排,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整改。
監考教師須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認真填寫卷頭,要求考生把考號、班級、姓名等項目工整書寫在指定位置。
期中、期末考試每考場要保證2人同時監考,不得互相替班。
監考教師在考場內不得閑談、不得看與本場考試無關的材料。遇有考生提問,應予以妥善處理。
監考教師要按考號順序由小號到大號認真收卷,規范裝訂。遇有缺考,把試卷訂在與該考生考號相應位置,不準出現串號、錯訂、反訂現象,更不得漏收試卷。
監考期間,監考教師要對所監考場的物品管理、衛生管理負責,督促考生把廢紙、包裝袋等垃圾物帶走。
負責考試期間紀律管理的教師要及時到位,認真管理學生,制止任何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等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
與考試無關人員,特別是有關任課教師,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考場;必要時,經有關領導或教務處允許,可進入考場作適當說明,但不得提示試題解法。
考試期間,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學生正常值日,保持樓內外分擔區衛生。
閱卷規范
期末考試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教師閱卷或異校交換閱卷。學校統一評卷時,期中考試由本年級本學科任課教師閱卷,期末考試由本教研組教師閱卷。根據實際需要,九年級月考、模擬考試、由本學科任課教師共同閱卷。異校交換閱卷,學校對交換學校做好工作。
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時,原則上以參考答案為主,如發現參考答案有誤,須向相關人員請示、匯報,再作處理。
試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誤應有規范的批閱符號,得分、減分須使考生明白。
教師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閱卷任務。閱卷期間,不得把試卷拆封。
閱卷過程中,任何教師不得干擾其他教師閱卷;閱卷教師也不得主動將所閱試卷提供給他人。
試卷總得分須認真計算、核查,確保準確無誤。
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教師應在指定位置簽名。
期末考試,錄完分的試卷由教務處保存備學校抽查。
學校抽查試卷時,如發現漏判、錯判等現象,差多少分全部試卷均增(或減)相應的分數。
任課教師對閱過的'試卷有疑問,可向教務處申訴,但不得擅自更改。學校將視具體情況進行復查。
三、考生規范
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進入考場后要保持肅靜。要按考號入座,不得隨意串座。要尊重監考教師,服從指揮,嚴禁頂撞監考教師等現象的發生。
考生要保證考試作息時間,不得遲到。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不得提前交卷。
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將所帶書包等非考試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帶入座位。
考場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如把相關書籍、資料帶在身邊,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動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
考生須在答卷前工整填寫卷頭?继、班級、姓名一律寫在試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考生須珍惜任課教師的辛勤勞動,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認真答卷。如遇試卷分發錯誤或字跡模糊,可舉手向教師詢問。
考生不得把考卷帶出考場。
考試完畢,考生須安靜離開考場,不得在樓內逗留,不得在一樓附近活動、喧嘩。
考試期間,考生須愛護所在考場備品,保持衛生。
四、責任追究
教師在監考、閱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根據《黃柏初中教師量化考核條例》處理。
學生在考試過程出現的問題,根據《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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